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owing what I want to do, in the dead of night, ask myself my future plans, and move in that direction to realize
it.(页眉可删)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是指什么
导读: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2、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
使用的;2、变质的;3、被污染的;4、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
治超出规定范围的;等等。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是指什么
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
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
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有何特征?
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
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
、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
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
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
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
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
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
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
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
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
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
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
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
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
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
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
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
并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将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
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生产、销售
假药罪为行为犯,而不再为结果犯,不需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
严重后果即可定罪处罚。
3.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
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
品的有偿提供者。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
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
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
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
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
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
犯,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就构成犯罪。假药多数情况下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
品冒充此种药品。“假药”往往比“劣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大,
因而生产、销售假乡罪的法定刑要重于生产、销售劣药罪,前者
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后者为无期徒刑。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00:53:2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6/9730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