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上的损害事实是指什么
实际上,《侵权责任法》在一般意义上采最广义的损害概念,不
仅包括现实的已存在的不利后果,也包括构成现实威胁的不利后果。
那么具体来说,侵权法上的损害事实是指什么呢?为了让大家更加了
解,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下面就由我为大家具体介绍相关的法律知
识,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侵权法上的损害事实是指什么
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
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侵权责任法》在一般意义上采最广义的损害概念,不仅包括现
实的已存在的不利后果,也包括构成现实威胁的不利后果。 一般而
言,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损害事实必须具备以下特征:损害事实
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损害事实具有可补救性;损害事实具有可确
定性等。
二、侵权行为一般分为以下几类
1、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为过错而实施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和侵权责任一般构成要件以认定的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基
于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不以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适用无过错原则或
过错推定原则归责的侵权行为。
2、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这种分类是根据侵权行为人的人数多少划分的侵权行为类型,一
人即为单独行为。
3、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
这种分类是基于行为的主观行为所作的分类,行为人以作为形式
造成的侵权就是积极侵权行为,而行为人的无意识行为或者默示不作
为造成的侵权就是消极侵权行为。
三、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的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特殊侵权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
后果具有过错,而一般侵权行为以行为人有过错为成立要件。
2、侵权责任主体不同。一般侵权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特殊
侵权行为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如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
事危险作业的人员,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员,施工单位或者人员,建筑
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产品质量法里规定的
生产商和销售商等。
3、抗辩理由不同。一些在一般侵权行为中适用的抗辩理由,如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不能成为特殊侵权的抗辩理由。
4、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为
赔偿损失;而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
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5、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同。一般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依照“谁主
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害人一方承担,即一般侵权行为的四个构
成要件: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结果,行为和结果的因果关系,
都由被害人一方证明,如果有一个证明要件无法证明,则被告方不构
成侵权行为。而特殊侵权行为的证明责任则由不一定全部由被害方承
担,例如上述主观构成要件,如果法律还有具体规定,则其他构成要
件也需要被告方承担,例如《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
(三)规定被害方不需要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6、适用的范围不同。为了防止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被滥用,
特殊侵权只被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而一般侵权行为的范
围则没有该限制。
7、适用法律不同。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两者的关系是一般与特
殊的关系,法律对特殊侵权有规定的,根据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从特殊法;法律没有规定的,则依照法律关于一般侵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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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的相关法律内容,相信大家对于侵权法上的损害事实的相关法律知
识也有了一定的理解,通过阅读我们也了解到损害亦是区别侵权责任
与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责任的重要标志。如果您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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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2 08:30: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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