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税收及税务筹划

更新时间:2024-11-07 03:40:47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2日发(作者:alex trebek)

房地产相关税收及税务筹划

一、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特点及税负情况

(一)经营特点

对房地产公司来说,开发的房地产是他们经营的商品,

属性上与其他商品明显不同,它有自己独特的经营特点:

1。开发经营具有计划性及复杂性。企业的经营业务囊

括了从征地、拆迁勘察、设计、施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

.且从征用土地到建设房屋、基础设施以及其他设施、商品

销售都应严格控制在国家计划范围之内。

2。开发建设周期长,投资数额大.开发产品要从规划设计

开始,经过可行性研究、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七通一平、建

筑安装、配套工程、绿化环卫工程等几个开发阶段,少则一

年,多则数年才能全部完成。

3。经营风险大。开发产品单位价值高,建设周期长、

负债经营程度高、不确定因素多,一旦决策失误,销路不畅,

将造成大量开发产品积压,使企业资金周转不灵,导致企业陷

入困境。

(二)房地产公司税负情况

- 1 -

从行业角度看,目前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平均税负高于国

内其他行业,根据相关统计报告显示,2009年中国税收收入

59 515亿元,比上年增加5 291亿元,同年年房地产行业

的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房地产营业税和房屋转让所得税等七项税收增收额共计

1 851.85亿元,占中国2009年全部税收收入增收额的5291

亿元的35%一年当中全国税收收入的增长额超过1/3来自

于房地产业,增幅在各行中居首位;从税率来说,房地产行业

的总体税率偏高。目前,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按销售收入的

5%交纳营业税,按所得额的25%交纳企业所得税,土地增

值税的税率是30%~60%不等。总之,房地产公司税收负担

过于沉重,有必要结合实际进行一定的税收筹划,减轻税负.

二、房地产公司涉及的税种

()土地转让环节涉及的税种

1、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

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

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

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

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

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

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

- 2 -

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1

大城市l.5~30;2)中等城市1.2~24元;3)小城市0.9

18;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广东省土

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

广州市为五角至十元;

汕头、湛江、韶关、佛山、江门、茂名、珠海市为四角

至八元;

惠州、肇庆、梅州、中山、东莞、清运、阳江、河源、

汕尾、潮州市为三角至六元;

县城、建制镇、工矿、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工区)为二

角至四元。

2、契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

买卖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目前广东省规定的契税税率为

3%(普通住宅类是否有减半不太清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

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

当天

3、印花税: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

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 3 -

4耕地占用税:在房地产开发中如果占用了耕地,就必须

在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按每平方米税

额从1元~15元不等的金额一次性缴纳耕地占用税。我们

这个项目是城镇土地,不涉及该税种。

(二)设计施工环节涉及的税种

1、印花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

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

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

的借款合同,按借款合同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征收印花税。

2、土地使用税:同上。

(三)房地产销售阶段涉及的税种

1。营业税及附加。对房地产出售方适用“销售不动产”

税目的规定,以房屋售价的5%税率缴纳的营业税;针对房

产租赁而言的,房产租赁业适用营业税中“服务业”税目,

统一执行5%的比例税率。按营业税额的7(县城5)征收

城建税,按3%征收教育费附加。

2。土地增值税(预征):除普通标准住宅不实行预征收,

其他均预征收.土地增值税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增值多的多

- 4 -

征,增值少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最低税率为30%,最高

税率为60%。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

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1053号)要求各地提高预征率,该文规定,

为了发挥土地增值税在预征阶段的调节作用,各地须对目前

的预征率进行调整。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

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

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

的预征率(地区的划分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尚未预征或暂缓预征的地区,应切实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开

展预征,确保土地增值税在预征阶段及时、充分发挥调节作

用。此后各地陆续规定,提高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3.印花税。房地产销售阶段的印花税,是在房地产交易中,

针对房地产交易金额,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照万分

之五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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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所得税(未完工产品)企业所得税采用25%的

比例税率。国税发[2009]31号第九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

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

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

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

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

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

得额。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1)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

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2开发项目

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3)开发项目

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4)属于经济适用房、限

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案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某楼盘,尚未完工,2010

4月开始预售,46月共取得预收收入10000万元,6

月利润表反映利润总额为50万元,以前年度均盈利,该企

业应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假设国家规定企业土地增值税

预征率为3%、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

费附加1%,该企业位于地级市,当地规定计税毛利率为

10% 分析:该企业预收收入10000万元,应缴纳

- 6 -

营业税10000×5%=500万元,城建税500×7%=35万元,

教育费附加500×3%=15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500×1%

5万元,土地增值税10000×2%200万元,合计755

万元。应纳税所得额=5010000×10%-755195

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95×25%=4875万元(税前利

润—50万未做税金扣除,印花税、契税也可税前列支)。

5.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

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或出租、出

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据

房产计税余值计征的,税率为12%;依据房产租金收入计

征的,税率为12.

(四)竣工环节涉及的税种

1.企业所得税(完工开发产品): 开发产品完工后,

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

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

额。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的开发,建造、销售住

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

品。除土地开发之外,其他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应视为已经完工:

- 7 -

1)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2)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

3)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

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须出具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毛

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以及税务机关

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案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某楼

201012月完工,之前已预收房款30000万元,之前

已按计税毛利率10%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

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126月利润表反映利润总额为

-2300万元,完工后计算出实际毛利额为10500万元,那么

该企业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析: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

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为7500(1050030000×10%)万,

应纳税所得额=-2300+75005200万,应缴纳企业所得

税=5200×25%=1300万元。

2、土地增值税(清算):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

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 8 -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

行土地增值税清算:(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

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

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

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

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

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各省辖市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其

他情况.5)对前款所列第(3)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

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三、房地产公司的税收筹划策略

从以上的介绍可以看出,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

税是房地产企业的主要税负,因此也是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

重点税种。

()土地增值税的筹划

土地增值税采取的是超率累进税率的特点,这就决定了

在销售过程中合理合法地降低增值额成了税收筹划的关键.

1.进行借款利息的筹划,合理确定利息的扣除方式.根据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如果能够按转让项目划分

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可以据实扣除利息,但

不能超过按同期商业银行规定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果不

- 9 -

能分清房地产项目的借款利息和其他生产经营的借款利息

且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则按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的两

项之和的5%作为利息扣除的限额。因此在项目开工过程中,

企业可以合理估计并比较“项目借款的实际利息支出”“土

地成本和开发成本的两项之和的5%”孰大,从而在项目筹

建之初选择对企业最为有利的利息扣除方式。

2.充分考虑土地增值税的起征点的税收优惠.根据规定,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20

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20%的,按超率累

进税率交土地增值税。由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较高,所以在项

目销售时可以适当测算增值额的比例,充分考虑增值额增加

所带来的收益与放弃“20%”这一起征点所增加的税收负担

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从而选择合理的售价。

3.整体转让、分解定价、拆分收入.房地产企业在成本不

变的条件下,减少收入就能降低增值额。在超率累进税率下,

也可以选择较低的税率,从节税的角度来说尤为重要。因此,

在出售房屋时,可以考虑将房屋与屋内各种设备分别出售,

与客户签订两份合同即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签订

一份附属办公室设备购销合同,将收入进行分解,不仅使公司

节约了土地增值税,同时也节约了印花税。另外,客户节约

了契税,实现双赢。

- 10 -

4、如果转让土地方以土地投资入股,其他合作方以资

金出资,联合开发,分享收益的,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项目已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但我司承诺要给出让方一套商

铺,是否在房管局登记土地转让金的时候将其以实物折价的

形式加在土地转让成本上,增大土地购买承包,减少土地增

值税。)

5、如果是专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在缴纳土地增值税

的时候,额外按照购买土地的成本加上土地开发成本之和的

20%作为额外扣除,减少了税负.

6、房地产开发费用即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经营费用)不以实际发生数扣除,而是根据利息是否按转让

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作为一定条件,按房地产项目直接成本

的一定比例扣除。纳税人可以通过事前筹划,把实际发生的期

间费用转移到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成本中去,例如属于公司

总部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

都属于期间费用的开支范围,由于它的实际发生数不能增加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金额,因此,人事部门可以在不影响总部工

作的同时把总部的一些人员安排或兼职于每一个具体房地

产项目中。那么这些人的有关费用就可以分摊一部分到房地

产开发成本中.期间费用少了又不影响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

,而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却增大了。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公司

- 11 -

在不增加任何开支的情况下,通过费用迁移法,就可以增大土

地增值税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1。迟延纳税的筹划。企业可以通过推迟完工时间的方

式来推延纳税时间,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考虑上货币时间价

值,这其实也达到了税收筹划的效果.根据国税发[2009]31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规定,房地

产开发企业的经营业务如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则视同

已完工:(1)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

备案。(2)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3)开发产品已取得

了初始产权证明。已完工的开发产品不能按照计税毛利率的

方式来交企业所得税,而必须按预售或者实际销售收入扣除

成本费用来计算企业所得税。如上述三个条件一个都不满足

者,可按计税毛利率的方式来预缴企业所得税.由于国税发

[2009 31号里规定的计税毛利率较低,扣除完营业税及

附加后基本没有所得可预缴所得税。所以企业应注意文件规

定的完工条件,尽量拖延(形式上的)完工时间,达到合法

延迟纳税的目的.

2。充分利用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项目。对于税法规定

可以税前扣除的财产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应足额购买,这样

- 12 -

既能增加税前扣除成本降低企业所得税;又遵守了法律、法

;更重要的是为员工谋了福利,有利于留住人才,增加企业

的竞争力。

(三)营业税的筹划:

1.合理拆分业务,剥离价外费用.根据营业税税法的有关

规定,营业税的应纳税收入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

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房

地产企业在销售房产的过程中,往往同时要代收天然气初装

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等各种费用。因此,房地产企业在销售

房产的过程中的上述各项代收款项,均应并入房产销售收入,

计算缴纳营业税,这就加大了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负担。如果能

将上述代收款项从房地产企业的计税收入中分离出去,就可

以将原本不属于房地产企业收入的代收费用从其销售收入

中分离出去,最终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2。将房屋的装潢、装饰以及设备安装费用单独签订合

.房地产企业销售的商品房有精装修房和毛坯房两种。

房屋销售的过程中,纳税人将销售房屋的行为分解成销售房

屋与装修房屋两项行为,分别签订两份合同,向对方收取两份

价款。在征税中分别按“销售不动产”5%的营业税和“建

筑业”交3%的营业税,节约了2%的营业税。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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