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包括哪些内容,交强险保险责任有
哪些
交强险包括哪些内容,交强险保险责任有哪些国务院颁布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有上道路行驶
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交强险执行全国统一责任限额、
统一基础费率和统一保单条款。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
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
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
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
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
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
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
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机动车交
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显示,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
交强险保费定为1050元;6座以下营业出租车,交强险保费定
为1800元;10吨以上营业货车,交强险保费定为4480
元;50CC-250CC摩托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元等。交强险的
赔偿范围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
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
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
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
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
行。”民法通则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中有关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的规定,就是本条所说的有关法律
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 、集
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
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
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
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
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
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
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
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
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
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
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
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费,赔偿义务
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
救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
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
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
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
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
定。(一)交强险的保险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
险责任包括: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
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
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二)交强险的责
任免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免除包括保险人对
伤害对象的限制、损失原因的免除和不予承担的费用和损失。
1. 对伤害对象的限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保
险人对于保险车辆造成的以下特定对象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负责赔
偿:(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
产的损失。(2)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
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3)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
损失。2.损失原因的免除对于下列情况,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
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也均不负责赔偿:(1)地震、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2)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3)利用
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4)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
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6)驾驶
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
型不相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
情况下驾车,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和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
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
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7)未经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员使用保险车辆。(8)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9)保险
车辆拖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含挂车)或被未投保第
三者责任保险的其他车辆拖带。3.不予承担的费用和损失保险
人不负责赔偿的损失和费用有:(1)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
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
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2)精神损害赔偿。(3)因污染
(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4)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
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5)保险车辆被
盗窃、抢劫、抢夺后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6)被
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以上内容就是我对
“交强险包括哪些内容,交强险保险责任有哪些”问题进行的
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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