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4-11-06 15:36:32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小学生课程表)

教师管理制度

教师管理制度(精选4篇)

1、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

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

学生。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

事不随便请假。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

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5/次,

旷工者扣20/次。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

意外事故。

5、工作中造成轻微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

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

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的,教师

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

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

若无不安全事件发生,当月兑现50元安全奖。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如隐瞒不报,

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声誉。上班期间

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各班放学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师生外出活动时,注

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9、同事之间应该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

互相诋毁、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发生。(出现此类事件,批评、教

育不改正者且情节恶劣者,为了维持教师队伍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做劝退处理)

一、十个必须

1、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实验、辅导学生、

检测学生。

2、教师必须既教书又育人、管理好课堂纪律、教室内不得起哄

闹事。

3、教师必须接受学校听课、查课安排,服从年级组、教导处及

学校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整,听取同事、年级、教导处、学校的意

见建议。

4、教师必须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改进教育教学方

法,有效提高教学质量,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5、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积极配合班主任、年级

组、教导处、政教处、学校教育管理学生,敢说敢管遇见的、查实

的、反映的学生违纪行为或不良习俗。

6、教师必须举止文明、仪表整洁、语言得体、以身作则,在学

生面前作好遵纪守法、言行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保持清洁

等方面的表率,除测试或生病等特殊情况外,应当站着上课。

7、教师必须关注学生学习,倡导“勤奋、竞争、进步”的学风,

重视优生、鼓励差生、注重优生弱科辅导和差生转化教育,力求将

学生的精力、注意力、心思集中在学习上,营造康中学生“人人都

努力、个个有进步”的学习氛围。

8、教师必须尊重学生家长,与学生家长平等相处,对来访或请

来的家长,给一张笑脸、让一个座位,加强与家长的横向联系,争

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充分利用家庭教育。

9、教师必须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团

结协作、谦虚谨慎、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

誉,自觉投身于“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之中。

10、教师必须遵守“全员聘用制”的相关规定,接受职称评聘分

开制度等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新举措。

二、十不准

1、不准口中有酒气上课;

2、不准在教室内吸烟、饮酒;

3、不准在上课期间接打电话、手机;

4、不准在上课期间走出教室干别的事(生病和学校安排除外);

5、不准在上课期间(监考)看与上课(监考)无关的书籍、做

与上课(监考)无关的事情;

6、不准在上课时间和学生做与学科无关的游戏;

7、不准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平等对待家庭经济有差异或学

习基础有差异的学生;

8、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

方针政策的言行。

9、不准犯错教或误导等知识性错误。

10、不准只管教书不管纪律。

三、违纪处理办法

1、违反“十不准”之第1234510款,每查实一次,

扣当月津贴100元,一学期上三次的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扣发

学校年终一次性奖励。

2、违反“十不准”之第68款,第2款之行课期间在教室内饮

酒者,进行停课检查处理;后果严重或影响恶劣的,直接解聘。

3、违反“十不准”之第79款的,根据违纪情节、影响程度,

进行个别教育、书面检讨、限期整改、扣发津贴、扣发工资、停课

学习检查等处理。

4、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25款工作的,每查实一次,扣发

当月津贴100元,一学期上三次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扣发学校年

终一次性奖励。

5、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3款工作的,直接停课处理。

6、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1款工作的,其处理办法由教导处

另行规定。

7、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10款工作的,按全员聘用制相关规

定处理。

四、本制度由教导处会同有关部门按月执行。

五、本制度从2xxxxxxx日起实施。

六、本制度由学校行政会议负责解释。

加强教师工作纪律,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为了进一

步严肃教师工作纪律,提高教师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体教师必须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

退。上班时间必须认真工作,不得假公济私,哺乳期教师可以提前

一节课下班。

2、教师坐班时间必须在所属办公室办公,不准私自调换办公室,

各办公室由学校安排负责人,负责教师考勤及安排办公室日常工作。

3、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接待学生家长、学生谈话一律在办公室

进行,否则视为旷到。

4、教师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劳动纪律,确因病、因事需要请假

的,按以下请假期限及审批权限办理:(1)事、病假。教师因事因

病请假7天以内(含7天)的,由校长审批;7天以上15天以内的

由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后报镇教育总支审批;超过15天的,报县教育

和文化体育局人事股审批。

2)婚假。双方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

岁)结婚,可一次性享受5个工作日的婚假,双方属晚婚的(男满

25岁,女满23周岁),可增加婚假20天。教师婚假由校长审批。

3)产假。女教师产假90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晚育

(指女方在24周岁以上)的,增加产假30天,可给予男方15天的

护理假;产假若正值寒暑假,其假期可以顺延。教职工产假由校长

审批。

4)丧假。教师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或独生子女岳父

母和公婆)死亡时,可给予3天的丧假。教师丧假由校长审批。

5)请假程序及手续。教师请假审批权限在学校和教育总支的,

教师应提交书面申请,经校长、干事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

离岗期间按旷工处理。请假审批权限在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的,教

师请假时应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学校、县局各存一份),并附

有关证明材料,先经校长、干事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县教育和文化

体育局人事股审批,经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离岗时间按旷工

处理。申请病假的要有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入院手续、

化验单、医疗费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婚假的要有结婚证书原

件及复印件;申请产假的要有准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病假(病休)期间的工资折扣标准。一是病假(病休)在

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二是病假(病休)超过两个月的,从

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三是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

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②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7)事假超过规定期限应扣发工资。工作年限未满五年,年累

计事假超过7天的或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按日

平均工资标准扣发超假期间的工资。

5、学校对教师考勤实行查岗制,即由行政值周领导负责查岗,

每个工作日至少查岗一次。教师考勤情况一周一汇总,一周一公布。

6、每月设全勤奖50元,凡因病因事(因公除外)在本月内请假

3节次或旷坐班达2节次或升旗例会两次不参加或缺堂误课达1

节,则该教师将不享受全勤奖。另外因事(婚假、产假、病假、丧

假、函授学习、自考除外)每节扣2元;旷坐班每节扣5元(一天

6节计算);缺堂误课每节扣20元(包括早晚自习),迟到、早

退1次折合旷坐班05节;各种学习、会议、教研活动、升旗仪式

缺席(婚、丧、产假、病假、公差、函授学习、自考除外)扣5/

次。有关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凡缺勤另相应扣除量化评分。

7、教师因公、因病、因事不能上课,时间在一周以内的,由教

师自己请人代课;时间在一周以上,属事先有准备的,由该教师自

己请人代课,校长批假回执单报教导处备案;属突发性的(教师外

调、伤亡等),由学校重新安排教师上课;凡代课课时津贴均要从

被代教师课时津贴中扣除,代课津贴根据学校课时津贴发放办法据

实发放。

8、教师坐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闲谈,不得随意离开

办公室、中途进进出出,不得随意串室,影响他人工作,不得迟到

早退,不得看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得将自己小孩引进办

公室,办公室用品及书籍、作业本等须摆放整齐,最后离开办公室

的教师要注意关灯锁门。

9、教师上课实行候堂制,必须严格做到“十不准”:不准迟到

早退,不准空堂缺课,不准随意调课,不准坐教,不准随意进进出

出,不准看与教学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上课,

不准吸烟、打瞌睡,不准体罚学生,不准将与教学有关的书籍资料、

实验器材课后放在教室。教导处将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

全校通报。

10、教师的备教说评辅改考评等各环节工作必须按照《西湖中学

教学常规管理细则》执行,教学常规检查在期末汇总后计入教师量

化总分中。学校举行的各种考试的监考、阅卷,请事假1次扣10元,

1次扣20元。以上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此外,相应扣除量化

评分。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

科学化,通过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有效结合,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

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对象

桃元小学教师

三、考核内容及细则

(一)考勤(10

1、出全勤得10分。

2、事假半天扣025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期间不扣

分),以此累计。

3、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一节扣5分,迟到、早退,随意停课,

擅离岗位者酌情扣分。

4、请假超出一定天数者,除扣完本项以外,其余按教文体局有

关规定执行。

(二)师德(10分)

1、言行不检点,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5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重的每次扣5分。

3、闹不团结,无理取闹的,每次扣5分;

4、对偶发事件未处理或视而不见者,造成学校声誉受影响,影

响教师整体形象者,每次扣5分。

5、其他严重违反师德情况的酌情扣分。

6、本项总分10分,扣完为止。

(三)工作常规考核(10分)

1、备课、上课、改作、家访等工作未能很好完成者,视情况酌

情扣分;

2、教师在本人职责范围内,或学校布置的工作,未及时履行职

责,或未及时完成,造成学校工作受严重影响者,每次扣5分;

3、实验课开设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如到校时间、清校制度,造成安全事故

的,每次扣5分。

以上(一)、(二)、(三)项各条酌情扣分情况由校委会讨论

决定。

(四)教育教学能力(60分)

2、教师获各级先进、荣誉称号的,区级记3分,市级记5分,

省级记7分,国家级记10分,以文件公布之日为准。

3、教职工本人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同意的各类竞赛

获奖,加分标准如下:

4、教师辅导学生参赛获奖,按如下加分。

5、文娱会演和运动会等团体奖名次参照教师个人获奖计分(1

4为一等奖;58为二等奖;912名为三等奖;1316名为鼓励

奖)。

6、业务论文在正规教育杂志报刊上发表的,且有署名“xx乡中

心小学”的记2分。

7、教育科研课题成果按个人获奖4倍计分(执笔人占50,其余

教师共占50,由课题组长平均分配)。

8、积极参加少年宫辅导活动,活动有成果。加分封顶10分。

8、一个年度内一名教师教育教学能力(27项)加分封顶20

分。

(五)工作量

按《工作量计算方案》执行,该方案未制定出来前各人均按正常

工作量计10分。

四、以下情况属于一票否决,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因违反政纪国法而受上级有关部门处分者;

2、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严重受伤、死亡、残疾或重大安全事故

的,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犯罪处刑罚者。

4、其他因受处分,明确被定为考核不合格者。

五、其他补充事项

1、本制度由教代会通过后生效,细则修改由校务委员会提出,

2/3代表签名同意后生效;

2、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相冲突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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