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确权政策有哪些规定
⼟地问题⼀直是关系到农民的切⾝利益的问题,也是国家⼀直关注的重点问题,我国是名副其实的农业⼤国,农
业占国民经济总量的⽐重⼤,所以确保农民的基本利益⾮常重要,为此国家出台了⼟地确权政策,那么⼟地确权政策
有哪些规定呢?下⾯⼩编就为⼤家详细分解。...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地确权政策有哪些规定的知识,跟着店铺⼩编⼀
起看看吧。
⼀、⼟地确权包含什么?
1.农村⼟地确权,包括所有权和使⽤权,具体使⽤权⽅⾯,建设⽤地⽅⾯主要是宅基地使⽤权,和农村建设⽤地
使⽤权,农地⽅⾯主要是承包经营权。
2.⼟地所有权、⼟地使⽤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范围内的⼟
地(或称⼀宗地)的所有权、使⽤权的⾪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地权属要经过⼟地登记申请、地籍调
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地证书等⼟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地确权的权利主体是什么?
农村⼟地确权的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地所有权和使⽤权归属的⾏政机关。依照我国《⼟地管理法》第⼗
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
和使⽤权的权⼒。
三、⼟地确权的原则是什么?
农村⼟地确权必须确定⼀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地权属指明⽅向,并
在整个⼟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
1.尊重历史,⾯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产和⽣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原则
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5.权利设定⼀般法定原则
四、⼟地的确权政策的规定有哪些?
(⼀)⼟地确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
对⼟地等资源性资产,要重点抓紧抓实⼟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作;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探索有利于提⾼
公共服务能⼒的集体统⼀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
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
⾄于农村⼟地制度改⾰试点,⼀直备受瞩⽬。⽂件再次强调三个前提:⼟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
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分类实施农村⼟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地⼊市、宅基地制度改⾰试点。
(⼆)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地经营权。
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
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地
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地经营权依法⾃愿配置给有经
营意愿和经营能⼒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五、⼟地确权政策规定哪些宅基地不能进⾏确权?
1、政府征⽤的情况。
在有的特殊情况下,政府会进⾏基础设施建设,如修路、修建筑物的情况。这样的宅基地在政府征⽤后,⾃然是
会被回收,但政府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
2、乱建宅基地、⼀户多宅的情况。
宅基地是的建筑范围是在村集体划分的范围内,⽽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宅基地是视为⾮法的,
对这种乱建宅基地是会被回收的。根据⼟地确权的原则,⼀户中能有⼀个宅基地,尽管有多的宅基地,但只会对
其中⼀个宅基地进⾏确权。
3、村⾥五保户遗留的宅基地的情况。
村⾥五保户的宅基地由于没有⼦⼥来继承,所以他的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回收。
4、被废弃的宅基地的情况。
由于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进到城市打⼯,导致农村⼟地的荒废。为了资源的合理回收利⽤,政
府将会回收这⼀部分的⼟地,也会对房主进⾏相应的补偿。
5、城市户⼝的居民继承了在农村的宅基地的情况。
众所周知,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给城镇户⼝的居民的。虽然能够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地不能。等
到房屋被毁坏后,村集体将会对宅基地进⾏回收。
6、城镇居民违规购买的宅基地的情况。
如今是⼀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
识。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边的⼀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店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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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5:33: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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