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推定原则的8种情形分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11-06 14:33:27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today was a fairytale)

Life is a circle. Some people have not walked out of the circle drawn by fate for a lifetime. In fact, every point on

the circle has a soaring tangent.同学互助 一起进步(页眉可删)

过错推定原则的8种情形分别是什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

构具有过错。2、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

有过错。3、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

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具有过错。4、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

错。

一、过错推定原则的8种情形分别是什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

育机构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38);

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

错:(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

;(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

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侵权责任法》第58);

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权责任法》第81);

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

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

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86);

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侵

权责任法》第88);

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

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90);

7、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侵权责任法》第91) ;

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75)

二、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

1、从责任的性质上看:

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

供补偿,补偿功能是它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特征,而过错推定仍

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只是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

此过错推定还是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教育、惩罚等性质。

2、从最后的责任分担情况来看:

无过错责任往往和保险制度联系在一起,通过保险制度实现

损害分配的社会化,而过错推定,因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

义务,因加害人未能尽到义务,所以要对受害人提供补偿,它并

不以保险制度而分配损失。

3、从免责情况来看:

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

担责任。并不存在免责的事由,而过错推定承认加害人有反驳的

机会,在存在不可抗力时,也有机会免责,所以它并不是一种纯

粹的归责方法。

4、从司法审判实践的情况来看:

无过错责任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对有无过错举证,而只要有

因果关系的存在。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

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凡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

的场合,行为人要不承担责任必须就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

在民法上,过错推定是指原告能证明所遭受的损害是由被告

所致,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律上就应推定被告有过

错应负民事责任。过错推定又可分为一般过错推定和特殊过错推

定。一般来说只有不可抗力、第三人的过错、受害人的过错下才

能免责,因此,此种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极为类似。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06:20: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6/11975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