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法律规定有哪些?股东还享
有哪些权利?
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
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1、
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
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
股东作为股份制公司的主要投资人,在公司的运行中享
有其他公司成员所不能享有的权利。知情权就是股东享有权
利的其中一种。那么关于股东知情权法律规定有哪些呢?股
东还享有除知情权外的哪些权利呢?下面小编就为您一一介
绍。
▲一、股东知情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知情权作为股权的重要权能之一,是为了保障股东充分
掌握公司信息、管理活动以及风险状况的重要权利。体现在
现行《公司法》中就是以下三个条文:
1、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
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
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
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
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
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
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
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第九十八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
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
询。
3、第一百六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
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
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
其财务会计报告。
▲二、股东权利的内容
▲1、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
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
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
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
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
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公司法》规定:股东大
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4、资产收益权。《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
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
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
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
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
份比例分配。
▲5、知情权。《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
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
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
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公司法》
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
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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