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买房落户条件说明
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
1.必须结婚。
2.在上海没有房子。
3.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在上海累计缴纳63个月内至少60个月的个税或
社保的证明。
落户: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
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
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ps:本人出售上海重固附近的房子,有需求的朋
友可以联系我。
下列5种情况可以直接落户:
创业人才
居住证积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经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
会备案,下同)连续满6个月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企业
入驻孵化器期间,积120分。
居转户: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
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
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
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
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
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
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
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
短为3年。
直接落户: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
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
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
本市常住户口。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居住证积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须经上海市技术转移协
会备案,下同)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6个月的创新创业中
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居转户:
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
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
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
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
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
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
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直接落户:
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
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
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
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居转户:
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
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
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
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
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直接落户:
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本
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居住证积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积120分。
居转户: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
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
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
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直接落户: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
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
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企业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
创始人。
(二)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
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
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
牌上市。
(三)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
目录。
(四)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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