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上有失信被执⾏⼈怎么办
征信报告是⼈民银⾏对个⼈信⽤记录数据进⾏收集,形式的报告,个⼈征信记录是⾮常重要的,对个⼈贷款、购
车、购房都有影响,⽽失信被执⾏⼈的征信通常有问题,那么征信上有失信被执⾏⼈怎么办?下⾯由店铺⼩编为读者
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征信上有失信被执⾏⼈如何处理
正常来说,当事⼈履⾏完毕法院判决后,法院应当将当事⼈信息从失信被执⾏⼈名单上撤掉。实践中,经常会遇
到的情况是,法院将当事⼈信息从法院系统的名单撤掉了,但是在⼈民银⾏征信系统⾥的记录没撤掉,仍然影响当事
⼈正常的借贷⾏为。
如果法院已经撤掉了失信被执⾏⼈名单信息,⽽征信报告还有相关记录,可以向当地中国⼈民银⾏分⽀⾏的征信
管理部门进⾏异议申请。
通过⼈民银⾏征信异议申请,销掉征信报告⾥的失信被执⾏⼈信息的流程:
个⼈提出异议申请→⼈民银⾏分⽀机构发送异议信息⾄征信中⼼→征信中⼼4⽇内完成异议确认→随后4⽇内进⾏
异议内部核查→核查未发现问题的将其移交给最⾼法院核查处理,法院再经过跨地区、跨机构、跨层级的核查⼯作。
在此环节中,由于没有明确法院的核查和回复时间,缺乏法律的约束,在实际处理中,解决过程拖延,存在超期
现象。
当前受理异议的⼈民银⾏分⽀机构只能通过征信异议处理⼦系统来反馈失信被执⾏⼈异议信息,⽆法与法院直接
进⾏有效沟通,没有查看和督办进度的权限,管理⼿段缺位。
销掉征信报告⾥的失信被执⾏⼈信息为什么那么难?
失信被执⾏⼈信息数据系法院通过⼈⼯报送,更新缓慢,数据质量不⾼,导致异议数量增加。最⾼法院失信被执
⾏⼈信息公⽰系统⽬前没有与征信中⼼实现系统接⼝对接,⽆法通过接⼝程序从数据源部门直接报送。因此,不能实
现实时更新数据信息。
失信信息作为公开的不良信息,信息提供部门没有告知义务,出现错报情况,信息主体不能第⼀时间知晓,增加
异议处理数量。《征信业管理条例》中第⼗五条规定了“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
息主体本⼈。但是,依照法律、⾏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因此,当失信被执⾏⼈信息被报送到征信中⼼
后,信息主体不能第⼀时间知晓失信信息的收录情况。
⽬前法院系统未指定专⼈从事失信被执⾏⼈异议处理⼯作,造成受理不积极、处理不主动、解决过程拖延。相关
⼯作⼈员不熟悉异议处理⼯作要求和流程,异议处理不规范,在法院失信案件执⾏完毕后,其仅屏蔽“全国法院被执
⾏⼈信息查询”⽹站中的失信⼈信息,漏屏蔽“全国法院失信被执⾏⼈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中的相关失信信息,⽽
信⽤报告中展⽰的是失信被执⾏⼈平台中的相关失信数据,导致失信信息不能及时更新。
⼆、个⼈不良信⽤记录5年后为什么还没消除
1、不良信⽤记录五年后消除的条件
新版《征信管理条例》的规定如下:征信机构对采集的个⼈不良信息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年,⾃不良⾏为或者事
件终⽌之⽇起计算。在新版报告中,逾期信息的起始计时点定为2010年10⽉,只展⽰近5年的逾期记录。也就是说,
监管部门对2010年10之前已经还清的逾期信息可以既往不咎。
虽然说不良信⽤记录五年后会⾃动消除,但是如果信⽤卡或者贷款借款⼈,⼀直未还款,卡虽然停了,但是也会
成为银⾏信⽤卡⿊户,不再产⽣新的征信记录,原先的个⼈信⽤记录也会⼀致保持在那⾥,信⽤记录五年后消除的前
提是必须要还清款项。
2、如何拥有良好的个⼈信⽤记录
1、在偿还能⼒范围之内适度透⽀,不要花的⽐赚的还多;
2、牢牢记住每笔信贷和每张信⽤卡的到期还款⽇,每⽉准时⾜额偿还信⽤卡、房贷、车贷等贷款;
3、联系⽅式等个⼈信息变化后,及时与银⾏联系并更新,确保在紧急情况下银⾏可以在第⼀时间联系到你。⽐
如,搬家时要及时通知银⾏,确保地址变动后也能如期收到账单,还可以主动通过客服热线等渠道查询账单。
4、⼀旦有不良记录,要及时还款保持良好的刷卡习惯,避免继续出现逾期,⽽出现新的负⾯记录。也要尽快重
新建⽴个⼈的守信记录。
5、如果已经建⽴了信⽤档案,请关⼼⾃⼰的信⽤记录。由于⼀些⽆法避免的原因,信⽤报告中的信息可能会出
错。⼀旦发现⾃⼰的个⼈信⽤记录内容有错误,应尽快联系提供信⽤报告的机构,及时纠正错误信息,以免⾃⼰受到
不利的影响。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征信上有失信被执⾏⼈如何处理”问题进⾏的解答,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不良的信
⽤记录需要失信⾏为消失五年后才能消除,如果当事⼈对不良信⽤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向⼈民银⾏申请复议。读者如
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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