关于⽣育登记和再⽣育审批的暂⾏管理办法政策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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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省卫计委最新消息,⼴东将于11⽉开始执⾏《关于⽣育登记和再⽣育审批的暂⾏管理办法,《办法⾸次系统明
确了全⾯⼆孩政策在⼴东落地的相关细则和适⽤情况。
准⽣证”多年前就“退出江湖”了
以前⽣孩⼦要办理“准⽣证”,现在还需要吗对此,省卫计委表⽰,“准⽣证”说法不准确。“准⽣”意味着批准才能⽣育,但
在⼴东,多年前就已开始实⾏⼀孩⽣育登记制度,计划⽣育服务证也是属于⽣育登记。
省卫计委还表⽰,在“全⾯⼆孩”政策实施之前,对⽣育⼆孩实⾏的是审批制度,很严格,只有符合《⼴东省⼈⼝与计划
⽣育条例规定的再⽣育条件才能批准⽣育。
⽽此次《暂⾏管理办法则明确,从今年11⽉1⽇开始,对⽣育⼆孩采取与⽣育⼀孩同样的登记制度,且在流程、材料
和时限等⽅⾯⽇益简化、优化。不过,⽣育登记属于法定的⾏政登记,类似于户⼝登记,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并据此享受相
关公共服务。
执⾏时间:今年11⽉1⽇开始
适⽤范围
凡夫妻双⽅或⼀⽅为我省户籍的夫妻,以及在我省常住半年以上的外省户籍夫妻,“对⽣育第⼀个和第⼆个⼦⼥
的夫妻实⾏⽣育登记制度”。
《办法特别明确,适⽤于以下部分⼈:再婚夫妻,在再婚前双⽅均未⽣育⼦⼥,拟⽣育第⼀个和第⼆个⼦⼥的;
再婚前⼀⽅⽣育⼀个⼦⼥,另⼀⽅未⽣育,拟⽣育第⼆个⼦⼥的;未办理结婚登记⽣育第⼀个和第⼆个⼦⼥的,这些⼈
都可按照《办法进⾏⽣育登记。
⽣育登记
⽣育登记办理机构为登记⼈的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和计划⽣育⼯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
林场。
夫妻双⽅可在其中⼀⽅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半年以上的现居住地办理机构办理⽣育登记。
⽣育第⼀个和第⼆个⼦⼥的夫妻,应在怀孕后⾄⽣育后半年内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育登记。
所有⼈都不需要再⽣育审批了吗
如果有以下情况的,夫妻双⽅申请再⽣育时除了提供双⽅⾝份证或户⼝本、结婚证,还需要提供对应证明,并需
等待审批。
已⽣育两个⼦⼥的夫妻,其中⼀个或者两个⼦⼥均为残疾⼉;
再婚夫妻,再婚前⼀⽅未⽣育,另⼀⽅⽣育⼀个⼦⼥,再婚后⽣育⼀个⼦⼥的,可再⽣育⼀胎⼦⼥;
再婚夫妻,再婚前⼀⽅未⽣育,另⼀⽅⽣育两个或者以上⼦⼥的,可再⽣育⼀胎⼦⼥;
再婚夫妻,再婚前⼀⽅⽣育⼀个⼦⼥,另⼀⽅⽣育⼀个或者两个⼦⼥的,可再⽣育⼀胎⼦⼥;
再婚夫妻经批准再⽣育的⼦⼥,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且医
学上认为可以再⽣育的,可再⽣育⼀胎⼦⼥;
因⼦⼥死亡⽆⼦⼥的,可再⽣育两个⼦⼥;
因⼦⼥死亡只有⼀个⼦⼥的,可再⽣育⼀胎⼦⼥。
《办法明确,符合这七种情形的夫妻,需要先办理“再⽣育审批⼿续”,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东省批准再⽣育
⼦⼥决定书后,再进⾏怀孕⽣育。⽽且办理再⽣育审批⼿续应由本⼈办理,不能代办。
此外,《办法对登记时限、流程和材料等⽅⾯的要求更加宽松。⽐如,以往办理计划⽣育服务证需在⽣产之前进
⾏,此次《办法规定⼀孩、⼆孩夫妻最晚可“在⽣育后半年内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育政策。”
登记要带什么证件
在领取《登记表时,除了持有结婚证和⼥⽅的居住证,⾝份证和户⼝本只需两者选其⼀即可,此前,这两者必须
同时提供。多数⼈会将⾝份证揣在⾝边,但户⼝本通常不是。
⼀定要回户籍地办理吗
⽆需专门赶回户籍地办理⽣育登记。以前,若要办理计划⽣育服务证,要求⽣育夫妻的男⽅或⼥⽅回到户籍地镇
计划⽣育部门进⾏。从下个⽉开始,“夫妻双⽅可在其中⼀⽅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半年以上的现居住地办理机构
办理⽣育登记”,这极⼤地便利了夫妻均在外地⼯作的⼈。
若是办理机构满⾜相应便民条件的,如具备⽹上办理条件的地区,将会推⼴实⾏⽹上受理、⽹上办理、⽹上反
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上实时查询。
⼀般多快能够完成⽣育登记呢
《办法规定,对⽣育登记材料齐全,经核实婚育情况⽆误的,办理机构将在受理之⽇起7个⼯作⽇内办理⽣育登
记,并出具《⼴东省⽣育登记证明。“现居地办理机构办理⽣育登记的,会在办理登记后10个⼯作⽇内,通过⼴东省
全员⼈⼝信息系统或全国流动⼈⼝信息交换平台向登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卫⽣和计划⽣育⼯作机构通报办理
结果。”
能请⼈代办吗
夫妻因⼯作、⾝体等原因不⽅便亲⾃到办理机构的,可以委托夫妻之外的第三⼈代办。办理机构在查验委托书及
三⽅的⾝份证原件之后按规定办理,“申请再⽣育的,应由夫妻本⼈办理。”
办⽣育保险报销需先登记
省卫⽣计⽣委有关负责⼈称,为⿎励和引导市民积极办理⽣育登记,《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妻可凭《⽣育登
记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享受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育保险和有关计划⽣育奖励扶助政策。这意味着,要办理⽣育保
险报销,还是要先办理⽣育登记,不能等到⽣育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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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3:13: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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