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福强、邱茂国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更新时间:2024-11-03 05:21:02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19日发(作者:男士彩妆步骤)

黄福强、邱茂国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由】民事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9.08

【案件字号】2020)粤民终1666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江萍苏大清王晓琴

【审理法官】江萍苏大清王晓琴

【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黄福强;邱茂国;罗伟广

【当事人】黄福强邱茂国罗伟广

【当事人-个人】黄福强邱茂国罗伟广

【代理律师/律所】纪树雄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陈艳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

张晓丹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纪树雄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陈艳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张

晓丹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纪树雄陈艳张晓丹

【代理律所】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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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黄福强

【被告】邱茂国;罗伟广

【本院观点】上诉人黄福强不服一审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鉴于其自愿申请撤回上诉,未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权责关键词】撤诉申请撤回上诉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黄福强不服一审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鉴于其自愿申请撤回

上诉,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准许黄福强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

定。

【更新时间】2022-09-25 11:44:56

黄福强、邱茂国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民终1666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黄福强。

委托诉讼代理人:纪树雄,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艳,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邱茂国。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晓丹,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罗伟广。

2 / 3

审理经过 上诉人黄福强因与被上诉人邱茂国、罗伟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03民初2285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

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黄福强于2020830日向本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书》,决定撤回上诉,请予准许。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上诉人黄福强不服一审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鉴于其自愿申

请撤回上诉,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黄福强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落款

审判长

审判员 苏大清

审判员 王晓琴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 阮海锋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

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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