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11-05 02:36:50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8日发(作者:高考英语作文)

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有哪些

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

申请认定工伤程序:将工伤职工送往医院;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30日内

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

申请。

所需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

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

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

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

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

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劳动鉴定程序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

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劳动鉴

定程序如下: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

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

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

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

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

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

企业及有关人员;

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

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

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

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

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

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

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

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工伤认定的标准有哪些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或者视同工伤:

()因故意犯罪;

()醉酒导致伤亡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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