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小区3名业主阻扰加装电梯施工均被判刑六个月

更新时间:2025-01-10 22:34:20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2日发(作者:浙江工商大学分数线)

广州小区3名业主阻扰加装电梯施工

均被判刑六个月

黄某豪、杨某平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其行为均

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告人董某全、黄某豪、杨某

从轻处罚。

平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庭审时自愿

认罪认罚,且本案赃物已缴回并发还被害单位,可以

生产经营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判决,被告人董某全、黄某豪、杨某平犯破坏

经办该案的天河区法院法官方洪立表示,本案

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

经审理,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董某全、

会,介绍了该院审理的加装电梯纠纷案件审理情况。

在通报的一宗案件中,天河区一小区3名业主因阻扰

加装电梯施工被判刑。

业主认为同小区的140号业主加装电梯占用了小区公

协商、提起行政复议等方式,对施工项目提出反对,

求140号住宅楼在行政复议期间停止施工。

工合法且有工期限制,不同意停止施工。

但140号住宅楼业主认为,加装电梯手续齐全,

同年9月24日及9月25日晚,被告人董某全、黄某

2018年9月,天河区某小区124号、126号楼部分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11月27日下午召开新闻通报

中,三名被告人表示因其他楼栋业主和施工单位在申

请行政复议期间拒不停工,才不得不阻碍工程施工。

可以停止执行:

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共道路、存在消防隐患,通过打市政热线、报警、开会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豪、杨某平等业主,因不满140号住宅楼继续施工,

施工单位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现场围蔽木板及安

法正常进行安装电梯的生产经营活动。

共计6753元)搬走丢弃,导致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无

位尚未收到被申请人停止执行的要求或行政复议机

律规定。

方洪立说,本案中,加装电梯楼栋业主和施工单

关停止执行的决定,其时暂不符合关于停止执行的法

不全,也无证据证明不具备恢复原状的条件,情理上

也缺乏违法阻碍施工的紧迫性。

本案为加装电梯施工,如有关部门最终认定手续

装电梯所用的槽钢10条、H钢3条、钢板3件(价值认定

32 | 电梯工业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8:25: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6/9571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