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首届云南省公诉人与律师论
辩大赛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云南省律师协会
• 【公布日期】2013.09.10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13.09.10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
正文
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首届云南省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
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州、市律师协会:
为确保首届云南省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材料的报送工作
(一)选手信息资料:
入选半决赛选手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手机号、单位及职
务、主要工作业绩及获表彰情况、论辩风格等内容(见附表)。
(二)选手照片资料:
1.选手个人不同内容、风格的生活照4张;
2.选手近期白底彩证件照1份(着律师袍,小1寸、大1寸各4张);
上述照片要求像素较高,图像清晰,分别报送电子版一份,照片实物一份。
(三)选手影像材料:
入选半决赛选手的训练和选手亲属、同事的采访与祝福影像(说明亲属、同事
与选手关系)。实景原声,不配背景音乐。4名参赛选手(含正式队员3人,替补
队员1人)的影像材料合计10分钟以内,可刻录在一张DVD光盘内。
各地参赛队伍务必于9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刻录成DVD光盘邮寄至省律协秘
书处。
二、赛事新闻信息的报送工作
1、请各州市确定1名新闻通讯员,负责报送本次大赛有关新闻宣传信息。
2、新闻通讯员围绕赛事赛况的新闻性报道开展工作。针对论辩大赛组织开展
情况,及时采写新闻稿件,向各地州市一级新闻媒体投稿,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同
时,将所采写新闻稿件以形式同步上报论辩大赛宣传组,选出优秀稿件向
省级、国家级媒体投稿刊发。
三、赛事着装要求
各参赛队伍的参赛选手必须着统一的正装参加半决赛和决赛。着装要求款式庄
重,颜搭配协调,能较好体现云南律师队伍的风采和个人良好的精神面貌。左前
胸须佩戴小律师徽章。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论辩大赛半决赛中比赛对手、出场次序、辩题由抽签决定,同一地区的公
诉人与律师不能在一组比赛。
2、各州市预选赛中采用的辩题,及新闻通讯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
务、手机号等基本信息一并于9月20日前发送至。
联系人:孔 楠
电 话:(0871)64184608
邮 箱:****************
地 址:昆明市西昌路26号203室云南省律师协会
邮 编:650034
附:首届云南省公诉人与律师辩论大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云南省律师协会
2013年9月10日
附:首届云南省公诉人与律师辩论大赛
参赛选手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历 手机号
单位及职务
主要工
作业绩
及获表
彰情况
论辩风
格
10个字以内
(参赛选手自己归纳)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1:30:1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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