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公安局原局长廖祥政因受贿等罪被判刑11年

更新时间:2024-11-07 03:40:48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8日发(作者:河北教育考试院录取)

孝感市公安局原局长廖祥政因受贿等罪被判刑11

湖北省孝感市公安局原局长廖祥政因受贿218万元人民币、165万元

美金,且有价值482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不能说出合法来源,武汉市中

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对其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

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其受贿所得和不能说出合法

来源的482万元予以没收。

现年51岁的廖祥政先后担任过湖北省荆门市副市长、荆门市和孝感

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等职。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荆门机场候机楼建设工程交由该市交通局承

建。

时任荆门市副市长的廖祥政分管交通工作。

在当年春节张某上门拜年时,廖副市长主动向张推荐这项工程,并及

时向市交通局负责此工程的领导打招呼。

承接到此工程后的张某于次年春节到廖祥政家拜年时,给廖留下了2

万元人民币。

此后,廖又帮张承接到荆门市政府主管的园丁小区天鹅道路建设工程,

张送给廖1万元人民币。

利用职务之便收黑钱的闸门一打开,廖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

廖先后为几名跑官者解决了晋级待遇,有的还如愿以偿当上了荆门市

公安局和下属公安分局领导。

廖卖官和利用公安局进人机会共敛财11万余元人民币、4000余元美

金。

为给深圳某运输公司总经理耿某的两辆进口小轿车办理合法身份,廖

祥政不顾下级劝告,亲自在耿送审的伪造《机动车登记表》《机动车过户

登记表》上盖上了荆门市公安局的公章。

耿某为此先后送给廖5万元人民币。

新华网·周梦榕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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