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 不得将自己
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 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
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 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
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 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
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 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
分协商,取 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 加
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利,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 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
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 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
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 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 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 的权利和义
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 具体包括:第一,在订
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 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 循诚实信用
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 诚实,讲信用,不得有
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 法律、行政
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规定,“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
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第二,合同的内
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 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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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生活工作中,不管我们愿不愿意,偶尔还是会遇见一些需要去
和律师见面的情况。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了解律师收费标准才能做 好万全
的准备去和律师会谈。那么,成都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呢 接下
来律师365小编为你简单讲一下。
一、四川成都律师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
(一)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 1000-10000人民币;
(二) 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
档、累计收取
;
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数1000-3000元 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 内
)
6%-5% 5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内 5%-4% 1000000元以上 5000000
元以内 4%-3% 5000000元以上 10000000元以内 3%-2% 10000000 元以
上 2%-1% 2、代理申诉案件
?
实行计件收费,每件 1000-6000 元。进入再审程序后,未代理过一审 或二
审的,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 原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 则按收费
标准减半收取。
3、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适用于上述全部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应按办理法律事务的有 效时间
计算,包括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 起草诉讼文
书和法律文件、出庭、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类手续和 律师办案在途时间
等。律师办理法律事务计费工作时间的计算规则由 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
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审核后执行。律师个人 的计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根
据
律师的执业年限、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因素原则上按每人每小时 500 元以
内自定,并报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物价部门备案 ; 确需超过 500 元的,由
律师事务所向省律师协会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报省物价局、 省司法厅备案。
4、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中,对办案时间太长、专业技术要求高的案件以 及集团
犯罪、涉外等疑难、复杂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 收费,但最高
不能超过本收费标准的 4 倍。对是否属于疑难、复杂案 件产生争议的,由双
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律师协会或 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协调。
5、以上各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均指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未
办理一审而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取 ; 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
按一审标准酌减收取 ; 执行案件,按照一审或二审的收费标准收取 ; 发 回重
审的案件,按一审或二审标准酌减收取。
6、少数民族地区,国家级、省级贫困县 ( 区)的律师服务收费可按本标 准
酌情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本标准下限的 30%。
7、以上各类收费金额按人民币计收。律师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由律师 事务所
与委托人协商,可以收取外币。
二、四川刑事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
(一)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 ( 含检察院自侦阶段 ):1000-10000 元;
2、审查起诉阶段: 2000-12000 元 ;
3、审判阶段: 3000-30000 元。
( 二 ) 办理刑事自诉案件: 2000-15000 元。
(三)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 按标
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
50000元以下的( 不含本数 ) 1000-3000 元 50000元以上 500000元以 内
6%-5% 500000元以上 1000000元以内 5%-4% 1000000 元以上
5000000元以内 4%-3% 5000000 元以上 10000000元以内 3%-2%
10000000 元以上 2%-1%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2、代理申诉案件
实行计件收费,每件 1000-6000 元。进入再审程序后,未代理过一审 或二
审的,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 原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 则按收费
标准减半收取。
3、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适用于上述全部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应按办理法律事务的有 效时间
计算,包括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 起草诉讼文
书和法律文件、出庭、参与调解和谈判
、代办各类手续和律师办案在途时间等。律师办理法律事务计费工作 时间的
计算规则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审核 后执行。律师
个人的计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根据
律师的执业年限、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因素原则上按每人每小时 500 元以
内自定,并报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物价部门备案 ; 确需超过 500 元的,由
律师事务所向省律师协会申报,经审核同意
后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备案。
4、在办理刑事诉讼案件案件中,对办案时间太长、专业技术要求高的 案件以
及集团犯罪、涉外等疑难、复杂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 人协商收费,
但最高不能超过本收费标准的 4 倍。
对是否属于疑难、复杂案件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可
以提交律师协会或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协调。
5、以上各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均指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未 办理一
审而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取 ; 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 按一审标准
酌减收取 ; 执行案件,按照一审或二审的收费标准收取 ; 发 回重审的案件,
按一审或二审标准酌减收取。
6、少数民族地区,国家级、省级贫困县 ( 区)的律师服务收费可按本标 准
酌情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本标准下限的 30%。
7、以上各类收费金额按人民币计收。律师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由律师 事务所
与委托人协商,可以收取外币。
三、四川行政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1、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 1000-8000 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 档、
累计收取 ;
50000元以下的( 不含本数 ) 1000-3000 元 50000元以上 500000元以 内
6%-5% 500000元以上 1000000元以内 5%-4% 1000000 元以上 5000000
元以内 4%-3% 5000000 元以上 10000000元以内 3%-2% 10000000 元以
上 2%-1%
2、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实行计件收费 3、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申诉
实行计件收费,每件 1000-6000 元,进入再审程序后,未代理过一审 或二
审的,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 原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 则按收费
标准减半收取。
4、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适用于上述全部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应按办理法律事务的有 效时间
计算,包括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 起草诉讼文
书和法律文件、出庭、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类手续和 律师办案在途时间
等。律师办理法律事务计费工作时间的计算规则由 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
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审核后执行。律师个人 的计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根
据律师的执业年限、服务能力、社会 信誉等因素原则上按每人每小时 500 元
以内自定,并报主管的司法行 政部门、物价部门备案 ;确需超过 500 元的,
由律师事务所向省律师协 会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备案。
5、以上各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均指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未 办理一
审而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取 ; 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 按一审标准
酌减收取 ; 执行案件,按照一审或二审的收费标准收取 ; 发 回重审的案件,
按一审或二审标准酌减收取。
6、少数民族地区,国家级、省级贫困县 ( 区)的律师服务收费可按本标 准
酌情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本标准下限的 30%。
7、以上各类收费金额按人民币计收。律师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由律师 事务所
与委托人协商,可以收取外币。
由此可见,我们知道,成都律师收费标准是按照四川省的标准来操作 的,另
外,成都律师收费标准因为案件类型不同而变得不同。根据风 险的高低来决
定收费水平,在案件的不同阶段收费方式也不一样,是 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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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1:18: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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