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股申购条件规则
(根据相关文件及网络资料整理)
2015新股申购有什么条件?2015新股申购有哪些技巧?2015新股如何申购?
根据网络资料及相关文件整理
现时申购新股票,当日仍然要看你帐户上的“T-2”日持股市值分配的“沪新股额”或
“深新股额”数量内认购。如果说“沪新股额”或“深新股额”数量=0,则你当日是无法
参加申购新股票。你想申购新股票,你就要关注新股票发行的时间,并提前在新股票发行
的前二个交易日简称“T-2”日,买进股票。
上海股票市值10000元,到T日新股申购日时,你帐户上就有“沪新股额”股票数量:
1000股,你就能用保证金的钱申购,上海发行股票1000股;“T-2”日帐户持有上海股票
市值50000元,新股申购T日你帐上就有“沪新股额”股票数量:5000股,你可申购上海
发行股票5000股;
深圳同理也是这样分配的,但深圳股票市值为5000元分配“深新股额”数量500股,
申购新股500股。就请按时购买和准备申购款,关注新股发行信息情况。
投资者可以对2015新股申购有什么条件进行了解,从而进行有利投资。
相关问题解答
1、问题一:新股申购可以撤单吗?
新股申购一经申报,不得撤单。而且每只新股只计算第一笔新股申购有效,同只
新股多次申购,除第一次申购其他无效。
2、市值如何计算?
(1)按照非限售A股股票的市值计算,包括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信用证券账
户的股份市值;
(2)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限制(高管限售股)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3)不包括B股、债券、基金、其他限售A股的市值、三板股票市值、优先股、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3、市值计算是按照申购日前一日的持仓市值计算吗?我如何能查询?
不是的,若T日为申购日,是按照T-2日日终持仓股票的数量*收盘价计算,T日
客户申购新股时,系统会提示可申购额度。
4、T-2日的市值持有多长时间可以卖出?如果在T-1日卖出是否可以参与新股申
购?
市值计算的时间是一个时点,不是区间,只要在T-2日日终这个时点上持有足额
的非限售A股股份,就可以参与相应份额的申购。因此,如果在T-1日卖出股份,不
影响其在T-2日的市值,可以参与T日的新股申购。 T-1日卖出的股票,当日已完成
交收,当日日终计算市值时这部分股票已无法纳入T+1日的市值计算,T+1日的申购
新股就不算市值?
5、按照持仓的市值如何计算可申购额?(南方财富网数据频道)
沪市: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不计入,每一个申购单位
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及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
数的千分之一。
深市:每5千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千元不计入,每一个申购
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及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
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6、可以用信用账户申购新股吗?融券卖出的计算市值吗?融资买入的股票是
否可以合并计算市值?
沪市:信用账户不能打新股,普通和信用的市值合并计算,通过普通账户打
新股;
深市:信用和普通账户均可以用于打新股,信用账户市值与普通账户合并计
算,但是用于打新股的账户中必须持有市值。
若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和普通账户都有市值,其新股申购可比照同一投资者多
个证券账户处理,投资者可选择使用有市值的信用账户或有市值的普通账户申购新股。
若投资者同时使用有市值的信用账户和有市值普通账户参与新股申购,将以该投资者
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报作无效处理。
比如1:客户信用账户有深市股票市值,普通账户深市股票市值是0,那客户
仅能通过信用账户申报打新,普通账户不可以;
比如2:客户信用账户和普通账户都持有股票市值,则信用账户和普通账户
都可以打新股,提醒客户委托申报不要超过实际可申购额度,超过可申购额度的资金
日终清算后返还;
特别注意:融券卖出是指借入证券公司的证券进行了卖出,没有持仓股份,
不计算市值。但是融资买入的股票可以合并计算市值。
7、如果同一天有多只股票申购,额度如何使用?
多只股票发行的,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照其T-2日日终持有市值计算,
即多只新股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比如客户T日可使用的额度是1000股,当日申购了A
新股1000股后,还可以再申购B新股1000股。
8、新股申购,未中签资金什么时候解冻?
若申购日是T日,则资金解冻日是T+3日。
9、问:请问投资者只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且市值超过10000元,
可以参与深圳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吗?
沪深两市的市值不能合并计算,申购深市新股只能用深圳市场的市值。
10、多个券商有深市账户,每个账户都能申购吗?(南方财富网数据频道)
“对于每只新股发行,有多个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账户申购一次,
如多次申购,仅第一笔申购有效。(如果客户有两个上海A股账户,状态都正常,且
有市值,则两个账户都可以操作,市值合并计算,但仅第一笔有效。)
IPO配套措施正式落地 打新资金有望扩容
昨日,沪深两大交易所下文修改IPO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投资者持有市值
的计算口径改为按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来计算,取代了之前“T-2日
(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日终持有的市值”的计算口径。业内人士称,
较之此前规定,按调整后口径计算市值,沪深两大交易所具有申购资格的投资者数量
和投资者整体可申购额度较调整前均有一定比例的增加,申购新股的资金将因而增多,
新股压力有望获得缓解。
根据沪深交易所昨日发布的公告,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
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
市值确定。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参与沪深两市打新均需持
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其中,沪市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
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深市每5000元市
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
分之一。
与此同时,证券业协会也发布了修订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这也标志着IPO配套措施正式落地。根据上述规定,网下投资者在参加初步询价前须
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报价时应当持有不少于1000万元市值的非限
售股份,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当以其管理的各个产品为单位单独计算,同时网下
非个人投资者应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且只能报一个价格,证券业协会将从5月13
日起受理IPO网下投资者备案申请。(。成。都。日。报 。马。玉。宝)
(南方财富网数据频道)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4:52: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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