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1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申请撤销对被告某公司 元的款项或其等值财产进行冻结、查封等财产保
全措施。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在贵院撤销诉讼。鉴于上述
原因,申请人特申请撤销对被告某公司==元款项或其等值财产进行冻结或查封等财
产保全措施。
以上申请,望准许。
申请人:xxx
20xx年1月11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2
申请人:,男,195生,汉,身份证号:44250119
住址:XX市号
电话:139221xxxx,
被申请人:XX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XX市楼
法定代表人:,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XX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惠州市号房的房屋一套,
禁止该房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备案、办理产权、转让等确权或变更行为。该房
屋未备案,未办产权证,所属楼盘的预售许可证号:惠市房预许(20xx)号,开发
企业:XX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诉讼主张的价值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月日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转让位于惠
州市房的房屋,约定被申请人提供户型供申请人回迁。经了解,新建成的位于惠州
市房只剩下第层未售出,现申请人为了保障能按协议实现权利,特提请贵院对该房
屋作出保全。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1月 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3
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
(写明要求保全的财产)
事实和理由:
(写明要求保全的财物情况,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人和被
申请人与要求保全财物的关系及财物名称、数量、质量、形状、花、品种、所在
地点及现状等。申请的理由主要写明需要保全的财物遭受侵害情况及采取财产保全
措施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及在判决执行中的意义)。
证据和证据来源:
写明能够证明申请请求的证据的名称、件数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写
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若证据在申请人手里,应随同申请书一并递交法院;若证据
不在申请人手里,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线索)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附:(证据)
申请人: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4
申请人:北京市A公司第五工程部
住所地:略
法定代表人:李某
被申请人:王某,男,1960年7月出生,汉族。
住所地:略
因王某诉B公司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贵院于20xx年1月12日下发
(20xx)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将申请人银行存款30万元
予以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xx)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
请人被冻结的3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与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原告王某和被告
B公司都从来没有过业务往来,申请人不是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当事人。另
外,经贵院通知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出庭的北京市A公司与申请人亦为不
同的民事主体,产权各自独立、财务也各自独立核算(见申请人营业执照)。申请
人作为上述案件的案外人,贵院(20xx)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将申
请人的银行存款30万元予以冻结显属错误。现申请人根据《关于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0条、《关
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特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xx)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
结的3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北京市A公司第五工程部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5
申请人___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出生,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 。: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出生,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住
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_______,因___________。鉴于上述情况,不立即申
请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被申请人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你院辖区内,故向你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申请人愿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担保。
如因我方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由我方负责赔
偿。
此致
敬礼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6
申请人:焦作市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XX市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20xx年11月26日下发
(20xx)X民初字第006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将申请人银行存款X万元予以
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xx)X民初字第009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
结的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一、该裁定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采取诉讼保全的条
件之一必须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
行。这种可能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现被申请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
申请人有上述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行为,事实上,申请人也并没有
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行为。因此,申请人认为,贵院作出
的上述裁定没有事实依据。
二、贵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XX年X月份签订的合同书中,明确约定合同争议
的管辖法院为需方即申请人所在地法院。贵院在立案之前只要稍作审查就应当知道
对该案没有管辖权。贵院却不顾法律规定,明知没有管辖权而先行立案并立即裁定
采取诉讼保全的做法,有地方保护嫌疑,也与法律规定相违背。
综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
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20xx)X民初字第009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依法撤
销该裁定,解除对申请人账户的冻结。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焦作市XXXX有限公司
20xx年十二月一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7
申请人: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撤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事实和理由
前承贵院做出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准许申请人因________纠纷一案,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向贵院提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查封了______所有的车牌号
______车。今因申请人与对方达成了________纠纷赔偿协议书,并已履行完毕。财
产保全的事由已消除,申请人特向贵院请求撤回上述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予以批
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8
财产保全担保书是指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和
诉讼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财产担保的法律文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应
当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是诉前财产保全的必备条件。申请人起诉前,法院无法确认
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某项民事权利,其将来是否提起诉讼也是一个不确定状态,一
旦发生保全错误,申请人逃避承担责任,将可能使被申请人的财产因此而受到不必
要损失。
担保人: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需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人愿以自有
财产为申请人提供担保,并自愿承担如因保全过错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连带赔
偿责任。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担保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9
申请人:_____,姓别_____,汉族,19_____年7月3日生,住
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
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
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户名:__________有限公司,
账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支行。
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__)宁商终字728
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冻
结,请予准许。
此致
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0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因王某诉B公司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贵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下
发()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将申请人银行存款30万元予
以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
被冻结的3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与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原告王某和被告
B公司都从来没有过业务往来,申请人不是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当事人。另
外,经贵院通知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出庭的北京市A公司与申请人亦为不
同的民事主体,产权各自独立、财务也各自独立核算(见申请人营业执照)申请人
作为上述案件的案外人,贵院()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将申请人的
银行存款30万元予以冻结显属错误。现申请人根据《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0条、《关于人民
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特请求法
院依法撤销()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30万元
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1
申请人: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住所地:XX,负责人: XXX
委托代理人:XXX
被申请人:XXX工程有限公司,住址:XXX,法定代表人:XXX
请求事项:
一、请求法院解除对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
XXX内的存款XXX元冻结;
二、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XX元。
事实理由:
XXX年11月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商品砼采购合同,双方约定被
申请人为XXX工程提供混凝土,截止XXX年5月11日,被申请人提供的浇筑混凝
土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甲方XXX地产公司和XXX监理分别发出工程暂停令,对
已浇筑的不合格墙体进行砸除,重新浇筑,并责令停止使用被申请人提供的混凝
土。为如期完工,申请人不得不高价购买第三方混凝土。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和约定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
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
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
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申请人不同意
解除合同,并依法提出反诉,要求被申请人重做、减少价款并赔偿申请人的经济损
失XXXXX元。
被申请人申请法院冻结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
XXXXXXXXXXX系申请人的在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开立的基本账户,冻结该账户导致申
请人无法进行正常经济往来,资金无法正常运转,并严重影响申请人的商业信誉,
因此申请法院解冻该账户,申请人愿意提供其他财产予以担保。即使被申请人的主
张成立,其申请法院冻结的数额已超过应予支付的金额。因此,被申请人应予赔偿
冻结申请人的银行账户给申请人的商业信誉造成的损失XXXXX元。
综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
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20xx)银民商初字第XXX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
变更裁定,解除对申请人银行账户及存款XXXXXX元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
由于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XXXX元。
此致
XX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二O一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2
申请人收到贵院(XX)六民一初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七十万元保证金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
下:
一、法律、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
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5条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
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
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关于在
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
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
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作担保的,采取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关于对
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法发〔一九九
四〕二十九号《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
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与法发〔一九九二〕二十二号《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精神是一致
的,均应当严格执行。对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
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该案外人对
其到期债务没有异议并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但是,人民法院
不应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二、履约保证金的性质
履约保证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提出的一个法律
概念,其第二款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
交。”但是该法并未对其含义、性质和作用做出解释。
推测立法本意及考诸工程实践,创设履约保证金的目的,主要在于促使中
标方充分履行契约义务。具体而言,它有如下几方面的作用:一、确保招标人权
益。可藉由交纳履约保证金来认定中标人有足够的履约诚意,如果中标人出现违约
情况时,招标人可获得相应补偿;二、督促中标人履约。如中标人欲撤出工程,必
须要考虑到保证金遭没收的风险,故可通过收取履约保证金来有效抑制中标人不履
行工程的行为;三、保障农民工工资。在发生中标人侵害农民工权益的情况时,可
用保证金解决这一问题。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认定履约保证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法》规
定的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债务的措施,而与债的法定担保方式有所不同。因
此,在建设工程过程中,无论是发包方(招标人)收取承包方(中标人)的履约保证
金,还是总包方收取分包方的履约保证金,皆为行业惯例,且本质一样,都是为了
履约担保。
因此,履约保证金从交纳的一刻起,就效力待定,既不履于收取的一方,
也不属于交纳的一方,而是应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其最终的归
属。如交纳方没有违约,则返之,若交纳方出现违约,则归收取的一方,道理就这
么简单。如果把履约保证金理解为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归交纳的一方所有,则该款
在性质上就形同借贷,起不到担保的作用,这在法理上是讲不通的,也有悖于创设
这一制度的目的。
三、保证金归属
申请人和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按行业惯例收取了履约保证金180万
元。由于其不具备施工能力,严重违约,自行提出退场要求。此时申请人没收有限
公司履约保证金的条件成就,故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属于申请人所有。尽管如
此,申请人依然于XX年11月21日、XX年1月16日两次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
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有收据为凭。
四、结论
从法律规定和的相关司法解释、从履约保证金的性质,从保
证金归属中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一、财产保全范围应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
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
二、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
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但是,人民法院不应对其
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三、履约保证金从交纳的一刻起,就效力待定,既不履于收取的一方,也
不属于交纳的一方,而是应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其最终的归属;
四、根据行业惯例和合同约定,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属于申请人所有;
五、履约保证金已于XX年11月21日、XX年1月16日退还有限公司高
速路基工程部。
综上所述,申请人作为被申请人与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案外人,法院不应采取保全措施;有限公司交纳到申请人的保
证金效力已定,属申请人所有;事实上申请人已于XX年1月16日全额退还有限公
司高速路基工程部;申请人已无法协助法院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申请人向贵院申请复
议,退请贵院依法审理,解除对申请人的保全措施和协助执行义务。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申请书13
申请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业或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单位、住所)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4
申请人:盖xx,男,汉族,无业,住青岛市
委托代理人:朱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恳求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银行的账户资金
¥¥万元,账户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对双方的争议事由情况进行描述)。鉴于上述情
况,被申请人的转移财产企图明显,情况紧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
定,恳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请求。
申请人以自己名下的人民币定期存款20万元(附件5:@@@银行定期存款
单)为此项申请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申请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行为所
遭受的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 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5
申请人:魏德清,男,生于1970年12月12日,汉族,个体户,住湖北
郧县青曲镇青曲村3组。
申请人:万秀丽,女,生于1969年12月8日,汉族,农村居民,住址同
上,系魏德清之妻。
被申请人:陈西强,男,生于1963年1月19日,汉族,建筑个体户,住
郧县郧县青曲镇店子河村2组。
申请人于20xx年八月三十一日收到贵院(20xx)鄂郧县民一初字第02712
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21万元存款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该裁定程序违法,被申请人陈西强事实上没有提供任何担保。
我国《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
定》第9条对不动产查封作出了具体规定:“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
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
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
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据此规定,该裁定查封了被申请人陈西强提供的其子陈俊名下坐落于十堰
市张湾区红卫街办秦家巷92号11栋2-5-2住房一套作为担保,但并没有向房产局
办理登记手续,取得他项权利证书,更没有张贴封条或者公告,也没有对该房屋进
行评估,此房屋到底是一万元还是价值壹拾万元,是否与冻结申请人21万元的存
款价值相同,没有任何依据。因此,事实上被申请人根本就没有提供任何担保,程
序严重违法。
二、此款是申请人全家的保命钱,且本案采取保全措施没有任何必要。
本案的事实是:于20xx年3月,湖北郧县青曲镇杨家沟村村民龚士华建
房,将建房工程承包给本镇店子河建房老板陈绪强,陈绪强又聘请陈绪武在该工地
干活,在20xx年3月31日上午上一楼预制板时,由于吊预制板的吊杆机支架从木
桥上脱落,使预制板落地摔断,并导致陈绪武受伤。
该预制板从答辩人处购买是事实,但属于建筑商违章操作,也没有其他支
撑防护的情况下使预制板掉下才发生事故,与预制板的质量没有任何因果关系。是
雇主应当承担的承担责任,法院也判决让建房老板陈绪强承担赔偿责任。可建房老
板陈绪强躲避赔偿责任,把所有财产转移,使法院无法执行。因此陈绪武便到北
京,为了杜绝陈绪武,该裁定竟私自推翻原判决做出错误的决定,将申请人的财产
予以冻结。
申请人家中有80多岁的父母,且体弱多病,常年卧病在床,一月的医疗
费就需几千元。法院将申请人的存款全部冻结,等于掐住了申请人一家的喉咙,是
要只申请人一家于死地的。而且申请人的儿子在部队服役,听说法院如此执法后伤
心欲绝,使其不能安心保家卫国,此裁定严重扰乱军心。
再者,被申请人陈西强作为雇主应当对雇员承担赔偿责任,可法院虽然判
决了,但其转移财产拒绝执行,是不能向申请人追索的。该裁定事实上是“未审先
判”严重违法,应当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产品质量责任一案,法院不应采取保全措
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申请人向贵院申请复议,
恳请贵院依法审理,解除对申请人的保全措施。
此致
郧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八月三十一日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23:17:2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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