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怎样解决
法律主观:
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当事人可以先行私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农村宅基地边界争议怎么处理
农村宅基地边界争议处理方式具体如下: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
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
或双方可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3、如果乡镇不受
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
接受理。
一、农村宅基地边界争议怎么处理
1、农村宅基地边界争议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
决问题;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
关提出处理申请;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
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
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
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
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
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发生争议如何处理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发生争议处理方法如下:
1、协商解决。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
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
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宅基地有争议怎么办
农村宅基地 有争议的处理方法: 1、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 2、到当地人民政
府申请 土地确权。当事人双方对于 宅基地 争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或者无法
协商的,争议的一方可以要求当地人民政府处理。 3、通过行政 诉讼 解决,当事
人对于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是对上级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在一
定期限内,可以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 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
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
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
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
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
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
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
地利用现状。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解决宅基地纠纷的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公民间发生的宅地纠纷,必须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2、行政解决:个人间、个人与单位间的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处理。
3、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通
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宅基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法律主观:
一、宅基地争议权属有争议的怎么办、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确权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
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
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
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
损失。”
3、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
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
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六
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程序
1、申请:填写《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
(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3、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
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
4、颁发证书。
三、宅基地转让使用权的条件
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出现了宅基地争议,这个时候也不要感觉这个问题很大而心灰意冷,因为只要懂得
如何法律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公民之间发生的宅
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
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
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
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协商解决:公民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必须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行政解决:
个人间、个人与单位间的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司法解
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
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
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
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
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
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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