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更新时间:2024-11-06 15:35:26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噱头什么意思)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欧阳光明2021.03.07

()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

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

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

征税其他所得。

() 个税的计税对象

在职在岗职工每月工资性收入扣除3900元(国家税法规定为

3500元,重庆市还可按通讯补贴400元每月从当月应纳税所得中扣

,实际起征点为3900)及医保和公积金,达到起征点的,按照七

级累进税率计税。其他人员一次性劳务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税。

()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及计算

1.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共7

级(见下表)。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全月含税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速算扣除

% 数(元)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4500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9000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35000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55000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80000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的部分 45 13505

2. 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为当月的工资、薪金之和,减去法定扣除额度

(目前我校规定为3900/月)及扣缴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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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余额。当月应交的个人所得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算

得出。

(1) 在职在岗职工工资性收入计税

1) 工资个税计算(每月计算一次)

应纳税所得=工资应发合计﹣3900 - 公积金﹣医疗保险 –社保-

职业年金

工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 当月零星收入个税计算(发放一次计算一次)

零星收入个税=(工资系统的应纳税所得﹢第一次零星收入﹢

第二次零星收入﹢第三次零星收入﹢……﹢第次零星收入)×适

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资系统已扣个税﹣零星收入累计已扣个税

3) 年终一次性奖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

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5]9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

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计算方法:(年终一次性奖励÷

12)后的商数对应查个税速算公式套算

公式①(适用当月应纳税所得高于或等于3900元):应纳税

=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②(适用当月应纳税所得低于3900元):应纳税额=(

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应纳税所得与3900元的差额)×适用税

-速算扣除数。

举例:

某人某月工行工资和交行工资津补贴收入8000元,假设公积

700元,医保50元,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8000-3900-700-50=3350

应交个税=1500*3%+3350-1500*10%=45+185=230元(工

行工资扣税金额,工资查询系统中在工行工资栏目内)

或者:应交个税=3350*10%-105=230

如果,该职工本月还有交行零星津补贴5000元,零星津补贴

应纳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5000+8000-3900-700-50=8350

应交个税=1500*3%+3000*10%+8350-4500*2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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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应交个税=8350*20%-555=1115

1115元扣除工行工资中已交税230元后,余885元,即零星津

补贴应该缴纳的个税(工资查询系统中零星津补贴的扣税金额)。

(2) 外籍个人工资性收入计税

当月应纳税所得=工资性收入-4800

当月税款=当月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率及计算

个人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

例税率。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

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劳务

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

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速算扣除

% 数(元)

1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 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1.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800*20%

2.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1-20%*20%

3.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

校外某老师一次性取得40000元的劳务报酬,

则应纳税额=40000*1-20%*30%-2000=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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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得报酬=40000-7600=32400

() 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所得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

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缴

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

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并在次年

11日至331日期间,提交填写完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

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年所得中只有学校一处来源

的,由学校财务处代为申报。除了学校收入来源外以外还有其他收

入来源的,需要到财务处网站下载申报表。申报者本人自行先到四

公里地税所税务专管员处审核是否需要补缴个税。如果需要补缴个

税须再到南岸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补交税款。

() 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方法

关于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5]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

位: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

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

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

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

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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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

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

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

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

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

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

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

(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

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

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

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

采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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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

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

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

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

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

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6183号)计算纳税。

七、本通知自20051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

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国税发[2005]9号文件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

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

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

得额对应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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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

(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

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这里我们以一个示例进行计算演示:

小王在201312月工资6000元,同时领到2013年的年终奖

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1895=2040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也不尽相同。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

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税率,

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例一:赵某2013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

入。

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

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

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赵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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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10%-105=2295元。

赵某2013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元。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

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

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

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

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的数额。

例二:钱某2013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

入。

钱某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需要

缴纳个人所得税。

钱某2013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

3500-2000=1500元。

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

额的差额(1500)”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2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钱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500)*10%-105=2145元。

钱某2013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45元。

三、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按照国税发

[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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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

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

该条款的要点是:

1,一个员工20131月发放的年终奖适用了除以12税率

的优惠计算政策,2013年其它月份就不能再适用了。

2,一个员工一年一次,在两处以上取得年终奖,也只能适用

一次。

3,员工即使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也可以适用一次。

例三:孙某20121-3月在石油企业工作,20124-8月跳槽

到电信企业,20129月至今跳槽到房地产企业工作,

如果孙某201212月在房地产企业取得工资5000,年终奖

24000,其它无收入,虽然钱某只2012年在房地产企业工作4

月,但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与例一赵某相同,即当月工资部分应缴

纳个人所得税45,年终奖部分也是除12税率,应缴纳个税2295

元。

房地产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会计处理同例一。

四、员工同一月份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年终奖,可以选择一个

单位的一次性奖金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优惠办法计算,从另

一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项目缴税。

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

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同一个人同月在两个企

业都取得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在自行申报时,不可以将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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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奖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一次性奖金的政策;对该个人

按规定只能享受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

例四:李某20131月工资5000,取得本企业发放的年终奖

24000元,另取得兼职单位发放的年终奖6000元,无其它收入。

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先将雇

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

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李某取得的兼职单位发放6000元年终奖应合并到李某当月工

资薪金中计算缴纳。如果兼职单位按发放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6000*3%=180元。

李某在本企业取得工资5000元,本企业代扣代缴(5000-

3500)*3%-=45元个人所得税。

年终汇算清缴,李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 6000-

3500)*20%-555=945元。

五、注意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按

上述方法计算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员工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

以外的其他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现金奖、考

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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