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出具假的亲子鉴定书
广州司法局于4月24日公开了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涉及
一宗虚假亲子鉴定案件。
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存在虚假亲子鉴定的行为,广东华中法医物
证司法鉴定所(以下简称华中鉴定所)被撤销登记,两名鉴定人分别
被处以停止执业6个月、9个月。
粤司鉴罚决字【2022】5号、6号、7号行政处罚决定显示,广
州市司法局于2021年4月7日对华中鉴定所涉嫌虚假亲子鉴定一案
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2019年12月1日,陈某光(男)委托华中鉴定所对“陈
某光、林某清(女)与陈某伟之间有无亲生血缘关系进行鉴定”。2019
年12月6日,华中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支
持陈某光与林某清为陈某伟的生物学父母亲”,鉴定人为苗某、魏某。
后经调查查明,中介人员通过将三名被鉴定人的照片发送至
华中鉴定所的工作人员黎某并支付1200元鉴定费用(中介人员实际
收取了2880元),随后将《鉴定委托书》、虚假血样和身份证复印
件等材料邮寄到华中鉴定所。
被鉴定人陈某光、林某清的血样实际为案外人严某章(男)、黄
某华(女)的血样,严某章、黄某华为陈某伟的生物学父母亲。
在本案中,华中鉴定所未统一受理司法鉴定委托,未审查核实委
托人、被鉴定人身份信息以及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未按规定
安排鉴定人亲自采集血样,接受中介人员邮寄的血样,且在调查过程
中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本鉴定案虚假复核签名材料。
经进一步调查,华中鉴定所在开展亲子鉴定业务时长期向中介人
员提供空白《鉴定委托书》、空白血卡等材料,以支付介绍费的方式
招揽业务,未指派鉴定人亲自采集血样,接受中介人员、被鉴定人通
过快递方式提供的血样,构成组织未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人员
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支付介绍费等违法情形,严重损害了司法鉴定的
公信力。
华中鉴定所上述行为违反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
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开展
亲子鉴定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
2021年9月7日,广东省司法厅向华中鉴定所送达了《行政处
罚听证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
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对此,华中鉴定所
提出听证申请,经过听证后认为华中鉴定所的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
对于涉案的两名鉴定人,广东省司法厅认为,苗某、魏某作为鉴
定人,未亲自外出采集血样,接受中介人员邮寄的血样,未审查核实
委托人、被鉴定人身份信息以及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导致出
具了虚假亲子鉴定意见书,造成亲子关系被错误认定及登记户口,扰
乱户籍和收养管理制度,严重损害了司法鉴定的公信力。
而魏某还作为华中鉴定所的机构负责人,在调查过程中向司法行
政机关提供本鉴定案虚假复核签名材料,性质恶劣。
2022年4月21日,广东省司法厅作出上述三份行政处罚决定
书,决定对华中鉴定所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对苗某作出停止执
业九个月的行政处罚,对魏某作出停止执业九个月的行政处罚。
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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