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规章区别

更新时间:2024-11-05 20:22:29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2日发(作者:英语教研活动记录)

法律 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制定,

由签署,并以令公布实施的。法律的效力仅次于宪法。

法规 在我国,通常是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总称。行政法规是国

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以国务院

发布实施的文件。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有两种。

一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

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

由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用公告公布施行,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的文件。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其效力低于

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另一种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

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

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

触的前提下制定,报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

务院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这些地方性法规在本市范围内有效,其效力低于宪

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

规章 包括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委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员

会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

由部长或者委员会主任签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部委规章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其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

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

民政府,根据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制定,由省长、自治区主席、

市长签署,以政府令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制定的规章报国务院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省、自治区人民

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报国务

院、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行

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

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规范性文件 指除宪法、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外

的国家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在日常工作中

我们常见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称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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