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律援助困境与对策研究

更新时间:2024-12-13 21:37:06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8日发(作者:四月唯美句子)

高校法律援助困境与对策研究

摘要:法律援助最先开始于15世纪的英国,虽然法律援助在西方已经发展多年,但

引进到我国却只有30年左右的时间。2003年,我国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

助条例》,这对于我国法律援助的发展是重大突破。随着法律援助多年的发展,高校法律

援助则应运而生,并且逐渐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为把我国建设为法治国

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在中国第一家挂牌成立的是武汉大学的社会弱者

权力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法律咨询案件近8万件,代理案件数千件,多数以胜诉

告终。总的来说,初步探索阶段是高校法律援助的现阶段时期,要达到成熟完善的时期只

能说任重而道远,条件的不成熟也会在高校法律援助发展迅速的过程中遇到许多困境。

值得肯定的是高校法律援助与诊断式法律教育在一定条件下形成互为一体、相互融合的发

展趋势。到目前为止,不是所有的高校法律援助发展都很迅速,获得显著的成效。在互联

网的时代冲击下,越来越多的高校法律援助也显现出一连串的局限性和缺点。

关键词:高校;法律援助;困境;对策;

引言

法律援助在政府的支持下,主要是为了保护 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

发展。在 法律面前要做到人人平等,要有较完善的保障体 系,要有完善的社会主义体

系。法律援助在开展 时,一定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谐社会、健康 发展离不开法律

援助的支持,目前法律援助可以 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使者。现在的老百姓法律意 识淡

薄,在遇到任何触及法律的事情时,都可以寻 求法律援助。

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性分析

在法律援助制度诞生之初,中国就明确了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性,并对其进行了研究

和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果。然而,在中国历史的特定阶段,这一法律制度却遭到了严重的

蔑视,严重影响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进程,导致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停滞不

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立法工作逐渐走上了正轨,法律援助制度在这一历史时期

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法律援助制度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在新时代背景下,必须加强社会经济生产生活法治化、法制内容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我

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可以说,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是我国法律制度不断

完善和发展的客观前提。

二、我国高校法律援助存在的缺陷与不足

(一)案件来源狭窄

在传统的高校法律援助模式之中,援助案件来源基本是由当地司法局派发的案件,或

者是由熟人介绍过来寻帮助,来源途径狭窄,这些来源的案件容易产生各方面的问题,

导致高校法律服务资源被浪费。由当地司法局派发的法律援助案件主要已进入司法程序,

此类案件程序完整,案情基本简单,大多是由于特殊原因而被指派的法律援助,因此结案

比较简单,比较适合高校法律援助。但是,这类案件基本是由律师事务所负责,司法局大

多是将该类案件分给律所锻炼年轻律师,高校基本很少能够参与其中。现实情况是在案件

其他来源途径中,多数社会公众并不信任学生的解决问题能力,更愿意相信律师的能力,

因此,导致高校传统的法律援助模式长期面临着案件少、无人问津的尴尬问题,但其实高

校法律资源是最充沛的,很多案件是可以由法学生解决的,可以节约司法资源,

2. 资金来源匮乏

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办案经费主要来源于高校拨款,经费十分有限,无法支撑法律援助

功能完全实现。许多高校法律援助机构认为制约本科学生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的最重要原因

是资金不足。具体实践中,在全国仅有几所高校能够得到国际项目资金的援助,如北京大

学、武汉大学申请到美国福特基金会的支持。介于法律援助潜在对象规模大,且筹办日常

普法事务等活动较频繁,单纯依靠临时性的政府补助与学校拨款是很难满足现实需求,从

而导致难以开展高校法律援助工作,功能也不能完全实现,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困

境。

三、高校法律援助对策分析

1. 尽快完善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工作

我国在法律援助的案件质量上存在参差不齐的问题,这是阻碍法律援助事业向前发展

的绊脚石。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应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来着手。从主观方面出发,作

为承办人员的律师,必须提高自身的专业性。法律援助机构在选择律师的时候也要认真把

关律师的能力,是否具备职业素养。并且法律援助机构需要对承办律师进行审查监督,要

求其办案必须按照流程来做,不可草草结案。从客观方面来看,除了在招聘法律援助律师

的时候需要严格把关,机构也要完善监督机制,制定办案的必需流程和案件质量审核的标

准,发动各方面监督案件的进行。同时也要完善激励制度,做到赏罚分明,对优秀的律师

进行精神和物质上的嘉奖,对于犯错的律师也要进行相应惩罚。

2. 线上服务利用碎片化时间

法律援助若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从接手案件到办理完成其实需要大把的空闲时间,

但是鉴于高校法律援助主体的特点,时间上是不够灵活的,因此,线上法律援助可以加大

时间的灵活性,提高办案的弹性时间。APP小程序的用户通过在线上留言咨询的方式寻求

法律援助,平台工作人员不是非要立即回复的,可以在空闲时间进行线上回复,利用碎片

化时间解决法律问题,用户还可以根据回答的满意程度对服务人员进行评价,以督促服务

人员认真及时地回复消息。除此之外,学生们的空闲时间并不完全一致,课程安排有区

别,那么空闲时间也有区别,该软件可以很好地让各个工作人员的时间形成互补,提高工

作效率。而且,用户更可以针对一个法律问题对不同的服务人员提出咨询,这样综合评估

多种意见,依据回复水平和服务人员的业余时间是否合适等因素的对比,选择合适的法律

援助服务人员,进行一对一的援助。

3. 提升法律援助立法层次

首先,扩大公证法律援助范围,建议将公证法律援助制度适用范围扩大到公证事项当

事人相应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在实践中,一些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因资金不足造成经

营困难,可以申请公证法律服务,减免公证费。其次,应进一步明确受申请人经济困难的

标准,在确定经济困难标准时,在一些公证事项中规定收费规则和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而

不是在实践中参照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4. 线上模式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

律师事务所与高校法律援助中心合作既有利于更好地提供法律援助,也有助于培养法

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可以为律师事务所筛选人才提供帮助。传统模式的高校法律援

助,学生没有一个合适的身份代表当事人开庭,但是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学生可以在律师

的带领下参与到庭审之中,即使不能直接上庭,但是也能够参与到具体的工作之中,既能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发挥自己的力量,也可以学习到书本上无法学习到的知识。而且,高校

法律援助工作面对高校学生不断毕业,服务人员需要不断重新培养的问题,与律师事务所

的合作还可以保证高校法律援助的重要人才的源源不断。

结束语

高校法律专业师生通过互联网连接法律求助者和高校法律专业者,给予求助者最直接

的咨询渠道,直击事件重点,克服了传统高校法律援助存在的案件来源狭窄、援助时间不

灵活和学生身份无法出庭诉讼等的缺陷问题,以线上的模式不断探索高校线上法律援助的

途径与方式,增加高校在线法律援助的实操性,提高法律援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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