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驳回起诉的情形
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
上予以驳回。行政法驳回起诉的情形要根据以下的情况: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
定驳回起诉:
(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二)起诉人无原告的;
(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
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由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
(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
(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
(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四)其他应当判决的情形。
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的,可以作
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
行政驳回起诉的情形
二、行政诉讼法院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从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中,我们了解到在以下这些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受理当事
人提起的行政诉讼的。具体有当事人不合格、重复起诉等等。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
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二)起诉人无原告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
(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
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人不符合法定要求;
(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
(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
(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
(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
三、行政诉讼驳回起诉还可以起诉吗
可以的。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上诉。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五日,裁定为十日;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
期间为十日,裁定为5日。
具体上诉程序规定:
上诉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裁定书的
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十日内,这个期限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后的第二日起算。如果各
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不同,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
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
期。
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上诉,那么,一审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只
要有一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提出上诉就不发生效力。
如果对一审的裁判结果不满意,决定上诉。那么,不管对方有没有上诉,都要提出上诉。
如果你以为对方已经上诉,我就不用上诉了,反正还要再次开庭审理,对一审判决的意见我
在法庭上一块儿跟法官说就行了,那你可就错了。因为民诉法明确规定:被上诉人在二审诉
讼中,要求变更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换句话说,只要没提出
上诉,法院就视为你同意原判,对你在二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可以不予考虑。因此,不管对
方上诉与否,只要对一审判决不同意,要求二审法院改判,就应该上诉。
要上诉.就要先写上诉状。如果请了律师,上诉状可以由律师写;如果没请律师,自己
也可以写。书写上诉状时要注意:
1、在上诉请求中要首先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指明是对原判全
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
判。
2、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
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
(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
(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
(3)适用实体法不当;
(4)违反了法定程序。
对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不服提出上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同时要按照
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上诉要激纳上诉费。必须在递交上诉状的次日起7日内,按照一审给你的缴费通知书,
到指定银行交纳诉讼费用。如果交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逾期未交纳诉
讼费用。没有申请缓、减、免交,或者虽然申请但未获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的,法院
会按照撤回上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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