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三包规定

更新时间:2024-11-06 19:21:13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set top box)

鞋类三包规定

鞋类商品其实和其他享受三包服务的商品存在不少共性,只要商

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就会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一定期限内的三包

服务,对于鞋类商品三包具体规定,请和店铺一起来看一下吧!

鞋类三包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鞋类经营者应承担修理、更

换、退货(以下简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促进鞋类商品和售后服

务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福建省境内从事鞋类商品的经营者,所出售的产品有质量

问题,按照本办法承担“三包”责任。

第三条 本办法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

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

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本办法是履行“三包”规定的基本要求。本办法鼓励销售

者与生产者制定更有利于消费者的“三包”实施细则。

第五条 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50

)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100元以上(100)的鞋类“三

包”有效期限为90;300元以上(300)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

120天。“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

“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

更换、修理。

第六条 经营者销售鞋类商品,实行三包卡(或信誉卡)和销售凭证

制度。出售商品时,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卡(标明有瑕疵的处理品、等

外品除外)

第七条 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

理的“三包”责任。()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

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

(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 ()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条 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质

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

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第九条 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出现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质

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者修理。更换时,经营者应当免费为

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无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消费者

不愿意调换其它产品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不

得收取折旧费。第十条 更换后的鞋类,其“三包”有效期从换货之日

起重新计算,由经营者提供新的三包卡或者在原三包卡上加盖更换章

并注明更换日期。

第十条 “三包”期内承担包修责任的,鞋类产地在省内的,经营

者应当自收到修理的商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修复;产地在省外的,应

当在20个工作日内修复,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经营者应当在“三包”

凭证上如实记录每次接受修理日期、维修所占时间、修理部位等情况。

经营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每延误一日按商品发票价格2%的标准

补偿消费者(补偿费最高不超过商品的发票价格),否则消费者可选择更

换。 鞋类商品的包修期应当扣除维修占用的时间,并按所扣时间顺延

“三包”有效期。

第十一条 对修理的商品,一定要确保修理质量。如要改变原工艺

进行修理的,必须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

第十二条 “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

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第十三条 对鞋类质量有争议需送有关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或鉴

定的,检测或鉴定的费用由经营者先行垫付,消费者提供等额担保,

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的,不实行“三包”,经营者可收费修理。

1、销售时标明有质量瑕疵的“处理品”或“等外品”的; 2、有关销售

等凭证与其商品不符或者涂改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免除“三包”责任

的。

鞋类产品“三包”服务明细:

三包期限: 客户购买产品之日起 7 天内(即销售凭证所标示购买之

日起计),全真皮布料的运动鞋三个月,非真皮面料的运动鞋、休闲鞋

一个月为三包期。

1.包退: 客户购买 产品之日起 7天内(即销售凭证所标示购买之日

起计),如出现因挑选不当未穿过,新鞋不配双,尺寸大小不一,顺脚,

可以退货、换货。

2.包换: 三包期限内,凡出现以下问题给予包换:

(1)正常使用而出现断底、断面、断跟、断帮之一者,可以退换。

(2)正常使用下,因同一部位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时,凭修理

记录和证明包退换。

3.包修: 三包期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 出现开胶、脱线、断线、

跟面脱落问题者,凭销售凭证可给予免费修理。(注:三包期限过后,

消费者凭各销售商的销售凭证可给予修理,我司将收取基本的成本费

)

在三包期间内,如果鞋类发生断帮、断底、皮面脱落、严重脱浆

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享受包退的政策,商家应按原销售价款给予

退货。

在三包期间内,如果鞋类发生开胶、开线、掉根等其它质量问题,

由商家免费为消费者维修。

在三包期间内,如果鞋类制品连续维修两次仍然存在质量问题的,

应给予更换,如果消费者不要求更换或无同款式同价格鞋类制品提供

更换的话,商家应给予消费者退货,退货时,商家可以收取最高不超

过每日千分之三的折旧费。

在三包期间内,如果消费者对鞋的质地发生质疑,认为其与购买

的标称不符合时,可以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由消

费者预付,鉴定之后,如确认鞋类制品存在质量问题,此鉴定费由商

家承担。同时商家应给予消费者退货或者换货。

例如某些消费者购买鞋类制品时,如商家标明是纯皮质鞋类,而

消费者对此持怀疑态度,您就可以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如

证明不是纯皮制品的话,您购买的产品就可以进行退货或换货。

鞋类三包产品的退换流程

1、鞋类商品生产者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组织生产,在产品包装未

用中文标明厂名、厂址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三无”鞋类产品不准出

厂,销售者不准进货和销售。消费者购买“三无”鞋类商品后,在三

包期内不论是否穿过,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予以退货。

2、赠是进口和出口转内销的鞋类商品,销售者应另加中文厂名、

厂址和产品合格证等。

3、必须一律实行信誉卡销售办法,做到一卡或一票,

4、三包期限:胶鞋、布鞋、童鞋、价格在100元以下的仿皮革鞋

为一个月;皮鞋价格在100元以上的仿皮革鞋为三个月;其它鞋类商品参

照执行。三包期从售了之日算起,不含质量问题维修所占用的时间,

更换后的三包期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5、凡在三包期内,鞋类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销售者均要分别实行

三包:

(1) 在三包期内出现断跟、掉跟、开胶、开线、掉扣眼、坏拉锁能

够修复的,销售者应免费负修复。一次期限不得超过一周,否则应按

消费者意见给予退换;

(2)断底、断帮、面料断面、皮面脱层、或鞋面出现五分之一以上

泛硝、掉漆、掉等问题的,销售者应按消费者意见负责更换或退货;

(3)高档鞋(售价在300元以上)十日内出现本条第(1)项质量问题的,

销售者应按消费者意见负责更换或退货。

(4)在三包期内修理两次后,经消费者同意,销售者可以作一次性

的折价处理,按原价的10%30%退款给消费者;

(5)三包期内经过两次维修后仍出现质量问题,销售者应按消费者

意见更换或退货;如因尺码大小不符或两只鞋大小、颜等不同应给予

退换。

6、凡属退货的,价格下降时,应按原价格退款;价格上涨时,按

新价格退款。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三包范围:

(1)消费者购买鞋类商品无信誉或发票、购货凭证的;

(2)消费者穿用或保管不当而损坏的;

(3)超过三包期限的;

(4)销售时已标明“处理品”的;

(5)消费者自行修理的。

8、生产或销售“三无”鞋类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技术

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

倍以上或五倍以下;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以下,情节严

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9、不按规定履行三包和赔偿损失责任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

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该商品一倍以上,五

倍以下,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

营业执照。

10、不给信誉卡或购货凭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技术监督

部门

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 处以该商品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情节

严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6:15: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6/12181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下一篇:红圈所有哪些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