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工伤赔偿计算总表
赔偿
项目
适用情形 赔偿标准 赔偿备注 成都地区
机构
2021年为例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实报实销 伤残 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医
疗
费
伙
食
补
助
费
交
通
费
食
宿
费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保险
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基金
工伤伤残 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20-25元/天
保险
基金
伤残 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实报实销
保险
基金
工伤伤残 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实报实销
保险
基金
康
复
治
疗
费
停
工
留
薪
医
疗
期
工
资
伤残 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实报实销
构,按工伤保险诊疗项保险
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基金
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支付。
伤残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用人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根据
24个月 单位 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
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
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认定
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
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
个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原来工资
生
活
护
理
费
生
活
护
理
费
评残前 评残前(住院)经医院开具工伤依据:《工保条例》第34条
100元/天
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保险
如未护理按照当地护工的工基金
资支付
评残后 评残后,按照生活完全不能工伤依据:《工保条例》第34条 2019年度四川省城
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保险镇职工年度总收入
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基金 83367元,平均月
不同等级支付。 工资为 6947元
支付标准:统筹地区上年度
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40%、30% ,按月支付
辅
助
器
具
费
一
次
性
伤
残
补
助
金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工伤依据:《工保条例》第32条
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保险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基金
实报实销
仍保留劳动关系 1级伤残,本人工资X27 工伤1、1-4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按实际月平均工资
1-10级伤残 2级伤残,本人工资X25
都有的 3级伤残,本人工资X23 养老保险待遇。
4级伤残,本人工资X21
5级伤残,本人工资X18 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
6级伤残,本人工资X16
7级伤残,本人工资X13 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
8级伤残,本人工资X11
9级伤残,本人工资X9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0级伤残,本人工资X7
保险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或者
基金 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
2、5-6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
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
津贴。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
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
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
3、7-10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
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与伤残津贴同时享有
依据:《工保条例》第35、36、37条
按本行业上一年度
月平均工资
伤
残
仍保留劳动关系 按月支付 用人1、1-4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按实际月平均工资
1-6级伤残 1级伤残,本人工资90%
2级伤残,本人工资85% 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
单位 付伤残津贴 或者
2、5-6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
按本行业上一年度
月平均工资
津
贴
3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
4级伤残,本人工资75%
5级伤残,本人工资70% 标准的,补足差额;
6级伤残,本人工资60% 4、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时享有
津贴。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依据:《工保条例》第34条
一
次
性
工
伤
医
疗
补
助
金
劳动关系终止,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用人1、5-6级: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按实际月平均工资
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单位 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或者
5-10级专享,劳 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动者辞职 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2、7-10级: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
或 算(以四川省为例) 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
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
劳动合同期满 5级伤残:未作规定 就业补助金。
6级伤残:未作规定 3、四川省对5-6级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7级伤残10个月, 助金,5级14个月,6级12个月。
8级伤残8个月, 4、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同时享有
9级伤残6个月,
10级伤残4个月; 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
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
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
42号)
按本行业上一年度
月平均工资
一
次
性
伤
残
就
业
补
助
金
劳动关系终止。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用人1、5级至10级工伤职工主动提出与按实际月平均工资
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单位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或者
5-10级专享,劳 休年龄5年以上(含5年)的,一次
动者辞职 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全额
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4年以上(含
或 算(以四川省为例) 4年)不足5年的,按全额的80%支
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
劳动合同期满) 7级伤残26个月, 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
8级伤残18个月,
9级伤残10个月, 3、四川省 5级60个月,6级48个月。
10级伤残6个月。
按全额的20%支付。
2、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享有
4、四川省7-10级:合并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
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七级伤残36
个月,八级伤残26个月,九级伤残16
个月,十级伤残10个月。
按本行业上一年度
月平均工资
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
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
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
42号)
一
次
性
工
亡
补
助
金
工亡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工伤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876680元。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保险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或 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基金 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
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
停工留薪期内因均可支配收入4383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工伤导致死亡 元。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
金标准调整为:43834元
×20=876680元。
丧
葬
补
助
金
工亡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2019年度四川省城
月平均工资 保险镇职工年度总收入
或 基金 83367元,平均月
工资为 6947元
停工留薪期内因
工伤导致死亡
或
1-4级伤残且在
停工留薪期满
后死亡
供
养
亲
属
抚
恤
金
工亡 按照职工本人生前工资为标 1、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按职工生前实际工
准: 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资
或 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配偶:每月40%
停工留薪期内因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工伤导致死亡
或 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1-4级伤残且在
停工留薪期满
后死亡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
10%。
2、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
注:
1、首先看职工是否和用人单位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如果职工伤残
2、再看职工的伤残等级。
3、再看是否死亡。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22:01: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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