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收⼊标准条件是什么
我国建⽴了廉租房制度,保障困难众的住房权利,申请廉租房有相应条件,那么廉租房收⼊标准条件是什么,
关于廉租房申请条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为店铺⼩编整理了关于廉租房申请条件的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
考。
廉租房申请条件
1、请⼈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
2、请⼈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家庭或最低收⼊家庭;
3、请⼈家庭⼈均住房建筑⾯积在15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积在50平⽅⽶以下;
4、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起共同⽣活的;
5、请⼈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单⾝(含离异)申请⼈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除外;
(⼆)离婚不⾜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积标准的,不纳⼊保障范围。但申请家
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的被拆迁⼈,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五条
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房或⾼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出资安排⼦⼥店铺或就读⾼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申请家庭⾃申请之⽇的上⽉起连续6个⽉⼈均⽉收⼊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
临时的较⼤财产收⼊(如福利、体育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
部存款、⾮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②申请家庭的⼈均居住⾯积低于7平⽅⽶(不含7平⽅⽶)。
③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农业常住户⼝且实际居住,并⾄少有⼀⼈取得本市⾮农业常住户⼝3年
以上,其他成员户⼝迁⼊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户⼝的⼈员,可不受此限制。
④申请家庭共同⽣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廉租住房到哪⾥申请,怎样申请?
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设⽴窗⼝,受理廉租住房的申请。
申请家庭应推选具有完全民事⾏为能⼒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申请时应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作出诚信承
诺,提交相应材料。
(三)廉租住房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1)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的⾝份证明(出⽰⾝份证原件)
(3)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出⽰户⼝簿原件)
(4)家庭现有住房的证明(出⽰现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有他处住房的,需提供其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
原件);原住房已拆迁的,需提供拆迁所得凭证或拆迁安置协议
(5)家庭成员的收⼊证明:低保家庭只要出⽰低保凭证;其他家庭需提供个⼈收⼊证明和单位证明、领取养⽼⾦证
明(离退休⾦、退职⽣活费、遗属补助费、养⽼待遇等)
(6)家庭成员中有残疾⼈的,需提供本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明
(7)成员中有丧失劳动能⼒的,需提供丧劳证明
(8)家庭成员中有失业⼈员的,需提供劳动⼿册,领取失业保险⾦的需出具领取失业保险⾦证明
(9)家庭成员中有⼤病重病(列⼊市总⼯会特种重病保障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障碍性贫⾎、重型
肝炎、⼼脏瓣膜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术、-内肿瘤⼿术、重⼤器官移植⼿术、主动脉⼿术和精神病)的,需提供
三级甲等医院病例证明
(10)家庭成员中有个体⼯商业者的,需提供⼯商登记营业执照、个调税凭证(复印件)
(11)家庭成员中有劳动模范的,需提供劳模证明(市总⼯会证明)
(12)家庭成员中有重点优抚对象的,需提供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区(县)民政部门证明)
(13)家庭成员中有三⼋红旗⼿对象的,需提供三⼋红旗⼿证明(市妇联证明)
(14)家庭成员中有归国⽼华侨对象的,需提供归国⽼华侨证明(市侨联证明)
(15)离异家庭需提供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16)申请家庭交纳⽔费、燃⽓费、电费、电话费、⼿机费等凭证(出⽰原件)
(四)廉租住房申请审核需要多少时间?
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共需约50个⼯作⽇:
住房保障部门⾃受理之⽇起30个⼯作⽇内,完成住房⾯积核定、收⼊核对等审核程序。
区(县)住房保障中⼼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在申请⼈户籍所在地区进⾏公⽰。公⽰后15⽇内⽆⼈
提出异议的,给予登记;有⼈提出异议的,在10个⼯作⽇内进⾏核实,经核实异议不成⽴的,予以登记。登记后,进
⼊轮候配租程序。
(五)申请家庭的住房⾯积如何核定?
(1)申请家庭的住房⾯积按照其户⼝所在地的住房居住⾯积计算,申请家庭他处有住房的,应合并计算居住⾯积。
(2)申请家庭居住不成套住房或公有住房的,按照现居住⾯积计算。
(3)申请家庭居住成套产权住房的,其建筑⾯积按换算系数换算成居住⾯积计算(住房居住⾯积=住房建筑⾯积÷换
算系数):
(4)申请家庭持有⼀本《房地产权证》或⼀本《租⽤公房凭证》但有两本及以上户⼝簿的,按申请家庭和其他家庭
长期共同居住此处的合计户籍⼈⼝数(共同居住⼈⼝他处有住房的除外)计算⼈均居住⾯积
(六)何种申请对象需进⾏收⼊核对?具体核对哪些内容?
⼈均⽉收⼊低于960元(含960元)、⽆低保凭证的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时需要进⾏收⼊核对。
主要核对⼯资性收⼊、经营性收⼊、财产性收⼊、转移性收⼊、过去收⼊的节余资产(包括家庭⾦融资产、房
产、机动车等)和临时的较⼤财产收⼊(如福利、体育中奖等)。核对家庭财产的基本时点为申请之⽇的上⽉末。
由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递交市政府指定的收⼊核对机构进⾏核对。
(七)廉租住房配租⽅式有哪些?
实⾏租⾦配租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主要采取租⾦配租⽅式。
(1)租⾦配租
享受租⾦配租家庭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般对象。廉租对象按照区(县)住房保障中⼼确定的补贴额度,⾃
⾏到市场租赁住房,并与出租⼈签定租房合同,区(县)住房保障中⼼通过银⾏把补贴款直接⽀付给出租⼈。
(2)实物配租
享受实物配租的对象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特殊家庭:①孤⽼、残疾、⼤病重病和丧失劳动能⼒的家庭。
特殊家庭可选择实物配租,也可选择租⾦配租。由区(县)住房保障中⼼根据筹措廉租房源的情况和廉租实物配租
对象的实际情况,实⾏轮候配租。
(⼋)廉租住房配租⾯积的标准是什么?
廉租住房保障⾯积为⼈均居住⾯积7平⽅⽶;对原有住房的家庭,按原住房⼈均居住⾯积与7平⽅⽶的差额⾯积计
算配租⾯积,并实⾏⾯积上不封顶、下要保底的办法,即:每户补差⾯积超过10平⽅⽶的,按实计算配租⾯积;不⾜
10平⽅⽶的,按10平⽅⽶计算配租⾯积。
(九)廉租住房租⾦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前每⽉每平⽅⽶居住⾯积租⾦补贴标准:9个中⼼区和浦东新区62元;闵⾏、宝⼭、嘉定3个区50元;其它6个区
(县)32元。
(⼗)已配租家庭是否能⼀直享受廉租住房政策?
已配租家庭应每年向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设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的专门窗⼝申报家庭收⼊、⼈⼝及住房
变动情况。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已配租家庭实施年度复核。
因收⼊、住房或⼈⼝变动不符合廉租条件的已配租家庭,由区(县)住房保障中⼼书⾯通知该家庭,按规定停⽌享
受廉租住房待遇。
综合上⾯的介绍,申请廉租房有相应条件,只有符合条件才能申请成功。相信⼤家看了上⾯介绍后,对于廉租房
申请条件的法律知识有了⼀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店铺律师,他们会为你进⾏专业的
解答。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12:55: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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