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2013

更新时间:2024-11-06 15:37:37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九年级上册期末试卷)

关于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2013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参保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

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参保手续及流程: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

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

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单位登记表》2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

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

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

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

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

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若为现已

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

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

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2、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

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周岁、未享

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

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

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

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

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

不少于15年。

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

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

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

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

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

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

相应待遇。

3、新农保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

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

元、300元、400元、5005个档次,地方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

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

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4、新农保养老金如何计发

养老金有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领

取额,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中央确定

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 55 元。地方政府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

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

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

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

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

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

保人的养老金。

5、离退休年龄不足十五年,怎么样参保缴

按照规定,新农保政策开始实施时,把60

周岁以上的人称为老人把年龄在4659

之间的人成为中人,把45周岁以下的人称为

新人对这三类人分别实行不同政策。新农保

试点开始时,已满60周岁的,只要其子女参保,

均可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在4659周岁之间

的农村居民,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实际年限

缴费,也可采取一次性补交保费的办法,最多不

超过所差年限,地方财政补贴应同时到位。试点

启动后,45周岁以下参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补缴

政策,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6、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能否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

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

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

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

的财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

财产等。养老金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

的。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

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

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

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继承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

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

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种

是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我们知道,

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限为10年。领取养老金

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

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

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

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

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7、新农保的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

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年满60周岁、未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

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

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

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

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

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

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

不少于15年。

8、农村外商投资企业的在职人员如何交纳

保险费

农村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在职人员

一般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国家对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养老保险所规定

的办法是:交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地方有规

定的按地方规定执行。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

制职工,在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管其个人

账户并计息;凡重新就业的,应接续或转移养老

保险关系;也可按照省级政府的规定,根据农民

合同制职工本人申请,将其个人账户的个人交费

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

系。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时,累计交费年限满 15 年以上的,可

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交费年限不满 15

年的,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次性支付给个

人。

城镇异地就业的职工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参

加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

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基本医疗保

险个人账户。城镇异地就业的职工在交费单位所

在地按规定享有社会保险待遇沙农民合同制职

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可以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储存额及失业保险生活补助一次性发给本人。

9、变换工作时,农民工个人交纳的养老保

险费如何转移

根据201011日即将实施的《城镇企

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

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

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

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农民工一视同仁。

10、老农保缴费如何转成新农保

已参加原农村养老保险未到领取养老金年

龄的人员,自新农保政策实施之日起均按本规定

尝试在农村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于其资金

来源主要依靠农民自己缴费形成个人账户,实际

上施行的是自我储蓄模式,社会化程度不高,

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2008年,《中共中

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首次提出,要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

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制度。2009年,《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

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1~2009 332)

布,在全国范围开始推行新农保的试点工作。

建立新农保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

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

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

承受力相适应;二是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

责任,权利与义务相适应;三是政府引导和农民

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

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

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与老农保相比,新农保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其

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

资模式。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

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新农保基金从

以下途径筹集:

()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

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

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5个档

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

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

居民人均纯收人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

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

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

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

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

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

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

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

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

(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要残疾人等缴

费困难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

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13新农保与其他养老保险以及保障制度如

何衔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

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

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

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

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的衔接。在新

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

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

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

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

账户资金并人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

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

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

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

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

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

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1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缴纳有哪些方式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坚持以个人交纳为

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在政策上予以扶为原

则。其交费方式犬体面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定

期交费。收入比较稳定或比较富裕的地区和人

通常采用这种方式。例如乡镇企业可按月、按季

交纳保费,富裕地区的农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纳

保费,其交费额既可以接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

一定的数额交纳。第二种是不定期交费。这是多

数地区因收入不稳定而采取的方式。丰年多交,

欠年少交,灾年缓交。家庭收入好时交,不好时

可不交。第三种是一次性费。多数是岁数偏大的

农民,根据自己年老后的保障水平将保费一次交

足,直到60岁以后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此外,当遇到各种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

人实在没有能力交纳养老保险金,经社会养老保

险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暂时停交

保险费。当经济情况好转时,应当恢复交费。对

于停交期的保费,有条件的也可以自愿补齐。

15、的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符合享受城市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应按规定纳入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将被征地

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参保范围,通过现行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其基

本生活保障问题。对城市规划区外的被征地农

民,凡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展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和实行农村最低生活

保障制度的地区,要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相应的

保障范围。

有些城市已经推出被征地农民的新型社会

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模式上实行社会个人统筹

与账户相结合;在筹资机制上采取个人、村集体、

街道、区市共同负担;在参保资金来源上,被征

地农民和村集体的交费主要从土地补偿费和安

置补助费巾列支;街道补 助从土地收益或社会

保险储备金中列支。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标准是被

征地农民男60岁,女55岁。

16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如何交纳基本养老保

险费

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

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

定。单位缴费比例为12%;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

4%~8%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并全部计入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

简称个人账户)。原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

民工和用人单位,可按本办法调整缴费标准。

17、农民工如何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转移、

变更和注销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农

民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养

老保险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封存,

在本统筹区域内重新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关系予以接续。参加本市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离开本统筹地

区重新就业的,经本人申请,社会保险关系可以

转人本人重新参保地。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离开本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经本人书

面申请,凭个人身份证可以到所在单位交费的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社会保险关系终止

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

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可见,农民工可有三种途径转移自己的养老

保险关系:第一,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的农民工离开本统筹地区重新就业的,经本人

申请,社会保险关系可转人本人重新参保地。

二,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与用人单

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封存,在本统筹区域内

重新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

保险关系予以接续。第三,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离

开本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经本

人书面申请,凭个人身份证可到所在单位交费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社会保险关系终

止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

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由于身份转变,养老保险也一起发生变化。

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期间转为城镇

居民的,改按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

定参加养老保险。另外,新设立的单位以及单位

有分立、合并、破产、被撤销或者录用、辞退人

员等情况时,应当在一个月内向指定的承办机构

办理单位及其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登记子变更

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农、副业从业人员的养

老保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由其所在村办

理。单位分立、合并、破产或者被撤销时,必须

优先清偿应当交纳的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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