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兰市监处罚〔2022〕412号)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发文案号】兰市监处罚〔2022〕412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331486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
修正)3314866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331486600200
【处罚日期】2022.06.13
【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金华市
【处罚对象】陈彩平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36:25
处罚名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称
行政处
罚决定兰市监处罚〔2022〕412号
书文号
被处罚
陈彩平
对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兰市监处罚〔2022〕412号;
处罚结案件名称:陈彩平涉嫌经营商标侵权的墨镜、手机壳等商品案;
果 被处罚对象名称:陈彩平;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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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涉嫌商标侵权的商品共有24276件。2021年5月底,当事人
因客户陈勇所托,让朋友童超联系租用了*********酒家的仓库,当事人交办仓库管理
员李浩与童超对接进行存放,为涉案商品提供了仓储帮助。据当事人称上述商品的生
产厂家为台湾公司(TAI WA MAYSU TRADE ),持有者为居住在***的
WILSO。至被我局查获,当事人未销售上述商品,无违法所得。***酒家经营者周启平
为房东身份,对本案不知情未参与,无故意提供便利行为。
2021年8月12日,我局将本案向兰溪市公安局进行了移送,未受理(价格认证原因
等)。截止9月14日,上述商标权利人陆逊梯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苹果电脑贸易
(上海)有限公司、CHAEL LIMITED、***蒂芙尼公司先后向我局提供了商标注册证、
鉴定书、未授权申明和价格证明等材料。10月9日,经兰溪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上
述商品货值为122640元。;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行政处罚内容:当事人在我局调查过程中,虽然提供了***籍人员WILSO的护照照片
和有关公证翻译的声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但其未能提供我国驻***大使馆等官方机构对
***籍人员WILSO的身份认证且授权委托书未经官方认证,无法说明该人员的真实身
份信息和授权委托的真实性。故对当事人所称的涉案商品持有人为***籍人员WILSO
的情况不予采信。
对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
款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24276件侵权商品(详见涉案财物清单),
处12264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2-06-13
处罚决
定日期
处罚机
关
2022-06-13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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