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证与国际证区别
与国际信用证具有庞大的家族不同,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
用证,除遵循UCP500倡导的基本原则和国际惯例外,监管部门对其主要限制如
下:1、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2、由于国内外汇管制,结算币种一般
为人民币;3、申请人应提供不低于开征金额20%的保证金;4、未规定交单期时,
交单期为15天;5、商业发票必须是国家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6、延期付
款信用证的付款期限为货物发送日后定期付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国内信用证与国际信用证一样具有保证付款、资金融通、保障交易安全的基
本功能。与传统商业汇票等结算方式相比,国内信用证具有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
有机结合的特点,它能够规避传统结算方式的信用风险问题,特别可有效解决陌
生交易对手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降低交易风险,提高交易效率,并满足交易双
方的授信需求。信用证可以有效解决交易双方在交易空间上的单据控制风险和交
易时间上的信息不对称风险,既适用于相互了解的双方,也适用于相互不了解的
双方,既适合本地交易,又适合异地交易,即无论是否信任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
或付款承诺,交易双方均可利用国内信用证从银行获得信用服务,控制交易风险。
正是因为信用证的这些优点,发达国家国内贸易结算与国际贸易结算一样,信用
证被普遍采用。与银行承兑汇票相比,国内信用证具有明显的优势。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22:31: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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