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及继承协议书
赡 养 人:xxx,身份证号: 住址:
赡 养 人:xxx,身份证号: 住址:
赡 养 人:xxx,身份证号: 住址:
赡 养 人:xxx,身份证号: 住址:
赡 养 人:xxx,身份证号: 住址:
被赡养人:xxx,身份证号: 住址:
被赡养人:xxx,身份证号: 住址: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
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
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
有关法律规定,各位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子女”)和被赡养人
(本协议以下简称“父母”)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子女轮流赡养父母方式及义务
1、因父母病重或年迈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已达到被照顾生
活、安享晚年,需子女轮流到父母家中生活、照料和护理。
2、当值子女应妥善安排好父母的膳食结构,保证父母吃饱、吃
好,其他子女不得过分挑剔指责。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由
当值子女负责,父母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父母的要求,
并保证父母的衣服和被褥干净整洁,应当保证父母不低于每月 元
生活成本的水平。
3、子女不得打骂、虐待父母,不得威胁父母,不得对父母恶语
相向。
4、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轻微疾病,当值子女应及时给予医治,
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所需费用由当值子女负担。
5、如父母大病住院,住院期间由各子女协商轮流护理,同时照
顾好两位老人。
6、当值子女要做好物质赡养(包括衣、食、住、行、医、水、
电、煤气、电话、采暖、维修费等),要为父母庆祝生日或春节等节假
日聚会,费用原则上由子女均摊(其他子女爱心购买的除外)。
7、其他子女每月必须至少一次一同去看望父母,和父母团聚。
第二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支付、给付方式
1、父母大病住院期间的花费,由 位子女平均分担。
2、父母大病住院费原则上先由当值赡养子女垫付,出院后五日
内结算,其他子女于结算后三日内向当值子女支付;若数额较大,当
值赡养子女无力独自先行垫付,应当由 位子女共同垫付,出院
后五日内结算,多退少补。
3、费用的支付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使用现金支付
时应当出具或留存相应的票据。
第三条 父母财产保护、丧葬费用及遗产继承
1、父母的房子马上准备拆迁,现有面积约 平米,
拆迁比 (具体根据政策以实际为准),则拆后面积约为 平
米。拆后如分 套房,按照父母意愿,其中一套房属父母共同所
有,房产证写父母的名字,另一套由父母赠与 位子女,按照当
时市场价值进行变卖,变卖价款 位子女均分,子女同等条件(包
括同等价格、同样的付款方式及期限)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父母双方有任何一方在世的情况下,父母所住房屋的产权、
现金及其他财产归父母所有,并受法律保护,此期间任何子女不得占
有、出售、截留。
3、如父母任何一方与世长辞,按本地风俗,后事由 位子女
共同操办,在世一方父母继续由子女按原先约定赡养,直到告终,所
需费用原则上由 位子女均摊,另有约定的除外。
4、若父母均去世,其名下剩余房产,按照市价变卖后,均分所
有子女,子女同等条件(包括同等价格、同样的付款方式及期限)下
享有优先购买权;父母留下的存款及其他财产由 位子女平均分
配。
第四条 责任及后果
1、轮流赡养父母期间,任何子女拒绝轮流赡养父母一轮以上的,
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的,经父母和其他四位子女一致书面确认
(如父母一方去世,由在世一方签字即可),可以不向该子女分配任
何财产,该子女有义务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已分得
的财产应当退还。
2、轮流赡养父母期间,如子女未完全履行本协议第一条至第三
条规定的义务,经父母和其他子女一致书面确认(如父母一方去世,
由在世一方签字即可),每次可以减少该子女应得财产份额的三分之
一,扣除部分由其他 位子女均分,该子女有义务配合有关法律部
门履行放弃该部分财产的继承手续。
第五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父母、子女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子女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
的,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父母、子女
向父母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子女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子女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
存异、最有利于维护父母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五条 附则
1、子女对本协议的内容要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
有口头、书面协议。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其他子女、父母书面同意,
任何子女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
效,任何更改(包括父母另立遗嘱等)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
式确认。
2、本协议生效后,子女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
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
法》执行。
3、已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向未尽赡养义务的人追偿其应分担
的赡养费和其他应当共同分担的费用。子女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
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4、本协议可经公证,未见证或公证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
力。
5、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子女、父母会各执
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被赡养人(签字):
赡养人(签字):
见证人:
年月 日日期:
赡养老人协议书
为充分保障自家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人能老有所居、老有所养。在大家族里建立
长效机制,形成尊老、爱老的良好氛围。依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相关
法律条文相关规定、公序良俗,结合家族现有的实际情况。子女们充分沟通协商,就赡养
老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老人:即赡养对象 (身份证号: );
子女:包括子女1 、子女2 、子女3 、
子女4 (分别包括其所在家庭)
赡养人:直接承担照顾老人的子女一方家庭。
其他赡养人:未直接承担照顾老人的子女一方家庭。
第二条 总体原则
一、子女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
二、权利与义务并存: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关心过问老人的生活状况也
是其他赡养人的权利;
三、公平、合理、可行,形式多样不拘一格;
四、尊重老人意愿;
五、要做到“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
要”;
六、鼓励和引导子女配偶及孙辈要尊老、敬老的言行;
七、设定底线,上不封顶原则;
八、相互监督,共促良好氛围。
第三条 实施细则
一、正常生活
(1) 老人在 个子女家轮流居住,赡养老人的子女家庭承担照料的义务,另外三个
子女以经济形式(以下简称:生活费)承担赡养责任。生活费缴纳周期为月度,采取预付
制,打款到赡养老人的子女居住家庭账户。
时限:在每月25日前完成打款。付款方自行留存凭证。
每月生活费(每人):不低于 元。
(2) 轮流居住的时间周期: 个月
初步商定的居住照看的顺序为:子女1. 子女2. 子女3. 子女4。
(3) 赡养老人的子女,应做好老人居住环境的布置安排。并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方面的
打扫。引导并规劝老人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并确保老人的手机通畅,能接听电话。
(4) 同城的其他赡养人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对老人进行探视和当面关心问候。异地的子
女应每年不少于一次对老人进行探视和当面问候,电话问候每月不少于2次。
二、生病期间
(1)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
(2) 老人发生的门诊、住院等医药费用采取 个子女均摊。
(3) 门诊所发生的医药费、检查费,由赡养人先行垫付。并将所发生费用的凭据做好
留存,计算相关费用金额。有义务在当月通知到其他赡养人,其他赡养人有权利对相关票
据进行复核,要求在2日内完成复核确认事宜,并有义务在当月/次月25日前支付。
(4) 如果检查到有需要住院的病情,由赡养人应及时告知其他赡养人,并根据病情大
小,实行其他三位预先支付医药费用的约定。预付费标准不低于2000元/户,或根据病情
住院需要上浮预付费标准(相关疾病费用÷4)。(住院费用+1000元营养费)÷ 4 =
未照看子女应承担的费用金额。相关逐月发生的费用不晚于次月25日支付到位。
老人出院后各子女应办理一次性算账结清,实行多退少补原则,在账目清楚后次月25
日前结清。
三、行动不便期间
方案一:如果有一方子女愿意自行承担照料老人的起居护理等日常工作。其他三位子
女家庭应分摊所发生的护理费用。(根据当地请护工的薪资金额 ÷ 3 = 承担标准)。
并对此期间,同城居住的其他赡养人需要每周至少两次探视和当面问候老人,并要求
在照顾一方提出要求时,能在周末节假等闲暇时段抽时间对老人进行护理。
方案二:如果子女们都不便进行亲子照看老人的起居护理工作,由老人居住所在地的
子女共同选聘护工进行照料。费用分摊金额标准计算:(聘请护工的月工资+1000元生活
费)÷4 = 每位子女应承担的费用金额。
并对此期间,与老人同城居住的赡养人需要每周至少两次探视和当面问候老人,并在
护工休假期间轮流承担起护理老人的义务。并在与老人同住的城市中的子女仍然轮流对老
人执行主要的照看和监管义务。
(1) 赡养人应当使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护理。
(2) 经过 位子女协商一致,愿意选择上述第 种方案对老人进行照料。
(3) 相关费用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采用预付费制,支付时间为每月的25
日。
第四条 奖惩机制
一、生活费不得延迟支付,如果出现延迟支付或无故拖欠的。应付生活费一方按照生
活费用金额的1.5倍自动生成债务关系。
二、对赡养老人的子女在履行赡养老人期间,老人表现出拒绝与赡养人共同居住生活
的,同城的其他子女有权出面干涉,必要时请社区居委会出面协调解决。如果老人在后续
仍不愿与轮到的赡养人共同生活的,其他子女应尊重老人的意愿采取单独租住,或者轮流
到下一位赡养人。与此同时,不被认可的赡养人在后续的生活费、医药费支出金额上上浮
20%。
第五条 争端解决方式
一、子女及家庭成员友好协商解决意见分歧;
二、请社区居委会或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组织出面调停解决;
三、出现情况特别严重的事件,报请相关机构裁定。
第六条 其他约定
一、以上相关所涉及费用包括以下部分:基本赡养费;生病费用;生活不能自理
老人的护理费用;住房费用;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必要的保险金费用等。
二、确认收到的标志包括:收款方子女签字的收条,打款方的银行柜台或ATM机打印
的汇款凭条。后附子女的孝心账号:
子女1: 。
子女2: 。
子女3: 。
子女4: 。
三、以上协议经老人的子女签字盖手印后生效,并作为今后子女间确定债权债务的计
算依据。
四、本协议一式陆份,各子女家庭各执一份,见证人处留一份。
子女1(签字):_______________ 子女2(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子女3(签字):_______________ 子女4(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见证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农村赡养老人协议书
被赡养人:
父亲:_________________
母亲:_________________
赡养人:
长子:_________________
次子: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赡养
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养协议。
第一条 赡养的基本原则
1、 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
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
私,禁止侮辱、诽谤、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
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
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2、 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
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
一定的帮助,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 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
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
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4、 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
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
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
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被赡养人再婚的,赡养人仍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此为
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5、 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被赡养人的财产依
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赡养人中经济
条件较好的,可以对被赡养人适当多增加赡养费,经济条件较差的,在征得被赡养人和其
他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赡养费。
第二条 赡养人的主要义务
1、 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添置两套外衣、一套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
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
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
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 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保证每周
至少有一顿肉、鱼、蛋以及新鲜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
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被赡养人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被赡养人的要求。被赡养人单独居住自己负责
购买、烹饪的,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赡养人可以
提供粮食、蔬菜以及柴、米、油、盐等实物。
3、 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赡养
人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被赡养人单独
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
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如被赡养人租赁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因房
屋拆迁被赡养人没有居住房屋的,被赡养人可以选择到任何赡养人家居住。被赡养人的拆
迁补偿款任何赡养人不得截留、侵占。
4、 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
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
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5、 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
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
的,应就近。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
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6、 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的,每 个月轮换一次,由当期赡养人
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
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
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7、 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
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
8、 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
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
题。
9、 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收割被赡养人的责任田、承包
田、自留地,照管被赡养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
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10、 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赡养人
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赡养人不得干涉。
第三条 赡养的方式、周期
1、 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___个月轮换一次。
2、 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___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
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第四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 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______元。
2、 赡养人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
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 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如被赡养人有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
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中优先支取,具体由当期
赡养人、同住赡养人或预定的监护人、被赡养人委托的人负责支取。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
的,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支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或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
护理等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同意从存款或其他财产中支取的,在保留丧葬
费用的前提下,赡养人可以从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4、 赡养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赡养人单独
居住的,赡养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上涨幅度每二年浮动一次,并不低于当期赡养人家庭成
员生活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以两者高者为标准)。
第五条 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
1、 被赡养人的衣、食、住、行、医疗等费用。
2、 被赡养人单独生活发生的水、电、煤等生活费用。
3、 被赡养人生日宴会费用。
4、 丧葬费用等被赡养人花费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摊的费用。
第六条 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
1、 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
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2、 赡养人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个别赡养人在未同其他
赡养人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常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正
常标准范围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赡养人共同承担。
3、 被赡养人去世后,被赡养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
法》的规定继承。被赡养人的个人物品、金银首饰等遗产可以由赡养人通过竞价的方式获
得,所得款项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七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 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 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赡养人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
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被赡养人、赡养人向被赡养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
诉。
3、 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
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4、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
务。
5、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6、 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
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
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
承担。
7、 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8、 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
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
由。
9、 本协议赡养人共同委托 村民委会监督执行。
10、 本协议共3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协议履行监
督人、村(居)民委会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母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赡养人 协助赡养人
长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次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06:01: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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