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辞职的具体规定

更新时间:2024-11-05 11:54:3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播音主持艺考考什么)

劳动法对辞职的具体规定

辞退是⼀种强制性措施,违纪辞退是指⽤⼈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

职⼯,依法强⾏解除劳动关系的⼀种⾏政处理措施。下⾯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家有所帮

助。

《劳动法》对于辞职是如何规定的

⼀、职⼯辞职,要提前30⽇以书⾯形式通知⽤⼈单位: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以书⾯形式通知⽤⼈单位,明确

赋予了职⼯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解除劳动合同⽆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提前通知的

义务(即提前30⽇书⾯通知⽤⼈单位)即可。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以书⾯形式通知⽤⼈

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以书⾯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

同,⽆须征得⽤⼈单位的同意。超过30⽇,劳动者向⽤⼈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续,⽤⼈单位应予以办理

⼆、⽤⼈单位具有⼀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

⼈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

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1⽤⼈单位招收录⽤其

所⽀付的费⽤;2⽤⼈单位为其⽀付的培训费⽤,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产、经营和⼯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

三、如有争议,应及时提请劳动仲裁:

职⼯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在以书⾯通知⽤⼈单位30⽇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单位的赔

偿要求,⽤⼈单位则不给职⼯办理⼈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续,职⼯离职后⼈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单位;

成职⼯在新的⼯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出国政审⼿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步求学深造和丧失

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所以,职⼯在与⽤⼈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发⽣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

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辞职的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辞职是劳动者向⽤⼈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为,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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