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于商标侵权⾏为的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商标是商家与商家之间,产品之间的重要标志。但是,商标不是说必须得⾃⼰⽤,通过许可并⽀付⼀定的费⽤之后,
他⼈也是可以使⽤这个商标的。那么法律对于商标侵权⾏为的赔偿是如何规定的?店铺⼩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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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商标侵权⾏为的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商标法第六⼗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
权⼈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为制⽌侵权⾏为所⽀付的合理开⽀。前款所称侵权⼈因侵权
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民法院根据侵权⾏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万元以下的赔
偿。该规定对商标侵权赔偿的数额看似⽐较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问题,最具体的⽆外侵权获得的利益是哪
些,被侵权⼈受到的损失⼜是哪些,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商标权的特征
1、独占性。⼜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商标注册⼈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权。赋予注册商标所有⼈独占使
⽤权的基本⽬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系,从⽽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并能接受到准
确⽆误的商品来源信息。换句话说,在商业中未经许可的所有使⽤,都将构成对商标专⽤权的侵害。
2、时效性。指商标专⽤权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续展⼿
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各国的商标法,⼀般都规定了对商标专⽤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长些,有的国
家规定的短些,多则⼆⼗年,少则七年,⼤多数是⼗年。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权的有效期为⼗年。
3、地域性。指商标专⽤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注册商标专⽤权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注册国
没有保护的义务。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要在其他国家获得商标专⽤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进⾏注
册,或者通过《马德⾥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在协定的成员国申请领⼟延伸。
4、财产性。商标专⽤权是⼀种⽆形财产权。商标专⽤权的整体是智⼒成果,他凝聚了权利⼈的⼼⾎和劳动。智
⼒成果不同于有形的物质财富,它虽然需要借助⼀定的载体表现,但载体本⾝并⽆太⼤的经济价值,体现巨⼤经济价
值的只能是载体所蕴含的智⼒成果。
5、类别性。类别性,国家⼯商⾏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照商标注册申请⼈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核定的类
别和商品(服务)项⽬名称进⾏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所核准的类别和项⽬,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
供的《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为基础,国家商标局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和服务总共分为
45个类别,在相同或近似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中只允许⼀个商标权利⼈拥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不相同和近似
的类别中允许不同权利⼈享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侵犯商标专⽤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
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的损失或者侵权⼈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法确定数额的⼀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
当包括权利⼈为制⽌侵权⾏为所⽀付的合理开⽀。⼈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已经尽⼒举证,⽽与侵权⾏为
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提供与侵权⾏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不提供或者
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
际损失、侵权⼈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费难以确定的,由⼈民法院根据侵权⾏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
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编提醒您,商标是产业活动中的⼀种识别标志,所以商标权的作⽤主要在于维护产业活动中的秩序,与专利权
的作⽤主要在于促进产业的发展不同。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站致⼒于打造优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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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8 01:45: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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