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书
声明人: 身份证号:
经常居住地:
:
本人就委托 公司或者机构(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机构”)代
为缴纳社保事宜作如下声明:
1、自 年 月,本人因没有与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无法以工
作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故申请以公司或者机构工作人员名义参
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委托贵公司或者机构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参保项目为: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
金),参保缴纳的相关费用(包括公司或者机构负担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担.
2、本人不去公司或者机构正常工作,不受公司或者机构管理;公司或者机构
也无需向本人支付工资、奖金等薪资待遇.本人与公司或者机构不存在任何劳动
关系或雇佣关系,本人并非公司或者机构工作人员.
3、本人将及时向公司或者机构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公
司或者机构可随时终止本人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代缴,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
本人承担.
4、如本人日后与其它公司或者机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团体建立
劳动合同关系,本人将及时通知公司或者机构终止本人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代缴.
5、本人承诺不以公司或者机构名义或公司或者机构工作人员名义对外进行
任何行为,本人发生疾病、意外伤害或其他人身及精神损害的均与公司或者机构
无关,由本人自行负责.因此造成公司或者机构损失的,本人承诺进行赔偿.
6、本人承诺不以存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住房公积金缴纳关系等而
向公司或者机构主张任何经济或精神上的权益.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本文发布于:2023-05-28 04:52: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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