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指南什么是房产税征收依据是什么如何计税

更新时间:2024-11-07 01:37:2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annualleave)

什么是房产税,征收依据是什么,如

何计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

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

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9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1日开始实施。

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

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

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

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一、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二、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

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

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

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三、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采用从价计税。计税依据分为按计税余值计税和按租

金收入计税两种。

四、房产税的税率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1.2%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六、若干具体规定

1、新建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建成之日或办理验收手续

之日的次月

2、投资联营房产的,公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不担风险的按租金

3、融资租赁房屋的按房产余值征税

4、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

产,由使用人代交

5、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

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七、房产税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根据税法的规定,将现有房屋的坐落地点、结构、

面积、原值、出租收入等情况,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

报。

八、房产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一般规定按季或

按半年征收一次。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

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九、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

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

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9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1日开始实施。

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

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

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

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一、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二、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

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

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

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三、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采用从价计税。计税依据分为按计税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

入计税两种。

四、房产税的税率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1.2%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六、若干具体规定

1、新建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建成之日或办理验收手续之日

的次月

2、投资联营房产的,公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不担风险的按租金

3、融资租赁房屋的按房产余值征税

4、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

产,由使用人代交

5、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

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七、房产税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根据税法的规定,将现有房屋的坐落地点、结构、面积、

原值、出租收入等情况,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八、房产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一般规定按季或按半

年征收一次。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

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九、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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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财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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