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间借贷的借条6篇

更新时间:2024-11-05 18:26:08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8日发(作者:傲骨贤妻第二季)

2023年民间借贷的借条6

民间借贷的借条1

兹因最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__元整。

预计在xxx日前如期归还。

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__元整,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立据出借人:__身分证字号:__x连系__x电话:__

立据借款人:__身分证字号:__x连系__x电话:__

见证人:__身分证字号:__连系__x电话:__x

保证人:__身分证字号:__连系__x电话:__x

____

民间借贷的借条2

现因借款人__因经营__x(写借款用途)需向贷款人__借款人民币x元整(

__x元整)借款种类为现金,借款日期为xxx日,还款日期为__xx

日前,按时一次性偿还清__借款加利息。借款利息为:0.5__%(年利率),特立此

据为凭。

借款人:__ (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贷款人:__ (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见证人:__ (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______

民间借贷的借条3

x(出借人)借给x(借款人)人民币x整,即¥x元。借款期限自xxx

日起至xxx日止,x个月,利率为每月,利息共计人民币整,即¥x元,

全部本息于xxx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

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整,即¥x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

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

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

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

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身份证号码:____

担保人:__身份证号码:____

借条出具时间:xxx

民间借贷的借条4

()借条中借贷一方的名字出现同音字

在借条中,出现同音字也特别的常见。常见的有“小”和“晓”、“兵”和

“斌”、“杨”和“扬”等等,因为名字中的同音字导致民间借贷案无法顺利进

行的案例也比比皆是。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张某向陈某借款30000元后消失,陈某遂起诉张某。起诉状送

达时发现张某的名字不符,随后发现此人意向多人借款,均署名“张x斌”,实

际上其身份姓名为“张x兵”。

第二种情形:李某向朋友谢景文借款5000.署名时李某存心将“谢景文”

写为“谢井文”。还款期到后方前去索债可李某以从未向方借款为由拒还,谢景

文持借条将其告上法院。

()借条中借贷一方的名字为日常习惯称谓

出借人与借款人可能关系密切,或是亲友关系,借款时很容易将日常习惯称

(小名、外号、绰号等)写入借条。有的借条中有姓无名或者有名无姓,以为朋

友圈子里大家都知道这个称呼就是此人,在书写借条时也没有很在意,但在法律

上是无法明显区分的。

因为姓名是一人区别于其他人的重要标志,姓名具有完整性,在书写借条时,

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都容易导致时间一长,因对方赖账而发生纠纷。万一借款

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往往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使出借人花更

多时间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纠纷。

()借条中借贷一方的名字为读音一致的方言

中国地广人多,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方言。

在笔者所处的基层法院,是属于客家语言,很多音都不加区分,特别是在生

活中比较常见的“黄”和“王”,在客家语言中都读“王”。

在民间借贷中,也有出现过这类案例,出借人为黄某,借款人在书写借条时

将“黄某”写为了“王某”,出借人当时也没有注意,在借款人迟迟没有还款的

情况下,出借人持着这张借条将借款人诉至人民法院,由此引发了黄某是否是借

贷当事人的争议。相比之前的两种名字错误,这种方言差异引发的名字错误,

举证和法律认定更加复杂。

以上几类案件审理较为麻烦,原告人需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

无法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对方又否认借款行为的情况下,法院审理时将认为

双方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证据不足,驳回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借条中名字错误的法律救济途径()降低门槛,法官全面、细致的审查案情

1、立案时降低门槛,严格实行立案登记制

在当事人持着名字书写错误的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

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就应当登记立案,给予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的机

会,并阐明诉讼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让当事人对诉讼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2、法庭审理中,法官应利用经验法则,全面、客观的审查案件

41日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

定》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

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

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法官在审理这类纠纷时要全面、客观的审查案件。当借贷关系出现争议时,

法官应全面的审查案件,了解借贷双方的'真实情况,特别是在大额借贷中,应

了解出借人的收入状况,是否有能力提供借款;通过对借款人的笔迹鉴定,确认

是否是借款人出具的借条,以全面、辩证、联系的眼光看待证据,要透过现象看

到本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出借人承担举证责任,需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以证明双方借贷关系

的存在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交付借款的举证责任应当由原告承担。出借人对

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

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借条中

一方当事人的名字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出借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

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

当借条名字与借款人的实际名字不一致时,如果借条名字是借款人的曾用

名、小名,可通过借款人所在派出所、居()委会出具一张证明,证明此人即是

彼人。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

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若没有见证人,借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存

在,法院受理后,原告可申请笔迹鉴定,证明此借条的签名出自借款人之手,以

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出借人可以实际履行的凭证来证明与借款人的借贷关系

除借据外,还必须有实际交付借款的行为,合同才能生效。借条仅是合同成

立的依据,合同生效与否需要原告继续举证,因此原告应当就其向被告交付了钱

款举证,在借贷关系中,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来交付,当发生纠纷时,可以

银行转账凭证来证明这借贷合同的成立;也可要求朋友作为见证人,以证明借贷

关系的实现。

三、规范书写借条,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借款常常在熟人之间进行,通常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来维系,借据的书写有

时并不规范,借款人、保证人、见证人的身份往往比较模糊。一旦借款一方经济

恶化,或者不诚信,不按时还款,就会引发借贷纠纷。

那么,一张正规的借条应包含哪几个部分?如何写借条才能避免纠纷,最大

限度地维护债权债务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是名称。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

二是当事人。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千万不

要写昵称或者绰号。

三是金额。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确保双方一致,如

不一致法律规定以大写为准。

四是时间。一般应写清与借款有关的时间期限,包括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

五是利息。如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就应该在借条中用文字予以明确,并保

证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六是签名。应由借款者本人亲自签名并加按手印,留下。七是语言

文字。借条的书写要清晰,同时为了避免歧义,一定要考虑文字、语句有无歧义。

八是担保。为维护借款安全,可以考虑让对方提供相应担保,如提供抵押或

保证人担保:即便不提供担保,也可以考虑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担任见证

人,并在借条上签名。法律关于抵押权的成立有特殊规定,如房地产抵押必须到

主管部门登记,拿着借款人房产证不产生抵押效力。

九是交款证明。民间借贷在法律上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才能

使借贷关系生效。一般来说,借条足以证明借款的发生.但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

纷,应保留出借人给借款人交付款项的证明,如少量借款直接以现金交付的,

在借条上载明“借款人已收到该款项”;以银行转账等有记录凭证方式交付的,

应保管好该凭证。

民间借贷的借条5

甲方__X(身份证号码)今借乙方__X,人民币__元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______日到______日。

借款利息为:__%(月利率)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息,违约金__元整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______

民间借贷的借条6

甲方__X( 身份证号码)今借乙方__X,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 日。

借款利息为: %(月利率)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息,违约金______元整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电话:

出借人(签名并按手印)电话:

今借到 现金123456元,大写:壹拾贰万叁仟肆佰伍拾陆圆整,年利率7.56%

230日前本息一并归还。

特立此据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身份证复印)


本文发布于:2023-05-28 02:56: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6/12411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