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与消费者权益、继承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

更新时间:2024-11-06 09:43:5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8日发(作者:adon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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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的利益。它是国家 法律、法规

及地方性法规所确认的、独自享有的权益。

消费者的权益它包括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应享有的权益,也包括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应享有 的权益。

消费者的权利

1、消费安全权2、知情权3、自由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依法结社权7、受消费教

的权利8、维护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

经营者的义务(从061015日起,若商铺以“清仓甩卖”为幌子,将可能招来最高三万元的罚单。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1依照法定或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2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 3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

义务;4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 5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的义务; 6提供符合要求的商

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的承担

相互协商和解

品或服务的义务7不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的义务; 8不侵犯消费者人身权的义务;9标明经营者真

发生消费争议解决途径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

1 索要发票或购货凭证

2 要注意商品和包装上的标志, 要购买无厂名、 厂址和说明的商品; 对有的商品还要注意是否有价格、

量、有效期限等标志。

3 )购买家电商品时,要当面通电试机,和包修、包换、包退凭证。

4 要注意价格标签。

5 不要轻易购买处理商品,特别是处理的耐用消费品。 (处理品不在“三包”之列,对于处理品的投诉,

12315和消费者协会等部门不予受理)

6 购买预交货款的商品,要特别慎重。

7 不要轻易相信广告宣传,在没有了解商品可靠信息前,最好不要先汇款邮购商品。

8 购买商品房或汽车等大宗消费要订书面合同,并查验经营者的资质,营业执照等。

消费者权益被侵害,可向各级消委会投诉。消费者向消委会投诉要有文字材料或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口 述笔录,要

具有以下内容:

1 投诉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

2 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电话号码等;

3 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卫生、安全、规格、数量、计量、价格、损害事实及与经 营者交

涉的情况,并提供凭证(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将原始发票,单据或实物等 应自行保存勿轻意

随信邮寄,以防证据丢失。

三包

7 可退可换可修理

15 只换可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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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修两次 可换同一型号的,也可退,会涉及折旧费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315日施行。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共 23章,428条。

1 合同(Contract )的概念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协议。

2 合同的种类

1 )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3)赠与合同;(4)借款合同;(5)租赁合同;(6 融资

租赁合同;(7)承揽合同;(8)建设工程合同(9)运输合同;(10)技术合同;(11)保管合同;(12 仓储合

同;(13)委托合同;(14)行纪合同;(15)居间合同

3 合同的形式

1)书面形式;(2 口头形式;(3 )其他形式

4 合同的内容:合同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标的;3•数量和质量;4•价款或酬金;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

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

5合同的责任

1 合同责任的概念:

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约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侵犯债权人的债权,所应承担的 法律责任。

2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 继续履行;2.支付违约金;3•违约损害赔偿

案例1

甲公司与某银行签订了贷款 100万元的借款合同,双方办妥了贷款所必须办理的一切手续。该借款合同 约定,银

行必须在当年 630100万元贷款划入甲公司的银行账户。甲公司在与银行办妥贷款手续的基 础上,628日与

乙公司签订了总标的价值 100万元的买卖合同。

该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 100万元的原料,双方还约定了违约责任。

72日全部付款。后 在合同签订当日由甲公司自行提取了乙公司提供的货物。甲公司在合同中承诺于

因银行方违约,甲公司 100万元贷款始终不能到账,致使无法支付乙公司的货款。

一个月后,乙公司提起合同之诉,要求甲公司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认为其不

能付款的主要原因是银行贷款不能到位,甲公司在主观上没有过错,因而不能承担违约责任。

KEY

1 •从违约责任构成要件来看,甲公司有不能到期付款的违约行为,乙方发出货物而不能收到相应的钱款 已构成损害

事实,甲公司不付款与乙公司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联系。甲公司具备了承担违约责任的构成要 件。

2•从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来看,我国《合同法》主要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只要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

全履行合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至于违约方主观上是否有过错是不加考虑的。

3 •从合同当事人与第三者关系来看,尽管甲公司违约在主观上没有过错,是由于银行方违约导致甲公司 不能履行支

付钱款的义务,但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应当向对 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者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结论:甲公司不能按时支付钱款,应当承

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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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A在县城向B借了人民币2万元后,装入手提包交给乘搭其摩托车回家的 C携带保管。当行至车站时,

时,双方均未提手提包及 2万元的事。事过 5个月,A发现2万元落空,向 CD查询未

问:谁应对这2万元的下落负责?

遇见DA回头对C说,要付款给 D。此时,刚好有人叫 AA停车离去一会。然后, A继续开车将 C 送回家,分手

A向人民法院起诉。 果,C说当时按A的意思把这2万元给了 D, D则称那天根本没去过车站。一个月后,

KEY

1•从事实上来讲,A把钱给了 CC也承认,但C称把钱给了 D。钱不在A手中,在CD手中。 2•从法律关系看,

AC形成了管理合同关系, C有义务把钱交回给 AA有权利向C要回钱。

3.AC代为转交钱的代理关系不成立,在 A委托不明的情况下,C不应接受委托;即使接受了委托代 A

4•从证据上看,民诉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C提出钱已交给 D的主张,但没能提供有力的证据,故此主张

不能成立。

交钱给D,也应事后向A交代清楚,并提供相关证明。

继承法

遗产的范围

公民的合法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享有的无形财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女口: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个人的商标专用权等。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有价证券等。

一、继承法概念及基本原则

现代法律意义上的继承,即财产继承,是专指财产所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按照法律规定将死者 遗留下来的

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和法律关系。

继承法是调整因自然人的死亡而发生的财产继承关系 确定遗产的权利主体归属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继承法在调整财产关系方面特有的原则是:继承权平等原则、养老育幼原则、权利义务一致原则。

(一) 继承权平等原则: 继承权平等原则要求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

(二) 养老育幼的原则: 照顾丧失劳力和未有生活能力及胎儿

多尽义务可以多分 (三) 权利和义务一致原则: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或比例的一 种继承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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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是继承中常见的继承方式,其适用的前提是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嘱扶养 协议,或被

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放弃接受遗赠等。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配偶、父母、子女 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 兄弟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和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 第二顺序:兄弟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的,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 顺序继承人

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来继承。

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都没有的,遗产作为无人继承的财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 制成员的,

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为均等。

注意:在意外事故中两个以上互有继承关系的人死亡, 不能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时, 推定没有继承人的

的,其遗产有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代位继承:

对于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该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此为

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的情形。

转继承:

继承人死于被继承人之后, 实际行使继承权之前。 继承人从被继承人那里的得到的遗产由他的全部

法定继承人继承。

三、遗嘱继承和遗赠

(一)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并继承其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1 嘱的有效条件

立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的内容与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才有效。

遗嘱的有效条件是: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备行为能力和处分能力,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财 产,对他人

财产的处分无效;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志的表示,欺诈、胁迫和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应有份额。 遗嘱必须符合

法定形式。

2 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均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互相抵触的,则推定后立的遗嘱变更或撤销前立遗嘱。并且公证遗嘱 在数遗嘱中

具有最高的效力;数份公证遗嘱中,又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二)遗赠

遗赠是指立遗嘱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把自己所有的财产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 继承人以外

人先死亡,死亡者均有继承人,辈分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 生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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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并在立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受遗赠人不承担任何财产上的义务,但受遗赠人接受或放弃遗赠,应当在

(三) 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受扶养的公民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 将财产遗赠

给扶养人的协议。

继承的接受、放弃与丧失

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即为接受继承;继承人如要放弃继承应作 出明确的意

思表示,但放弃继承并不能免除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应尽的义务。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的; 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四) 遗产的管理、分割与债务清偿

1 遗产的管理与分割

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遗产的所有权属于全体继承人,任何人不得私自侵吞或抢夺遗产。遗产保 管所需的费

用从遗产中支付。

在处理遗产时,如果遗产存在与共同财产中的,首先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中包括夫妻共同财产 以及家庭成

员共同财产的分割。

2、继承的程序:

1 在进行遗产分割前应确定遗产范围

2 确定是否存在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及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3)确定继承顺序。

我国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

3 债务清偿

继承人在接受被继承人遗产时,同时应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由于债务属于特定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关系,只在

特定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继承人仅在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继承人放弃继 承的,不承担债务清偿

的责任。遗赠是单方获益的行为,受赠人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但在将遗产赠与 受遗赠人之前应先清偿被继承人的

债务。

(五) 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

无人继承,是指遗产继承开始后没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情形,无人继承也可能是由于全部继 承人放弃继

承或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放弃接受遗赠所致。

对于无人继承的财产,划归无主财产之列,归国家所有,被继承人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其 遗产归集体

所有,农村“五保户”的遗产归集体所有。

五、涉外继承

涉外继承,是指继承人、被继承人、遗产或与继承有关的法律事实至少有一个以上的因素涉及外国的 继承。

涉外继承主要涉及法律适用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以及国际惯例,涉外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

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在确定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时,还要注意中国有没有与相关国家签 订条约、协

定。

知道受赠后二个月内,作出明确的表示,没有明确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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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

1继承权男女平等以专条加以规定。

2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分配遗产规则。

3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其所继承的遗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夫妻一方死亡的应将夫妻共有 财产

的一半分出为生存配偶所有 另一半作为遗产加以分割等等。

4男女有平等的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权既适用于父系也适用于母系。

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况:

重婚一一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可以婚姻登记机关

或法院请求宣布婚姻无效。

可撤销的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

受胁迫的一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请求撤销。

撤销权行使时效 一一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 1年内提出。

我国民事法律制度

1986412日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711日起施行。是我国

基本法律之一。

(一) 民法的概念和原则

1•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债权关系和物权关系)和人身关系 (人格权关

系和身份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特征

1. 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2•民法调整的对象是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民法的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民法的核心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禁止滥用

利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一一私法中的帝王条款”

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必须出于善意,以诚相待,防止各种恶意行为。

1•不为欺诈行为;2•恪守信用,尊重交易习惯; 3•不规避法律、曲解合同条款; 4•不做不正当竞争。

(二) 民事主体制度

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 一一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

1. 自然人

1 概念

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2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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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贯穿人的一生,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死亡、拟制死亡)

3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A.能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地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 A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的能力;B.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的资格。

B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三种情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2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为主要的生活来源的自然人

3 神正常、智力健全、能完全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2 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的精神病人(间歇性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 10周岁的未成年人

2 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的精神病人

2•法人

概念:

法人是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团体。 (始于

成立终于解散)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法人成立的条件

1)依法成立;(2 )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地承担民

事责任

(三)民事行为制度

1. 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2.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外在的表达与内心的想法一致,言行一致才能产生法律后果)

3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

4 依照法定的形式

3. 代理

1 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进行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 表示,而该

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2 代理的种类

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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