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
21.某市政府所属有关部门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A.市卫生局成立的儿童保健专家组受某生产厂家委托,对其婴儿保健产品提供质量认证
标志并收取赞助费
B.市工商局和市电视台联合举办消费者信得过产品评选活动,评选中违反公平程序而使
当选的前八名全部为本市产品
C.市交管局规定,全市货运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两种品牌中选择安装一款车辆运行记录
器,否则不予年检;其指定品牌为本地的“波浪”牌和法国的JK牌
D.市政府决定对市酒厂减免地方税以提供财政支持
答案:C
解析:认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的要件包括:第一,行为主体
限于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第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实施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限制竞争
行为,亦即客观上有滥用行政权力的事实;第三,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实施限制
竞争的行为,其目的在于保护本部门、本地区的利益,从而损害外地经营者和本地消费者的
合法权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
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
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ABD项中,政府
及其所属部门所实施的行为没有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
的经营活动。也没有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所以没有违
反《反不正当竞争法》。C项中市交管局利用其行政权力限定本市的货运车辆必须购买指定
的运行记录器,属于限制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因此C为当选项。
2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A.甲厂在其产品说明书中作夸大其词的不实说明
B.乙厂的矿泉水使用“清凉”商标,而“清凉矿泉水厂”是本地一知名矿泉水厂的企业名称
C.丙商场在有奖销售中把所有的奖券刮奖区都印上“未中奖”字样
D.丁酒厂将其在当地评奖会上的获奖证书复印在所有的产品包装上
答案:B
解析: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段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
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消费
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根据《反不正当
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混淆行为包括以下4种:(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
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
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
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
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法律%教育 网只有B项是混
淆行为。A项的行为是虚假宣传行为;C项的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D项是正当的经营销售
行为。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21.甲经贸公司租赁乙大型商场柜台代销丙厂名牌床罩。为提高销售额,甲公司采取了多种
促销措施。下列措施哪一项违反了法律规定?
A.在摊位广告牌上标明“厂家直销”
B.在商场显著位置摆放该产品所获的各种奖牌
C.开展“微利销售”,实行买一送一或者买100元返券50元
D.对顾客一周之内来退货“不问理由一概退换”
答案:A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
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A
选项违反了此规定,应属于对经营者本身的虚假宣传。B和D选项并不涉及什么不正当竞
争行为;C选项中尽管优惠的幅度很大,但仍属“微利销售”,价格仍高于成本价,不属于《反
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所规定的低价倾销行为。
19.甲市某酒厂酿造的“蓝星”系列白酒深为当地人喜爱。甲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指定该酒为
“接待用酒”,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业务用餐时,饮酒应以“蓝星”系列为主。
同时,酒厂公开承诺:用餐者凭市内各酒楼出具的证明,可以取得消费100元返还10元的
奖励。下列关于此事的说法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甲市政府办公室的行为属于限制竞争行为
B.酒厂的做法尚未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C.上级机关可以责令甲市政府改正错误
D.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没收酒厂的违法所得,并处以
答案:D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
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甲市政府发文“要求各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业务用餐时,饮酒应以''蓝星''系列为主”,就是限制了其他
白酒经营者的正当经营活动,所以A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
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
为,本题中酒厂的行为并未构成商业贿赂,所以B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反不正当竞争
法》第30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
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商品在地区之间正常流通的,由上级机
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被指定的
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
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所以C项是正确的,不应当选。根据《反不
正当竞争法》第30条的规定,“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
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而
本题中,酒厂并没有借此销售质次价高的上平,也没有滥收费用,所以不存在监督检查部门
没收酒厂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的情形,因此D是错误的,应当选。
13.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种关于诋毁商誉行为的表
述是正确的?
A.新闻单位被经营者唆使对其他经营者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与经营者构成共同的不
正当竞争行为
B.经营者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影响其他同业经营者商誉的信息,只要该信息是真实
的,不构成诋毁行为
C.诋毁行为只能是针对市场上某一特定竞争对手实施的
D.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诋毁,其主观心态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答案:B
解析:A错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新闻单位被利用和
被唆使的,仅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而非不正当竞争行为。B正确,典型的诋毁
商誉行为,如通过广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使用户、消费者不明真相
产生怀疑心理,不敢或不再与受诋毁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活动。若发布的消息是真实的,则不
构成诋毁行为。C错误,抵毁行为是针对一个或多个特定竞争对手的。D错误,经营者对其
他竞争者进行抵毁,其目的是败坏对方的商誉,其主观心态出于故意。
15.甲欲买“全聚德”牌的快餐包装烤鸭,临上火车前误购了商标不同而外包装十分近似的显
著标明名称为“仝聚德”的烤鸭,遂向“全聚德”公司投诉。“全聚德”公司发现,“仝聚德”烤鸭
的价格仅为“全聚德”的1/3.如果“全聚德”起诉“仝聚德”,其纠纷的性质应当是下列哪一种?
A.诋毁商誉的侵权纠纷
B.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C.欺骗性交易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D.企业名称侵权纠纷
答案:C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
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
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
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
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
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全聚德”是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故符合该不正当竞争行
为的构成要件。低价倾销行为的构成要件要求“低于成本价”,本题也不符合。“仝聚德”与“全
聚德”是不同的名称,不构成侵犯名称权。
73.欣欣公司为了宣传其新开发的保健品,虚构保健品功效,并委托某广告公司设计了“谁
吃谁明白”的广告,聘请大腕明星作代言人,邀请某社会团体向消费者推荐,在报刊和电视
上高频率地发布引人误解的不实广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
确的?
A.欣欣公司不论其主观状态如何,都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B.广告公司只有在明知保健品功效虚假的情况下才承担法律责任
C.明星代言人即使对厂商不知情,只要蒙骗了消费者,就应承担民事责任
D.社会团体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应承担民事连带责任
答案:AD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
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第24条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
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所以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
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
所以B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规定代言人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而《广告法》第38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
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
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也没有规定代言人的责任问题,
所以C项是错误的。
《广告法》第3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
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
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
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
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
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因此,D项说法正确。
74.甲公司为宣传其“股神”股票交易分析软件,高价聘请记者发表文章,称“股神”软件是“股
民心中的神灵”,贬称过去的同类软件“让多少股民欲哭无泪”,并称乙公司的软件“简直是垃
圾”。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只有乙公司才能起诉甲公司的诋毁商誉行为
B.甲公司的行为只有出于故意才能构成诋毁商誉行为
C.只有证明记者拿了甲公司的钱财,才能认定其参与诋毁商誉行为
D.只有证明甲公司捏造和散布了虚假事实,才能认定其构成不正当竞争
答案:BD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
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不题中,甲公司贬称过去的同类软件“让多少股民欲哭无泪”
的行为,侵犯了所有同类竞争对手的权益,并非仅是乙公司的合法权益,在符合法律规定的
情况下,其他同类产品的竞争对手也可以起诉甲公司,而非只有乙公司可以起诉。因此,A
项说法错误。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从而削弱竞争力,为自己取得竞争优势的行为。诋毁商誉行为的要点包括:(1)行为的主
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其他经营者如果受其指使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构成共同
侵权人。新闻单位被利用和被唆使的,仅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而非不正当竞争
行为。(2)经营者实施了诋毁商誉的行为。(3)诋毁行为是针对一个或多个特定竞争对手
的。(4)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诋毁,其目的是败坏对方的商誉,其主观心态处于故意
是显而易见的。因此,BD项正确,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
76.甲、乙公司均为网络公司,都在从事反病毒软件的开发和推广。甲公司向法院起诉,
指控乙公司挖走了其研发主管及技术人员十余名,乙公司发布的08版反病毒软件与甲公司
07版反病毒软件实质相似,甲公司的老客户已有三分之一成为了乙公司的新客户,请求法
院认定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关于
乙公司如何证明自己不侵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证明从甲公司过来的研发主管及技术人员都是合同到期后或辞职后正常流动过来的,
没有竞业禁止义务或对甲公司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B.证明其08版反病毒软件与甲公司的07版反病毒软件不构成实质相似
C.证明甲公司的07版反病毒软件不是商业秘密
D.证明甲公司是以诉讼手段恶意打压竞争对手
答案:AB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
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如果乙公司能够证明从甲公司过来的研发主管及技术人员都是合同
到期后或辞职后正常流动过来的,没有竞业禁止义务或对甲公司不再承担保密义务的,那么
乙公司使用这些技术人员就不存在任何违法或不当行为,因此,就不构成侵权。A项说法正
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
果乙公司可以证明其08版反病毒软件与甲公司的07版反病毒软件不构成实质相似,那么可
以说明乙公司的技术与甲公司的技术没有直接的关系,因此,也就不构成对甲公司商业秘密
的侵犯。因此,B项说法正确。
从常识中可以判断,杀毒软件的技术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因此,C项说法不可能实现,
不选。
即便乙公司可以证明甲公司是以诉讼手段恶意打压竞争对手,也只能就此事由要求甲公
司承担因此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但是,不能因此免除或否认乙公司对甲公司构成的侵犯商
业秘密的事实。因此,D项说法错误。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12:32:4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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