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案例集锦-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更新时间:2024-11-06 08:12:57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甲子园的奇迹)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集锦-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事故案例汇编

油漆作业事故案例

某机械厂电扇车间油漆工段长兼操作组长,同本班一名女油漆工上夜班。

140分,操作组长将点香烟未灭的火柴梗扔在喷漆台上,即刻引起喷漆台

上易燃物品燃烧,造成该厂三幢厂房和室内设备及产品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

50万元左右。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

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操作组长违反公司规章制

度,在禁火区内抽烟,并将未灭的火柴梗扔在喷漆台上,导致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

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

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不同专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如防火、设施设

备等专业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

一经发现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的现象,应严格按公司制定的相关管

理考核细则进行处理;

五)、使用油漆需注意事项:

⒈防火措施。油漆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和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禁止穿钉

鞋上岗操作;

⒉油漆作业中需要动火检修焊、割时,应按照程序,并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

施后方能进行作业;

⒊车间应设强力通风设备,自然通风条件要好。调漆房、喷漆柜、干燥室也

应采取局部通风,防止易燃液体蒸气达到爆炸浓度。发生火灾时要关闭通风设备;

⒋油漆作业场所禁止生火炉取暖,蒸气管上不准烘烤棉织品,特别是沾漆的

布、手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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⒌油漆作业场地和调漆房必须经常打扫,随时清除漆垢、干残渣和可燃物。

沾有油漆的棉 纱、抹布应每天清除,不能乱丢,应放入加有清水的金属箱内加

盖密闭,沾有油漆的工作服应挂在固定通风的地方,工作服内不能装沾漆的棉纱

等,以防自燃;

⒍调漆房、烘烤房、仓库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装置,如干粉灭火器。

擅自上机操作 伤害自己

一、 事故经过

20001128日,河南省某化肥厂机修车间,1Z35摇臂钻床因全

厂设备检修,加工备件较多,工作量大,人员又少,工段长派女青工宋某到钻床

协助主操作工干活,往长3m直径75x 35不锈钢管上钻直径50的圆孔。28

10时许,宋某在主操师傅上厕所的情况下,独自开床,并由手动进刀改用自动

进刀,钢管是半圆弧形,切削角矩力大,产生反向上冲力,由于工具夹(虎钳)

紧固钢管不牢,当孔钻到23时,钢管迅速向上移动而脱离虎钳,造成钻头和

钢管一起作360度高速转动,钢管先将现场一长靠背椅打翻,再打击宋某臀部并

使其跌倒,宋某头部被撞伤破裂出血,缝合5针,骨盆严重损伤。

二、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厂领导高度重视,对事故责任者送医院进行,厂安委

会组织安环处、劳资处、机修车间,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现场工作环境进行查

看,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责任、原因。

(1)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宋某违反了原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

第八项“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擅自动用”的规定。因为直接从事生产劳

动的职工,都要使用设备和工具作为劳动的手段,设备、工具在使用过程中本身

和环境条件都可能发生变化,不分管或不在自己分管时间内,可能对设备性能变

化不清楚,擅自动用极易导致事故。

(2)宋某参加工作时间较短,缺乏钻床工作经验,对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不熟:①“应用手动进刀,不该改用自动进刀”;②工件与钢管紧固螺栓方位不

对,工件未将钢管夹紧;③宋某工作中安全观念淡薄,自我防范意识不强。

三、事故防范措施

(1)本着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厂安委会和机修车间及时组织职

工,进行事故案例现场教育。

(2)钻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安全培训,掌握一定操作技能,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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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安全考试,持有特种工《安全作业证》才能上机操作。

(3)工件与工具夹应用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牢,严格按照钻床安全操作

规程办事,切莫只对表面操作程序简单了解就上机操作。

(4)工段长在派人更换岗位工种时,首先交代本岗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特别是参加工作较短的青工。

电焊事故案例

1.事故经过

某机械厂结构车间,招聘一名电焊辅助工,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安排至车间跟随一名有证焊工进行焊接辅助作业。一天下雨该名辅助工穿的布鞋

已全部潮湿,当其到生产车间用右手合电焊机电闸,左手扶焊机一瞬间,即

大叫一声倒在地上后,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

该名辅助工因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缺少对电焊作业危险性的认识,

在电焊机接地失灵,机壳带电,自身未穿绝缘鞋的情况下进行送电,造成了触电

事故的发生。

3.防范措施

1)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做好相关

记录,以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控制人的不

安全行为,对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是极为重要的;

2)企业要切实落实电焊作业中的触电防范措施:

a) 要正确使用合格的电焊工具;

b) 要正确接线和敷设;

c) 要注意进入金属容器、井下、地沟等处作业时,严禁将电焊机和照明用

的行灯变压器带入,防止一次电压引发触电事故;

d) 在潮湿环境作业应穿绝缘鞋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工作服、工作鞋、手

套要保持干燥,才能保证绝缘性能不会降低;

e) 在拆除电源线、消除电焊机故障、移动电焊机及焊工离开现场时切记将

电源开关断开;

f) 在焊接作业现场照明不足时应使用行灯,禁止使用220V照明灯,在潮

湿环境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g) 在雨雪天必须室外露天进行电焊作业时,一定要采取防雨雪措施(如防

雨棚等),防止雨水淋湿焊机、导线及焊把,造成漏电伤人事故。

电焊机电源线接错导致触电死亡事故

1.事故经过

1994826日上海某工地,桩机操作工张某将一台借来的电焊机的单相

电源线错误的接在三相电源上,将电焊机保护接零(PE)线错误地接在三相电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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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火线上,使电焊机的外壳带电。张某接好线后就让罗某合上电源开关。随后

李某从该电焊机的旁边经过时,脚踩到与电焊机连接的钢丝绳上,尖叫一声。

某回头看到李某赤脚露臂躺在电焊机旁边,触电死亡。

2.事故原因

(1)桩机操作工张某违反操作规程,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对电气设备的原

理和安装不熟悉、无证操作、将电焊机的电源线接错使电焊机带电是造成这次事

故的主要原因。

(2)该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够,导致职工无证作

业、冒险蛮干、施工现场其他人员不按要求穿戴劳保防护用品。也是造成事故的

原因之一。

3.防范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维修或拆除必须有电工完成,其他用电

人员严禁擅自装接用电设备。

(2)每台临时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

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包括插座),并且配电箱中必

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3)施工现场各类人员必须做到:

①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②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

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带

运转;⑧停电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④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时必须

经电工停电,并做好妥善处理后再进行。

河南南阳市社旗县氮肥厂电动葫芦溜车事故

1.事故经过

2003416日,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氮肥厂造汽车间(锅炉车间)郭某

5人于夜间1时接班,应由5人操作锅炉,1人操作电动葫芦,但操作电动葫

芦的工人因请假未到岗,电动葫芦就由操作锅炉的5名工人轮流操作。当设备运

行至830分左右时,电动葫芦轮到郭某操作,下部装煤渣班准备下班,此时

张某等准备清坑,840分左右,当清坑工作正在进行时,上部电动葫芦操作

失灵,煤斗自由落下,直击坑中清煤的工人,使其当场身受重伤,后经抢救无效

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万元。

2.事故原因

1)设备存在严重隐患。事发后经检测发现该电动葫芦的减速器内与起升

电机直接相连的齿轮固定轴承解体损坏,该齿轮已严重磨损且有两个齿基本磨

平。当该齿轮的两个磨损齿与卷筒相连的齿轮相啮合时,就发生两齿轮无法啮合,

卷筒与起升电机和制动器机械分离,重物在重力加速作用下自由坠落(即煤斗高

速溜车)

2)氮肥厂管理混乱,职工随意换岗,设备操作人员随意性大,设备没有

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有关制度不健全,现有的制度得不到有效落

实,缺乏有关纪律及见证材料;安全培训教育不够,操作及维修人员无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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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意识较差,监护不力等。

3.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责任感,并认真贯彻落实,对全

厂内的特种设备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特种设备全面安排维修检查,对到期未检

的设备及时安排检验。

2)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排进行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

业。

1.事故经过

200561日凌晨340分左右,某公司一起重机操作工周某在一工件

吊运完毕后,将空钩起升过程中发生起升机构过卷扬,造成钢丝绳断裂、吊钩坠

落,击中正在下方工作的王某头部,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起重机型号为

QD5-25.520046月制造,该起重机自安装、调试完毕后,未经有资格的检

验检测机构监督(验收)检验合格,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圮,使用单

位擅自使用该起重机,事后现场发现起升钢丝绳巳断裂,吊钩坠落至地面,起升

高度限位器机械传动部件已失效。

2.事故原因

(1)起升高度限位器失效,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经现场勘查发现,

起升高度限位器为螺杆式限位器,其中起横移作用的螺母紧贴螺杆一端(起重机

下降位置端),限位撞板与螺母脱离,致使限位器的机械传动部分失效,当吊钩

接近上终端时,高度限位器无法正常动作,吊钩过卷扬后,造成钢丝绳断裂、吊

钩坠落。

(2)设备未经监督(验收)检验合格、使用单位缺乏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

和定期自行检查制度、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且操作不当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

因。

3.防范措施

(1)使用单位应全面树立法律意识,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

技术规范要求,坚决杜绝无证运行和无证操作现象。

(2)使用单位应全面建立起重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制定

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3)操作人员应规范操作,当吊钩上升接近上终端位置时,应当操纵控制

开关切断上升动力源,实现正常停车。

(4)应严格执行起重机“十不吊”等操作基本要求。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23:55:3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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