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eaming in the memory is not as good as waiting for the paradise in the hell.整合汇编 简单易用(页眉可删)
新婚姻法总则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社会制度健全社会保障全面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生
活在一个法治社会中,对于婚姻已不再是情感上的维系它更具有
法律效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新婚姻法总则中对夫妻双方的婚
姻关系做了明确的规定。而在婚姻过程中不乏有受害者,那么对
于弱势方,我们的法律是如何规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规定的
呢?
我国是一个社会制度健全社会保障全面的社会主义国家,我
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中,对于婚姻已不再是情感上的维系它更
具有法律效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新婚姻法总则中对夫妻双方
的婚姻关系做了明确的规定。而在婚姻过程中不乏有受害者,那
么对于弱势方,我们的法律是如何规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规定
的呢?
一、婚姻法总则对于婚姻的规定:
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
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
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
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
,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婚姻法对于非法结婚中受害人的保护:
在《婚姻法》结婚一章中: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
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
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
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
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
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
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三、婚姻法总则中的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婚姻法》中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
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
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
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
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
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
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
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
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
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
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
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
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
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
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
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婚不是爱情冲动的产物,也不是结婚双方个人的问题,它
关系到两个家庭甚至于一个社会的和谐与安宁,而新婚姻法总则
更是维护了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作为国家的公民,我们应该知
法守法,用法律的手段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18:53: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7/10163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