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官宣!住建部通知:建设⼯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届满的,统⼀延期⾄2022年
12⽉3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程企业资质统⼀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然资源委,新疆⽣产建设兵团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部署要求,进⼀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减轻企业负
担,结合建设⼯程企业资质改⾰⼯作安排,现将建设⼯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部核发的⼯程勘察、⼯程设计、建筑业企业、⼯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31⽇⾄2022年
12⽉30⽇届满的,统⼀延期⾄2022年12⽉31⽇。
⼆、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动延期,企业⽆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于⼯程
招标投标等活动。
三、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程企业发⽣重组、合并、分⽴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
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四、地⽅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程勘察、⼯程设计、建筑业企业、⼯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
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2⽉13⽇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2:42: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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