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
3年以下有期徒;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
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缓刑又叫暂缓执行,虽然说犯罪嫌疑人可以暂时不用坐
牢,但是在执行缓刑期间实际上人生自由等这些也是受到一
定程度上的约束的。如果不遵守缓刑执行期间的考验的话,
人民法院是可以撤销缓刑的,并且对于缓刑是有适用条件
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刑诉法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
么?
▲一、刑诉法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
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
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
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
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
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二、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
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
批准。
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
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
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
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
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
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
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
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
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在我国刑诉法第72条当中,是针对缓刑适用条件的规
定。首先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嫌疑人肯定是所犯的罪行情节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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