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变更需要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
公司股东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4、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还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
程修正案。
各种登记事项变更的具体规定:
1、公司变更名称的,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名称预先核
准,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涉及冠有“重庆市”、“中国”等字样或不冠以
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应按规定进行查询或报批;
2、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在迁入新住所后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
使用证明;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在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之日起规定
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原任法定
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4、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增
加注册资本的,应自股款缴足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的,应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在报纸上登载公司
减少注册资本公告三次,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规定期限后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
记,并提交三次公告的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情况的说明;
5、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
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变更类型的,应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公司变更股东的,应自股东发生变化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有
关的股东会决议、股份转让协议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及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
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司股东改变姓名或名称的,应自改变姓名或名称之日起规
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
8、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
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化的,应向原公司登记机
关备案。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一、办理程序
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2、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3、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提交材料
(一)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
4、修改过的公司章程(包括修正案);
5、新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
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它有关文件。(注: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上述变更材料后,拟
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二)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申报材料:
《企业迁移通知书》(注: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
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三)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四)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材料:
1、代码变更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明;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各部门批复复印件;
4、原代码证书正本、副本,代码证IC卡。
注意:办理时限:换证3个工作日。
(五)变更税务登记证
申报材料:
1、原税务登记证件原件(正、副本);
2、加盖公章的《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
3、营业执照/注册证/登记证/其他核准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5、注册地/经营地的房屋产权证/使用权证明(门牌号有变更的须提供公安局新编
门牌号证明)租赁合同(涉及转租的需提供转租协议)原件;
6、《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式3份)。
公司变更股东,首先要把原来股东名下的股份转让给新股东,签订一份股份转让协
议书。然后去原来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东变更手续。对原来公司的合同、章程
也需要作相应的修改,听起来很复杂,那么具体的流程就看看下面所介绍的吧!
公司变更股东流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
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
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
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
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
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
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
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
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
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
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
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注:依照《公司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
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企业经营范围变更如下: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
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
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
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
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
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
“(限XX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
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
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1)领取核名通知书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
件、公章
(2)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变更申请书、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
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
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
(3)领取营业执照受理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刻章备案授权委托书(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变更机构代码原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含代码卡)、变更后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变更登记证税务变更登记表(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
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章程复印件、房产证明复印件、
房租合同、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银行变更基本账户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正
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租房合同、产权证明、
原公司支票购买证、未用完的支票、财务章、人名章、公章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
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
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二、公司变更名称的流程
(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核表
2、企业自拟新名称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三)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4、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5、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二天起七个工作日发照。
(四)雕刻备案公章
1、原公司公章及公章准刻证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刻章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二天取章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新公章)受理后第三天发照。
一、什么叫法人变更?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
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
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
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
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
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
的规定。
二、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
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
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
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
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
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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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流程
1、 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
(1) 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的批准
文件;
(3) 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
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 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
产权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
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 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
转让协议、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重新提交验资报告;
5、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变更的事项不同,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一)变更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变更住所,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住所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增加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或变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原有注册资本已出齐的验资报告(未出调整注册资本的除外);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减少(指未出调整的)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的申请书;
2.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上三次登载企业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
6.企业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书;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董事会人员、正、副总经理变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有关人员的委派文件;
4.有关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正、副本(只变更董事的免交)
具体的流程是先向工商部门说明需要变更的事由或事项,取得相关的表格,回来逐
项填写办理,再提交给工商部门。等待审批。
分公司变更登记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依次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无论是独立核
算非公司还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分公司的变更流程都是一样的。
1、前置审批项目变更
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前置审批项目的,必须先办理行业许可证的变更手续。但是,
如果是办理分公司名称变更,则需最先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必须先办理营业执照才能之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3、刻章
公司名称、分公司负责人等变更时,在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后,需办理印
章变更手续。
4、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变更
5、税务登记证变更
此外,分公司变更程序中需注意的是:
1、分公司有进出口业务的,在办理分公司变更手续后,还需办理进出口备案登记
变更。
2、办理分公司名称、负责人等变更时,还需办理分公司基本帐户的变更。
工商等行政部门的审批流程为:审查材料(材料不准确会被退回),正式受理,变更
登记并收取相关费用。
上述为内资分公司的变更流程,外资分公司变更要复杂些。
问: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办理登记?
答: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时,一般应当
在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可能会受到工商部门
的处罚。
问:公司合并需要履行哪些程序、办理哪些手续?
答:通常说的合并有两种形式,一是a公司加入b公司,a公司注销。二是a、b
两公司合并成c公司,a、b两公司都注销。合并首先涉及的是公司资产、财务、
债务、职工等事项的清理,因此审计、评估和职工工作都是必要的。具体内容上表
现为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在作出合并决议
后,公司要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登报公告合并事项。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偿
还债务,合并前各公司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实践中,两个公司都注销的情
况较少,一般都会保留其中一个公司。
问:要将一个公司分为两个公司,如何办理?
答:分立也同样涉及公司资产、财务、债务、职工等事项的清理,也要在决定分立
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登报公告分立事项,分立前公司的债务
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就可行性而言,实际操作中真正的分立现象较少,一般都是
采取投资控股新设一家公司的方式。这样做成本较小,操作比较简单。
问:公司可不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答:按照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允许的,但是减资后不能低于最低注册资本。
基本程序是在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要通
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登报公告减资事项,此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偿还债务。
在具体操作方面,一般是采取公司向股东购买股权的方式,收购后股东持股减少到
一定的数额即可。在公司收购股权后,一般应当在10天内注销减少的注册资本。
实践中,减少注册资本的现象也较少,原因在于成本较高、程序也较复杂。
问:公司名称、住所变更后会产生什么影响?
答:司法实务中,公司名称、住所变更产生的最大问题是逃避债务。因此,在查
这些公司的财产线索时,需要结合新旧公司名称、新旧住所进行。如果公司变更后
的住所没有办理登记,就需要充分利用掌握的线索追查,只要公司还在继续经营就
有章可循。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积极主张债权、多作核实工作,才能有效防止逃
债现象的发生。
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通常履行什么程序?
答:增加注册资本需要由股东会通过专项决议,同时各股东签订《增资协议》,理
论上,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加的资本。增资完成后,也要聘请会计师履
行验资程序,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本文发布于:2023-05-21 11:28: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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