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男方在面对着争取抚养权的问题上时回避女方更加不利的,因为
孩子在不同年龄段的情况下对于母亲的需要是不一样的,离婚后,男
方在还争取抚养权的时候有哪些有利的条件?那么,接下来由我为大
家带有关于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
一、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
1、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
生育期的;
5、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二、男方得到孩子抚养权可搜集的证据
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
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
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
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
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
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
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
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
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
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
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
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
对其的补救吧。
三、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
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
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
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生父与继母或生
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
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以上就是由我整理收集的关于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的法律知识。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不仅仅是女方有法律规定的
疾病外,还需要自身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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