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常用笔录的格式和制作要求
一、庭审笔录的格式和制作要求
(一)庭审笔录的概念
庭审笔录,也叫开庭笔录、法庭笔录,是指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时,书记员对庭审过程和内容所
作的书面记录。庭审笔录是法院最常用的一种笔录,只要有庭审活动就必须制作庭审笔录,它不仅是法院
正确处理案件、正确制作裁判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全面审查法院审判活动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
庭审笔录适用于各类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凡是开庭审理的案件,不论是公开审理还是依法不
公开审理,也不论是一审程序还是二审程序、再审程序,只要开庭审理就必须制作庭审笔录,庭审笔录全
面反映了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它是人民法院案卷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诉讼法中规定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记入笔录,这是制作庭审笔录的法律依据。庭审笔录是
衡量书记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最重要的指标,作好庭审笔录是书记员的重要职责。
(二)【诉讼文书】庭审笔录(一审民事案件)
庭 审 笔 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审判人员:
书记员:
书记员:现在,查明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到庭情况。
原告: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告: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书记员:请坐好,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未经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不准发言、提问,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庭提出;
5.不准吸烟、随地吐痰;
6.请关闭手机、呼机等有声物品。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入席。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已全部到庭,可以开
庭。
审判长:现在开庭。今天,本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这里公开审理(或不公开审
理,并说明理由)原告 与被告 之间的 一案。
审判长:核对一下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原告和被告自报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
务和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下面,宣读原告和被告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权限。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到庭的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经法庭审查,各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诉讼手续合法,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
审判长: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本庭由本院审判员________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
________、审判员________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________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有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有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申请执行的权利。
3.原告有放弃、变更或补充上诉请求和理由的权利。
4.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
5.有随时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
6.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
7.经法庭准许,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
8.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9.当事人有提供证据并索取收据的权利。
以上诉讼权利,你们听清楚了吗?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外,还有申请审判员及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如果你
们认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书记员和我本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
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
你们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当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2.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导,如故意扰乱诉讼秩序,视其情节给予、拘留等。
3.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以上诉讼义务,你们听清楚了吗?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还应当遵守下列法庭
规则。
1.遵循民主、平等、完整、自愿的原则进行当庭陈述、举证、质证、辩论。
2.当庭陈述、举证、质证、辩论应当按照法庭安排的顺序进行。
3.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应当围绕上诉请求和主张、争议焦点、适用法律建议等与案件有直接
联系的内容进行;对发现有遗漏的内容可以补充陈述;陈述的事实应当客观、真实、完整;一方陈述时,
对方不得打断发言。
4.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主张,有在法定期限内提供证据的责任。没有提供证据,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在
限定期限内提供证据,或者虽提供了证据但经法庭质证和认证后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根据的,将承担相
应举证不能的后果。
5.凡是证据材料,一律要经过当庭质证;任何一方对举出的证据材料均可以互相审验、对质、排疑、确认;
质证应对各种证据材料的证明效力进行辩论和反驳,不得以诱导方式提问,不得使用威胁、损害人格尊严
和人身攻击性语言;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核、质疑、辩驳,必须当庭明示承认或否认的态度,否则,将可能
承担被视为默认的后果。
6.进行辩论,要摆事实、讲道理,不准使用污秽、讽刺、挖苦等人身攻击性语言。在辩论中,如果又提出
新的证据材料,则要重新质证,然后再行辩论。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
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
款、拘留。因此,你们行使权利的同时,还必须遵守法庭规则,不得扰乱诉讼秩序。
以上法庭规则,你们听清楚了吗?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如有证人,安排证人在法庭外候庭)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现在核对案件事实,听取当事人的诉、辩意见。
(三)庭审笔录的具体制作要求
1.制作庭审笔录的法律依据
诉讼法中对庭审笔录的制作要求都有相应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3条规定:“书记员
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
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5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
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
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7条规定:“法庭
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
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
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
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虽然对笔录的制作没有相应条款直接
规定,但它本身有很多内容是为了避免重复而遵循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此,行政案件的庭审笔录应参照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来看,法律关于如何制作庭审笔录有非常详细
的规定。
2.记录民事案件庭审笔录应注意的具体问题
(1)宣布开庭情况应记明: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
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阶段应当记明:
①原告的诉讼请求;②被告的答辩意见;③双方当事人的补充陈述;④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情
况;⑤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过程(各自提供的证据的名称及要证明的事项,对方对该项证据所发表的质证
意见);⑥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⑦审判人员询问当事人情况。
(3)法庭辩论阶段应记明:
①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的辩论意见;②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的辩论意见;③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
人发言或者答辩;④互相辩论。
(4)最后陈述阶段应记明原告、被告及第三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5)法庭调解阶段应当记明双方当事人各自提出的调解意见,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写明“双方不能达
成一致调解意见,法庭不再主持调解”;若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则需另行制作调解协议书。
3.庭审笔录的尾部要有相关人员签名
庭审笔录正文记录完毕之后,参加庭审过程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都要签上名字和日期,最后,参加庭
审过程的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也要签上名字和日期。
二、询问笔录的格式和制作要求
(一)询问笔录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的民事案件,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
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判决、裁定。这种调查、询问当事人核对案
件事实的诉讼过程叫做询问过程,在询问过程中对诉讼活动所做的笔录就叫询问笔录。
(二)【诉讼文书】询问笔录(二审民事案件)
询 问 笔 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审判员:
书记员: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今天,本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与被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之间的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
本庭由本院的审判员________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________、审判员________组成合议庭,由我本人
________主审本案。由书记员________担任法庭记录。
本庭审理本案,采取询问当事人的方式进行,询问当事人的方式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由我主持询问当事人,引导当事人围绕争执焦点进行诉辩,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
要再安排开庭审理,而径行对案件作出裁判的审判方式。你们听清楚了吗?
上诉人:________被上诉人:________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有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有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申请执行的权利。
3.上诉人有放弃、变更或补充上诉请求和理由的权利。
4.被上诉人有承认、反驳上诉人诉讼请求的权利。
5.有随时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
6.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
7.经法庭准许,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
8.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9.当事人有提供证据并索取收据的权利。
以上诉讼权利,你们听清楚了吗?
上诉人:________被上诉人:________
审判员: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以外,还有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回避的权利,
你们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上诉人:________被上诉人:________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当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2.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导,如故意扰乱诉讼秩序,视其情节给予、拘留等。
3.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以上诉讼义务,你们听清楚了吗?
上诉人:________被上诉人: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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