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做好2022年服务业⼩微企业和个体⼯商户房租减免⼯作
上证报中国证券⽹讯 据国务院国资委3⽉28⽇消息,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微企业和个体⼯商户房租减
免⼯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要按照271号⽂件要求,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级⾏政区域(参照国家⾏
政区划标准)内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微企业和个体⼯商户减免当年6个⽉租⾦(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风险地
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减免等⽅式⾜额减免6个⽉租⾦),其他地区减免3个⽉租⾦。各中央企业要抓紧研究确定
房租减免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尽快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普遍减免3个⽉租⾦⼯作要⼒争在上半年实际完
成主体⼯作,补充减免3个⽉租⾦⼯作要在列为中⾼风险地区后2个⽉内完成。
对于转租、分租中央企业房屋的,要持续加⼤⼯作⼒度,推动减租政策有效传导⾄实际承租⼈。对于所属股权多元化⼦
企业,要积极沟通协调,争取中⼩股东理解⽀持,在规范履⾏内部决策程序后对租⾦予以减免。对于所属⼦企业因落实
减租政策导致资⾦困难的,上级企业或集团公司应给予资⾦⽀持。
《通知》全⽂如下:
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微企业和个体⼯商户房租减免⼯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精神,落实发展改⾰委等14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业恢复发展的若⼲政策》
(发改财⾦〔2022〕271号,以下简称271号⽂件)要求,推动中央企业抓紧抓实抓好2022年房租减免⼯作,切实帮助
服务业领域困难⾏业恢复发展、渡过难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站位,积极发挥带头表率作⽤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微企业和个体⼯商户在繁荣市场、促进就业、维护稳定⽅⾯发挥着重要作
⽤。近期,受疫情冲击等不利因素影响,服务业⼩微企业和个体⼯商户经营困难,⾯临严峻的⽣存危机。各中央企业要
从稳定市场主体、做好“六稳”⼯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度出发,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落实房租
减免政策要求,切实减轻服务业⼩微企业和个体⼯商户的经营负担,关键时刻彰显央企担当。
⼆、细化措施,切实将减免政策落到实处
各中央企业要按照271号⽂件要求,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级⾏政区域(参照国家⾏政区划标准)内
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微企业和个体⼯商户减免当年6个⽉租⾦(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
年退租或下年减免等⽅式⾜额减免6个⽉租⾦),其他地区减免3个⽉租⾦。各中央企业要抓紧研究确定房租减免政策的
具体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尽快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普遍减免3个⽉租⾦⼯作要⼒争在上半年实际完成主体⼯作,补
充减免3个⽉租⾦⼯作要在列为中⾼风险地区后2个⽉内完成。对于转租、分租中央企业房屋的,要持续加⼤⼯作⼒度,
推动减租政策有效传导⾄实际承租⼈。对于所属股权多元化⼦企业,要积极沟通协调,争取中⼩股东理解⽀持,在规范
履⾏内部决策程序后对租⾦予以减免。对于所属⼦企业因落实减租政策导致资⾦困难的,上级企业或集团公司应给予资
⾦⽀持。关于服务业⾏业分类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业分类》(原则上第三产业都可以视为服务业),
优先减免271号⽂件所涉及⾏业。关于⼩微企业界定范围,可参考《关于印发中⼩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站的“⼩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
三、规范操作,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式
各中央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制定减租实施⽅案,严格审批流程,做到⾼效便利、规范有序,不符合条件的租户不
得减免,杜绝随意减免。深⼊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减租政策落实不到位、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的企业和有关负责⼈进⾏严肃追责。完善减租问题受理机制,依法合规妥善处理问题诉求。国资委将加⼤督促指导⼒
度,逐条核查有关⽅⾯反映的各项问题线索。中央企业因落实减免房租政策,对当期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的,国资委将在
考核中予以剔除。
请各中央企业梳理统计2022年集团内各级⼦企业⾃有经营⽤房(包括写字楼、商铺、仓库和⼚房等)减免服务业⼩微企
业和个体⼯商户租⾦情况,于每⽉5⽇前填写统计表(详见附件)并报送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运⾏评价局)。
国资委办公厅
2022年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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