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刑法与经济刑法学的概念解读

更新时间:2024-11-06 11:17:30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cake)

经济刑法的概念解读

摘要: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市场的迅猛发展和国际化趋势的加强,各类经

济犯罪也随之攀升,这类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已经进入刑法视野。

如何加强刑法对经济犯罪的控制是经济刑法存在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通过解

读经济刑法之概念,并在此基础上探究如何科学地界定经济刑法的调整对象,

而使其更能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需求,以彰显刑法的谦抑性价值。

关键词:经济刑法 概念

一、 经济刑法的概述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打击经济犯罪的需要,研究经济刑法已经成为迫在眉

睫的课题。刑法作为惩治和预防经济犯罪的最后闸门,因此是否准确界定经济刑

法的概念直接关系着刑法谦抑性的价值取向的彰显,直接影响着如何保障市场经

济的自由性和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科学性。因此,经济刑法的定义及其范畴则是

经济与刑法之间的安全利益与自由利益的博弈。

关于“经济刑法”这一称谓的起源尚无确切的考证,但一般认为是在20

世纪初,由德国学者最早提出的。据台湾刑法学家林山田先生的介绍,德国将经

济刑法和经济法联系在一起,而德国经济法的含义是制造、生产和分配经济物资

的规则,同时也是满足这种经济需求、调整供需双方行为的准则,这样,经济刑法

的概念就被局限于上述经济领域内的法律规范的罚则部分;相较于大陆法系注重

法律体系的编纂,作为英美法系代表的美国的刑法传统本身就不重视刑事法与其

他法律的区别,还是强调如何认定具体的犯罪,因此英美法系中没有统一的所谓

经济犯罪的说法,所以也没有严格的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经济刑法概念。

那么,经济刑法是针对经济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治

时代中人们关注经济领域活动的一个新型产物,在国际范围内至今尚未形成一个

统一的定义。 “经济刑法”迄今仍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它是学者

们为便利于从刑法学的角度研究经济犯罪问题而采用的一个学理概念。在经济刑

法这个大概念之下,有些学者还细分为“财产刑法”,“环境刑法”(公害刑法)

“金融刑法”、“公司刑法”、“商事刑法”、“竞业刑法”等较低层次的学理

概念。

二、 经济刑法的含义

依据犯罪对象的不同,经济刑法的概念大致有广义说,狭义说和折衷说三种

主流观点。

(一)广义的经济刑法

指一切与经济活动、经济利益有关的所有刑法规范。广义说涉及到了最大范

围的经济犯罪,以及一切经济性行政法规中具有刑法性质的法律规范。当然包含

了传统的财产性犯罪及其刑罚处罚的法律规范,并随着技术条件的发展,将新兴

形态的“公害刑法—环境犯罪”囊括帐下,德国刑法学者替德曼在早期的刑法文

献中将这些的保护经济利益及规范经济活动主体的刑事法规范,称为“经济的刑

法”。

(二)狭义的经济刑法

狭义的经济刑法,指以整体经济以及其中具有重要功能的部门或制度为保护

客体的刑法规范,不包括调整财产关系的刑法规范。国内学者多采狭义说。持此见

解的学者认为,经济刑法只是一种“经济管理的刑法”,强调对国家社会权益的

保护。因此狭义说保护的只是“超个人”的经济法益而将个人利益排除在经济刑

法的眼界之外。

(三)折衷的经济刑法

指规定违反经济法规的经济违反行为的触发条件及其法律后果的刑事法律规

范。此观点则讲经济刑法的触角具体的限定在经济所需产品的生产、制造、分配

和交易等经济过程,并且将个人法益即消费者及参与经济活动者个人的财产利益

和超个人的“经济公益”都纳入了保护的对象,同时也将经济活动之外的传统形

态的单纯侵犯个人财产的犯罪规范经济刑法的范畴。然而折衷说的“经济违反行

为”即包括适用刑罚的经济犯罪行为和适用行政罚或秩序罚的经济秩序违反行为

似乎又将经济刑法的外延伸直了一般的经济违法行为。例如德国一些学者将经济

刑法同经济生活中的违法行为联系在一起,这样经济刑法就自然包括惩罚偷窃行

为的法律。

我国学者对上述三种关于经济刑法的不同见解何种为佳也莫衷一是。有的学

者主张应当对我国经济刑法的概念和范围作广义的理解,无论它是存在于刑法典

或单行的刑事法规中,还是存在于有关的经济法规或经济性行政法规中,都应是

属于经济刑法的范畴;有的学者赞成我国经济刑法应采取狭义的经济刑法概念,

认为经济刑法不应包括传统的财产刑法,也不应包括对经济违法行为的规定与处

罚。 当然也有学者在汲取传统折衷的经济刑法说的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提出一种

新的折衷说—认为经济刑法是与经济性法规有关的刑法规范的总称;包括经济法

规中的刑法性规范和刑法中与海关、税务、工商、财政等经济法规有关的经济犯

罪的规定。

三、经济刑法的调整对象

弄清经济刑法的定义,界定其调整的对象是将经济刑法与其他法律、以及一

般刑法根本区分的关键。既然经济犯罪已经成为一种突出的犯罪现象,那么对其

调控的刑法手段也应当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经济刑法的调整

对象做出圈定。因此,经济刑法的调整对象就体现为特殊性,内容的确定性和利

益的整体性。

(一)特殊性

如果说刑法的调整对象内容几乎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全部领域,那么经济刑法

则涉足到经济活动中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领域,调整的是市场主体以及市

场管理主体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的破坏市场经济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

(二)内容的确定性

所谓内容的确定性是指刑法所调整的对象是经民商法、行政法等其他法律调

整后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经济刑法所调整的对象首先经过其他部门法的调整,从

不确定的自然状态转化为内容确定的经济关系。以逃税为例,税法在调整税收关

系之前,现实中就可能存在不纳税,少纳税,骗税等多种行为,当税法对这些行

为调整时,就会根据国家的价值取向来选择、确定税收关系具体内容的任务。所

以,经济刑法所调整的或维护的税收关系只能是先存在一定次数和达到一定数额

的行政逃税行为,且这些行为危及到市场经济秩序时。

()整体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不可避免成为经济生活中的参

与者,那么经济刑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就必然涉及到国家和公民个人的整体利益。

也就是说,经济刑法保护的既有关系着国民经济发展的国家和重要经济部门的整

体经济利,还包括了犯罪行为侵犯到的消费者的经济利益。这也是经济刑法作为

刑法手段的迫不得已性所决定的。如果排除出刑法对任何一种利益的保护,那么

它所对应的法律制度的存在就会受到根本的威胁。

因此,在总结经济刑法的含义和调整对象以后,笔者认为,如果说定义经济

刑法概念的目的在于揭示其内涵,说明其本质属性的话,那么以保护国家和公民

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规定在经济领域内发生的,违反经济法规的严重破坏市场经

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刑罚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的表达方式似乎更能准

确发挥经济刑法概念的基本功能。简单来说就是认定经济犯罪和适用刑罚标准的

法律规范的总和。

四、特点

由于经济刑法是关于经济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也具有自身的特

点。一是分散性,从国际范围来看,世界上多数国家尚未形成统一的经济法典,

多是散见于各种调整经济关系的部门性法规或者刑法典之中,辅以各种单行法规

为主的立法模式;二是法定性,经济犯罪多是法定犯,故经济刑法所规定的刑事

责任多是出于国家保护整个市场和公民经济利益的功利需求。但是随着经济犯罪

的类型的多变性和社会的现代化发展,经济刑法也呈现出以下几个新特点:

(一)发展性。从经济刑法发展的历史沿革可以看出某些经济犯罪行为在经过

一段时间后不再被人类社会认定为犯罪;相反的一些原本并非为犯罪的行为会成

为经济犯罪;此外也会出现新的犯罪行为,这就是说,经济刑法的内容具有绝对

发展性和包容性的特点

(二)易变性。国家经济政策的易变性决定了经济犯罪和经济刑法的易变性。

各国都通过不断修正经济刑法规范,使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因此,经济刑

法的发展趋势是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有密切联系

(三)刑罚的现代化。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于经济犯罪的制裁手段

也逐渐现代化。一是刑罚的轻刑化—控制死刑的适用和刑罚幅度适中。只有客观

公正合理的刑罚原则才能区分犯罪程度、危害性程度,真正倡导宽严相济的刑事

政策;二是刑事制裁的多元化,从刑法的功能和目的出发,创制开放性的新型刑

法措施才能突出刑事制裁的经济性。例如轻型的经济犯罪则适用开放的社会矫正

措施;严重的经济犯罪则可适用加限制条件的资格刑,例如行业资格的剥夺等从

根本上增强犯罪的综合控制能力。

五、内容

关于经济刑法的内容,我国学者也存在争论。一些学者认为经济刑法的内容

应该严格限制在刑法第三章中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些学者认为我国

经济刑法的内容涵盖应当较广,包括:(1)《刑法》明文规定的有关经济犯罪的条款,

例如《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和第九章“渎职罪”中

的有关市场经济管理主体的若干经济犯罪与刑罚的规定。(2)有关惩治经济犯罪的

单行刑事法规,如《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

补充规定》等等。(3)附属于经济法规和经济性的行政法规中有关经济犯罪与刑罚

的规定。如《商标法》、《专利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会计法》、

《食品卫生管理法》、《文物保护法》、《海关法》等等,对各种经济犯罪及其应

处的刑罚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都属于经济刑法的范畴。

既然经济刑法是调整经济领域中的涉及到经济利益关系的一切犯罪行为,那

么将其范围扩展到后者列举的三种情况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强调法治经济、秩序经济,同时也是要求

自由经济的灵活市场,那么尊重市场规律,引导市场健康发展既要保障市场的自

由交易,又要维护市场的安全性。经济刑法的定义在不法经济行为的犯罪化中则

是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们必须采取审慎的态度,坚持平等和必要性原则,才能

树立兼顾自由利益和安全利益的刑事法律观念,实现国家社会的双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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