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缓刑是什么意思
我们知道犯罪的⼈在⼀定条件下是可以缓刑的,那么,刑法中的缓刑是什么意思呢?下⾯店铺⼩编将从缓刑的各个⽅
⾯进⾏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刑法中的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为⼈,先⾏
宣告定罪,暂不执⾏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
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具体刑罚的⼀种制度。
⼀、缓刑的适⽤对象
1、缓刑适⽤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
由于他们的罪⾏较重,社会危害性较⼤,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所以不能适⽤缓刑。
2、适⽤缓刑的犯罪分⼦必须是犯罪情节⽐较轻微,悔罪表现⽐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危险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的刑法规定
《刑法》第七⼗⼆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对其中不满⼗⼋周岁的⼈、怀孕的妇⼥和已满七⼗五周岁的⼈,应当宣告缓刑:
(⼀)犯罪情节较轻;
(⼆)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犯罪分⼦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特定区域、场所,接触
特定的⼈。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
三、缓刑的考验期限
缓刑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进⾏考察的⼀定期间。
我国《刑法》第七⼗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个⽉。有期徒刑
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起计算。
所谓判决确定之⽇,即判决发⽣法律效⼒之⽇。判决以前先⾏羁押的⽇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
四、缓刑的法律后果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
⾏,并公开予以宣告;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
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的
刑罚;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
定,违反⼈民法院的禁制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原判刑罚。
缓刑的效⼒不及于附加刑,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如果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因⽽,⽆论缓刑
是否撤销,所判处的附加刑均须执⾏。
五、缓刑的考察
1、被宣告缓刑者应当遵守的⾏为规范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应当遵守法律、⾏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
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遵守⼈民法院的禁⽌令。⼈民法院根据
犯罪的具体情况,在宣告缓刑时可以同时禁⽌犯罪分⼦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特定区域、场所,接触
特定的⼈。
2、缓刑的考察机关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社区矫正。
3、缓刑考察的内容
缓刑就是考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是否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以及是否违反法律、⾏
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
在此,店铺⼩编提醒您,缓刑适⽤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以上就是为您总
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站致⼒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律师咨询。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13:15:4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7/10029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