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公积⾦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详解
1、不⾼于按照借款⼈、配偶和共同借款⼈各⾃住房公积⾦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
⾦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于按照还款能⼒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计算住房公积⾦⽉缴存额的⼯资基数×规定⽐例
(50%)×12个⽉×贷款期限;
4、不⾼于最⾼贷款额度。
经住房公积⾦管理委员会第46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市将于近期调整住房公积⾦提取使⽤政策:⼀是提⾼本市住房公积⾦
个⼈购房贷款额度上限,⼆是进⼀步放宽提取住房公积⾦⽀付房租条件。《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贷款额度上限和⼆
⼿房贷款年限的通知》⾃4⽉15⽇起实施、《关于进⼀步放宽本市提取住房公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5⽉1⽇起实
施。
购买⾸套⾃住住房,个⼈最⾼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50万元,家庭最⾼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100万元;缴交补充
公积⾦的,个⼈最⾼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购买改善
性第⼆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套住房政策执⾏。购买改善性第⼆套⾮普通商品房,公积⾦最⾼贷款额度做相应调
整。此新政⾃2015年4⽉15⽇起执⾏。
注:购买⾸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家庭(包括借款⼈、配偶及未成年⼦⼥)名下⽆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购买改善型第
⼆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家庭(包括借款⼈、配偶及未成年⼦⼥)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中仅持有⼀套住房,且⼈
均住房建筑⾯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均住房建筑⾯积为依据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07:24: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6/9892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